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開共享汽車也疑似闖了一個紅燈沒注意看 反正跟著前面公交車直接過去了,十字路口左右的車反正都沒開始動來著,但過去之後我後面沒車,都停下等紅燈了,我也就擔心有沒有闖紅燈畢竟還是實習期。


在民間普遍有個說法:由於前方大車遮擋視線導致後車闖紅燈可以申訴撤銷處罰。先說結論:這是典型的以訛傳訛,

以前方大車遮擋視線為理由導致的闖紅燈一般不會申訴撤銷

在各個交通執法站,經常會遇到被判定闖紅燈的司機叫苦:「我是跟在大貨車後面走的,它太高了,擋住了視線,我根本看不見信號燈已經變了。」在各種以訛傳訛的說法中,這樣的處罰是可以撤銷的。

  而交管部門表示,即使現場圖像能夠證實違法車前方有一輛大貨車或大客車遮擋視線,警方一般也不會將這類違法撤銷。理由是:交通法有明確規定,行車時需要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路口不和前方車輛保持正常的安全距離而導致的違法應由違法人承擔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也就是說,你本來應該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特別是大車,要有足夠的瞭望距離,沒有保持這樣的距離導致看不到信號燈而闖紅燈,交警會判定是你的責任,而且申述的成功率很低。因此,在紅綠燈前車遮擋住視線時,起步要緩慢,同時迅速觀察兩邊車道的車輛行駛情況,觀察其他方向的信號燈情況輔助判斷。

所以,題主近期多關注下交管12123APP,如果有違章信息提示,那就主動去處理吧,申訴意義不大,如果15個工作日內沒有違章信息,那說明你沒有闖紅燈或者闖紅燈了電子監控未抓取違章信息。無論如何,今後開車還是要遵章行駛,避免各種違反道交法行為。


過了停止線發現闖紅燈,立即停車,也不算闖紅燈。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隨後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前方車輛遮擋視線導致闖紅燈可以申訴,祝你成功。

接著,你駕駛證是實習期,又不是讓你立馬去處理,等你實習期結束在去處理不就ok了嘛。

違章都是小事,安全才是真的,以後還是穩點,出了事自己吃虧。


等通知,看看有沒有違章,2-3天就可以出來結果。

跟著大公共容易看不清紅綠燈,這時候要拉開距離,看不到燈,不要茫然前行,以免大公共擋住視線造成闖紅燈!!

那種說大公共擋住視線闖紅燈可以申訴成功的,都是交通法規沒有好好學習的。擋住視線,你需要等不擋住的時候再走。


從網上查唄 實習期也沒事 下回記得別跟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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