謝邀~

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類似的!拿過來再回答一次。

大一的時候,有門課的老師就強調了她的規矩。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原因,兼職也好,工作也好,回家也好,還是你壓根不想來上課。OK!都沒關係,只要你沒有按時出現在教室,老師就認定你選擇了更重要的事,上課被你排在了最重要的事的後面。這是你的選擇,老師也尊重你的選擇,但規則就是規則,你放棄了規定的課程,選擇了其他事情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因此,這位老師真的大學四年都沒有承認過一張請假條。

當年第一次聽到她講這個的時候,覺得太不近人情了。但後來覺得她說很有道理。

回到這個問題,其實缺勤一兩次課沒有關係的,如果你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既然選擇了就想開啦!不用糾結怎麼讓老師為你打破自己定下的規則,這樣反而適得其反喔⊙ω⊙!


Emmmm

莫名其妙,我們學校的規則還真就是這樣子。

一學期的課,曠考勤次數的1/3及以上即取消考試資格。(其中包含了病假,而且不同的老師實際操作是有區別的)

所以,大概是請三節病假或者曠三節課則取消考試資格。

所以我們平時一不小心遲到一兩次之後就懵逼了,因為很可能下一次老師就要點名批評你,再下一次估計這學期的課就白上了。

哥們還真不是編的,上個學期身體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跟輔導員請了三周的體育課的病假(因為需要定時間去醫院理療,然後我下午沒幾節課醫院離學校一個小時車程,所以就請了下午的假)。然後老師直接跟我說讓我拿病歷過來給我辦保健生,不用考試直接60分。

這我哪兒頂得住?趕緊跟他說先請兩周的假,第三周如果可以的話就回來考試,不然再申請保健生。

後面第三周是先待在學校考完試再趕去的醫院,由於缺勤外加狀態不好,果不其然總評60+,比60分好一點。

說到最後,雖然學校這一點有些槽點,但其他方面是真的過得去。


瀉藥。那是老師的個人喜好或者說觀點吧


,確保安全,家長也都知曉,行為人自身有意識,能為行為負責情況下,應該核實到位就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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