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汪女士因為下腹疼痛,2019年10月23日去福永人民醫院做了CT。檢查結果出來以後,汪女士認為自己得了結腸癌,於是給丈夫微信留遺言,「不想拖累家庭」,選擇了輕生。汪女士的丈夫覺得,醫生先把結果告訴了汪女士而不是通知家屬,這個做法不太妥當,對於汪女士的死,醫生負有責任,你怎麼看?


是她想輕生 而不是因為癌症輕生


在未確診的情況就自殺了 我從描述看不出醫生有任何責任 作為家屬在病人身體不適前往檢查竟沒有陪同 事後也沒有第一時間察覺病人的反應 卻在病人自殺後去指責毫不相干的醫生 推脫責任外還有騙取賠償的意圖 可以說不是普通的無恥了 我想病人選擇自殺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來自於這個無恥的家屬


我的問題是,到底病情是什麼程度?只做過CT的話,是不可能確診癌症的。

微博熱搜「嚴重病情先告知病人還是家屬」,在醫院還沒確診的情況下,「嚴重病情」是怎麼來的?沒確診嚴重病情的情況下,院方不給病人本人看診斷報告,才是大問題吧?

沒有確診,病人是如何認定自己得了癌症的?事情具體是個啥,現在沒有確切消息,不好說。

沒有確診之前,病人要看檢查結果,醫生有什麼理由不讓她看?醫生也不能確定那是癌啊?醫生看到CT圖,說有問題,要做進一步檢查。病人就直接自己給自己確診了癌症?判了死刑?


下腹部疼痛 去醫院做ct你告訴我是體檢?

申請單不合格是要扣錢的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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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絕大部分病人表示自己想知道實情,但在真正聽聞的那一刻會出現怎樣的情緒波動,確實難以預料。

所以說,儘管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權,也不能貿然地直接告知病人,一定要考慮疾病的嚴重性和患者的承受能力。

在核老師看來,輕一點的病可以直接告訴病人,雖然會引起病人的情緒波動,但是沒那麼嚴重。

而比較嚴重的病情應當先告訴家屬,由家屬告訴病人。家屬會比較了解病人的性格,可能會找到更合適的時機和方法來告訴病人。並且,在得知消息時有家人的陪伴和安慰,病人的情緒可能不會太過於極端。

但是,千萬不能瞞著病人,一是因為很多情況下,病情是瞞不住的。病人對自己身體的變化非常了解,對家人的態度肯定也會有所察覺,是沒辦法一直隱瞞的。而且,一旦病人最終知道了真實病情,情緒的波動一定會比之前的更大,可能會影響病人對治療的配合。

二是因為,如果病情非常嚴重,病人可能需要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核老師之前看過一個電影,叫《遺願清單》。電影里有兩個老人得了絕症,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他們用盡全力,一個個完成了遺願清單上所有的願望,這份對生命的珍惜和對死亡的從容讓我感動不已。

所以,其實大部分病人想了解自己的真實病情是因為,如果真的時日不多的話,他們可能需要認認真真地思考一下,該怎樣度過剩下的時光。

他們可能會更願意去完成一些自己沒有完成的心愿,而不想在最後的日子裡每天與謊言糾纏,直到死去。

找到合適的時機告訴病人,並且一直在他身邊支持,大家一起想辦法渡過難關。要比家裡每個人都知道發生了什麼,卻假裝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來得更輕鬆。

對家人是,對病人更是。

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基因的知識,就多多關注核老師,核老師有機會再和大家說說!


事情出來了……現在的醫患關係,太純粹了。一個殘酷的現實:錢,很重要。


真他m光榮傳統,死哪訛哪


我覺得這是極不負責的表現,退一萬步講,即便是癌症已經確診,至少應該先讓親人知道這件事。然後作為一個母親,應對自己的孩子盡一些撫養之責,在有限的生命里為孩子多做一些事。為一個這樣「不想拖累家人的理由」而死去,將來孩子長大了,可能感覺不到母親的偉大而只會嘆息母親的懦弱、逃避。

生命如此寶貴,豈因為痛苦就輕易的放棄呢。


第一,我們不能對別人的人生指手畫腳。

事情如果發生到我們頭上,我們也許也會有這樣的念頭。

所以,死者竟然死了,我們就應該尊重她的選擇。

第二,對於醫生來說,除了治病救人以外,更多的是關心病人的心理狀態。

但目前的國內醫療狀況來看,想要讓醫生關心病人的心理狀態,是根本沒有精力和時間去關注這些最重要的地方。

這一方面,醫生本人有責任,但不能完全歸因於他,更大的責任是社會造成的。

第三,關於癌症,很多人以為是絕症,但是我從事運動與健康的研究來看,很多癌症是可以通過運動的方式進行預防,延緩病情的發展,甚至實現逆轉的。

所以不要責怪醫生,不要責怪社會,你要好好反省自己,尤其是活著的人,尤其是看到這條問答的人,我們要相信自己,抽點時間抽點精力,花點心思,花點金錢,去鍛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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