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真實的案例適合改編成電影?
2015年底的《今日說法》逆天了!人人都說他殺妻,卻沒人能定他的罪!這個案件叫《難尋的真相》,嫌疑人涉嫌殺死同居女友,所有證據都指向他,卻無法定罪……
全!程!高!能!比這幾季的《犯罪心理》都精彩,必須分享給大家心塞一下!
嫌疑人陳輝,3年前是雲南省某機關單位的局長助理兼處長,同時還是水利建設方面的專家。
他在多年前離婚,有一個女兒,
2009年,他認識了小自己15歲的四川女孩胡祖英,同樣也是離異帶個孩子。
兩人很快開始戀愛並同居,但就在3年後,意外發生了。
2012年3月9日下午3點多,胡祖英的手機發出一條簡訊,大意是說遇到老朋友了,讓陳輝幫她接孩子,她晚點回家。
然後,她就再也沒回來過……
陳輝在第二天,將胡祖英失蹤的消息告知她在四川鄉下的家人,並在電話中哭了出來。
胡家人立刻趕往昆明,找尋無果後報警。
四天後,他們在昆明郊區的一個別墅區附近發現一堆新土,覺得異常,於是就開始深挖,結果真的找到了被殺害的胡祖英。
胡祖英身著粉色睡衣,腳上沒穿鞋,頭上裹著黑色塑料袋,雙手、雙腳和頸部都被膠帶捆綁。
經過法醫鑒定,胡祖英是被人用鈍器擊打頭部死亡。
而發現她屍體的那個別墅小區叫作「紅色莊園」——陳輝在那兒就有一套別墅。
至此,警方開始懷疑陳輝就是殺人兇手,而陳輝卻說,那個別墅胡祖英經常會帶朋友過去玩,而且自己都準備好和她結婚了,怎麼可能下殺手呢?
經過排查,警方並沒有找到陳輝口中的「朋友」,將陳輝帶走拘留,3年多時間裡給他做了14份筆錄,可是陳輝堅持否認自己殺人。
陳輝覺得自己很冤枉,胡祖英的家人和律師卻認為他一定是兇手……
先來看看公訴方的證據:
1、案發時間:
根據法醫的鑒定報告,胡祖英的死亡時間是在發現屍體5天前左右,並且是最後一餐的6個小時之後,因此推斷為3月8日深夜—3月9日凌晨。
這段時間,據陳輝的說法,他們吃完晚飯後正在家裡睡覺。
更微妙的是,警方通過高速公路監控,找到了陳輝在9號晚上開車進出昆明城的畫面,時間間隔1個半小時,足夠他到「紅色莊園」埋屍。
2、手機信號:
陳輝說9號下午收到過胡祖英發來的簡訊,但警方查出,發出簡訊的基站和陳輝接收的基站是同一座——而且是陳輝單位的專用基站,因此懷疑是陳輝自己用女友手機發的。
胡家人也補充說,簡訊的語氣不像胡祖英平時說的話。
3、殺人動機:
胡家人和警方都認為,陳輝和胡祖英的感情生活並不和諧,陳輝甚至在外面有了一個姓謝的情人,甚至在胡祖英去世後,兩人同居了。
另外,胡家人透露,陳輝曾與胡祖英有過協議,如果分手要給對方50萬分手費,否則就告發陳的經濟問題……
4、物體與DNA
包裹胡祖英屍體的毛巾上,發現了陳輝的DNA,懷疑是陳輝從家中拿出作案。
5、血潛指紋:
最重要的一點,在捆綁胡祖英的膠帶上,每一層都有陳輝的指紋,而且有兩枚是先沾了血再碰到膠帶的。
看到上面這些警方舉證,你一定也覺得是陳輝殺的人吧?
然並卵,他說不是,而且一一有理有據地進行反駁。
1、在死亡時間上,辯方認為屍檢報告只能推斷出5天左右的大概時間,不具有確定性及性。
2、發送和接收簡訊的信號基站相同,只能說明兩個人當時靠得近……
陳輝說自己單位後面有一條賣衣服的街,可能當時胡祖英在那買衣服呢?
3、如果是因為感情或者經濟問題出軌,陳輝說,那中國有無數家庭就完蛋惹...兩人已經準備好要結婚,而且偵查機構也對他做過調查,沒有什麼經濟問題。
4、關於包裹屍體的毛巾,只能證明和陳輝家提取的毛巾纖維成分相同。至於多個物品發現陳輝的DNA,他解釋說自己和胡祖英生活3年多,身上有自己的DNA很正常。
5、警方在膠帶上找到了「血潛手印」,說明陳輝的手是先粘到了胡祖英的血,然後才印在膠帶上——但辯方表示,這隻能證明陳輝接觸過屍體和捆綁用的膠帶,不能推導出他殺人。
……
陳輝於2012年3月21日被拘留,一審、二審均被判無罪,今年6月被釋放。
在他看來,這得益於司法的進步,從有罪推定到「疑罪從無」,如果不能形成殺人的證據鎖鏈,證據不具有性和排他性,就不能斷定他有罪。
他還慶幸自己嘴巴沒有「說了不該說的話」,否則肯定出不來了。
那麼陳輝到底有沒有可能是兇手呢?
當然……
控方和胡祖英的家人依然堅信陳輝就是真兇,有些報道中,甚至直接把他稱為「雲南辛普森」
這種劇本拍出來分分鐘過億啊!!!
操場埋屍案。
操場下長眠著一位英雄,主席台上坐著一群惡鬼。
有時候現實比戲劇還要魔幻。
十幾年前一個活生生的人突然消失,十幾年後只見森森白骨。
受害者家屬年復一年的痛苦,殺人惡魔十幾年來節節高升。
死者生前的正義、死者兒女分析出埋屍地點、地方官員的搪塞怠慢、殺人惡魔的嘴臉,如果有優秀的編劇導演演員,可以拍出一個揭露人性陰暗面的好作品。
最後的結局令人滿意,又略有遺憾,遲到的正義還是不是正義。
(影視化的前提是讓流量明星滾遠一點)
今天剛看的,解救吾先生,中國機長
《重生之我是新冠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