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曾經最愛的人變成陌生人是什麼感覺?
開心,釋然然後難過……
痛!很痛!非常痛!淚在流心在痛!在痛苦中思索,在痛苦中尋找答案!緣分沒到吧!最後是包裹好內心的傷口,重新開始新的學習和生活,提高自己的修養,鑽研自己的專業水平,一切都是浮雲,唯獨自己能向善向美的活著,那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大概是你可以在朋友面前輕易地說出口的遺忘
夢醒十分的渾渾噩噩以及想起他時那一句「算了吧」
就是當我再次看見她時,之前的怦然心動都會黯然消逝
大概是想觸碰卻又收回的手,其實都淡然了,會很遺憾,但是又無法改變吧
就像挖走了一塊心頭肉,痛的要死,但又無能為力
大概就是想起來我曾經為她做了那麼多事情,可卻抵不過僅僅一次甚至都和我沒關係的事就對我破口大罵。值得嗎?
愛一個人有三個過程
瘋狂的迷戀並付出行動
得不到回應而悔恨憤怒
放下幼稚的想法脫離出情慾帶來的悲歡
雙手插袋,誰也不愛
順其自然就好了我對感情這種東西早就絕望了一個人不好嗎
首先,心空,覺得整個人都沒有奔頭。
其次,自己沒有需求,慢慢再次優秀化自己。
最後,自己學會自己生活。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本是可以忍受那些孤獨的。」
痛苦到想自殺
只是心態變了而已。人還是那個人。
那你可能對最愛兩個字有誤解
最愛的人,變成了一個可以隨便就放棄的人了。
從最開始的痛且難過到後來漸漸忘記,偶爾聽到那個人的名字,或者想起曾經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依舊會有些難過。那個人消失在你的生命里,卻把和你在一起的點滴刻入你的生活中。久了就沒感覺了,甚至有時候想到,哦,原來的他和我那麼親密呀……
對於另一半,沒有最愛,只有更愛。你她之間誰愛的多,誰付出的多,誰就更痛。人生各個階段都有不同的需求,不要追憶,無濟於事,說不定另一個人活得很洒脫、很自在。你在這裡無病呻吟,是何苦?痛過去了,該追求還是要追求。你會活得更明白,只有愛自己的人才值得被愛。
討厭了說明愛的不夠深,也恭喜你可以放下她可以去尋找真正對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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