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吃瓜理解的就是范丞丞舉報了一個對他不利的黑粉而黑粉是黃明昊粉絲 怎麼突然間這黑粉就變成了黃明昊的大粉啊 然後好多人去說什麼啊這個人是大粉啊你不來維護嗎類似於這樣的話 然後范丞丞家粉絲又被罵說什麼造謠黃明昊 超話里放的截圖有的我感覺說的也對 你是追星還是追大粉啊 當然咱也不敢評論我怕被小朋友拉進討論組我沒有時間和他們周旋哈哈哈哈哈哈 求一個科普謝謝


范丞丞告了黑粉。

告了三個。

其中一個是黃明昊的粉絲。

根據黃明昊家粉絲的說法是范丞丞粉絲先上升正主辱罵黃明昊。

根據范丞丞家粉絲的說法是兩家都有。

根據鄙人的個人想法:

首先罵人就是不對的。范丞丞只是正當維權,這很正常啊。人家都被罵了就因為她是黃明昊粉絲就不讓告啊?這哪來的道理。

其次,范丞丞的有些粉絲嘴也毒。告的是人家黃明昊粉絲又不是黃明昊,罵人黃明昊幹什麼。那天搜了這倆小孩名字,罵黃明昊的我實在有些不理解。

還有這倆小孩cp粉,感覺就是在攪局,原本想勸兩家別吵架,結果把矛盾越鬧越大了。你不去勸,這兩家其實也就是罵一會就停了,你一去勸兩家反而吵得更凶了。而且勸的方式也不對,哪裡有cp粉跑到人倆小孩超話里發倆人關係好的,那不是找罵嗎?

回到這件事啊,飯圈撕逼常常有,這倆小孩粉絲基數也算大,而且我覺得年齡低的很多,現在的新生代偶像粉絲基本都要和人掐架。

這倆小孩粉絲也別一天天把對方粉絲飯圈毒瘤掛在嘴上。人怎麼就飯圈毒瘤了?人是xidu了還是piaochang了,人家粉絲罵你偶像的同時你們粉絲沒罵啊。

倆孩子都是一起出道,一起練習的,總不可能因為一個粉絲就真的關係變差了。

白白~祝倆小孩專輯大賣~

哦,可愛公正的我回來更新了。

黃明昊粉絲和范丞丞粉絲是不是對這件事有點,誤解???

有個范丞丞粉事兒都沒搞明白就來評論,人家是先要34w,再改成1元。

到她嘴裡就變成1元變34w了。

夠強哈。

黃明昊粉啊。

這事兒難道不應該不參與嗎?

道歉就好好道歉扯那麼多幹什麼。

這事兒最無聊的就是范丞丞粉絲內涵黃明昊。

蹬鼻子上臉。官司都打贏了還搞人家黃明昊。實話說,我還挺想看黃明昊告的哈哈哈哈。不過這孩子性格好像比較軟。

黃明昊家罵得也毒。人家就維個權比不維權還委屈。維權是因為侵犯了范丞丞的名譽權,是不是有些孩子沒學過政治。親,這邊建議看一下我國具有最高法律效率的《憲法》。

9.14

我沒想到我被贊上了第一哈哈哈哈

這次回來也只是一時興起

這件事兒也過去一段時間了

我翻了翻其他的回答

其實還好

回答我看了一遍

我覺得吧

就是

對昊哥粉絲也客氣點

別一來就說什麼你家告回去的話膈應人家,別一開口就人家是法盲

昊昊怎麼看都不像會告回去,你這不明擺著挑釁人吶

客客氣氣講話不好嗎

對丞丞嘛

這裡倒是沒看見罵丞丞粉絲的

唯一一個說話不太好聽的nana也就說了專輯銷量的事兒

我覺得這個就

維權與銷量無關吧,nana就也別拿這事兒嘲笑人家

希望nana繼續保持

我再觀察觀察


前情提要:

起因是兩家粉絲撕逼,源頭在哪誰也說不清,畢竟兩家粉絲一直不和。然後黃家一個大粉造謠范丞丞夜店咖,有女朋友,還上升到家人(范父母已經快70歲高齡)。范丞丞這麼重視父母的人必然不會忍,就把那個造謠粉告了。一般明星告黑粉之前事先都會溝通讓黑刪除發的微博之類的,畢竟不是什麼好事,能不鬧大就盡量私下解決,范有沒有聯繫不清楚,但是最開始造謠粉說她身體不好,經濟情況也不好,范方就讓造謠粉意思意思賠一塊錢+道歉多少天,被造謠粉拒絕了(咱也不知道她哪來的底氣拒絕)。然後范方就提出了34w的賠償,判決書下來之後最終要求造謠粉賠2.5w。

OK,正文來了

判決書下來之後,賈方粉絲控評大致分三個內容

1,說判決書認為雙方都有錯,讓范丞丞管好粉絲,讓范粉向黃明昊道歉(一個巴掌拍不響我贊同,但是賈粉造謠的那麼過還沒有道歉,就開始上升正主讓范丞丞管好粉絲了)。哦對,還有清一水的慶祝專輯銷量破千萬(後面空瓶改了,可能是也發現了在維權博下發這個不合適)

2,說范丞丞背後有團隊,黃明昊沒有團隊+善良,所以只能受欺負。

?有點好笑哈,先說善良。范丞丞合理合法維權就是不善良了?只讓造謠粉賠一塊就不善良了?再說團隊,先不說黃有沒有團隊,那沒有團隊就不能起訴維權了?

3,後面控評換成貼圖闢謠了,所謂闢謠就是一張造謠者(賈粉用詞當事人)的微博截圖,大致意思分兩個:

①自庭審以來從來沒說過自己身體不適和家庭困難(打時間差,庭審前說的當然不算庭審開始以後)。

②轉移重點,說范方提出的34w因為不合理被法院駁回,所以范丞丞是獅子大開口。

??我又笑了,最開始一塊錢你不接受,34w又說是獅子大開口?先不說因為造謠對范丞丞的名譽影響有多大,就說影響他的商業代言能能止34w?34w被駁回不是因為它不合理,而是缺乏相關證明,畢竟沒有哪個品牌方會真正把你的個人形象影響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里。

OK,說完賈粉再來說范粉,最開始范粉只是表示恭喜和支持維權,後來才開始反擊賈粉所謂的闢謠和無團隊受欺負言論,貼圖上證據。

可能有人要說撕逼事件范粉也不無辜,我從沒說誰是無辜的啊,兩方都有錯。但是維權事件是無關粉圈的,范丞丞告的是造謠者,只是她正好是黃明昊粉絲,勝訴之後賈方最好的做法難道不是開除造謠者粉籍嗎?還在那維護造謠者,把造謠者的辯解之詞當作證據拿來闢謠不覺得可笑嗎?都什麼時候了還在闢謠是在質疑法律嗎?

本來懶得回答,但是怕某些粉絲又開始在這倒打一耙只能上班偷空大致解答一下。破軟體不讓我上圖加上時間關係有的地方表達的不夠清楚見諒了。

工作去了,粉絲別來杠,咋杠都是我對謝謝。

啊,我先表明我就是范丞丞粉絲,匿名不是想藏粉籍,只是懶得搭理部分不理智粉絲去別的地方杠我。


謝邀~

表面身份 我是fccf

姐妹 其實事情就跟你描述里說得差不多了 范丞丞告得是一個造謠他的人 而這個人是丞丞的黑粉同時也是hmh大粉 所以就可能上升到飯圈了 hmhf自然不服氣呀 畢竟fccf嘴也不幹凈(飯圈常態)hmhf現在糾結的點就是 fccf也造謠過hmh 那為什麼fccf卻不用道歉 而她們卻要道歉(hmhf說fcc欺負hmh沒團隊 哈哈哈哈這個對不起我真的有點想笑) 還有就是這個事情一開始的庭審里fcc方律師要求賠償34w(因為造成了fcc方的商業損失)最後卻只賠償2w5 hmhf就說fcc方無理取鬧 律師沒有法律素養(我笑了)(但是經過法律科普 很多案件很難確定是否損害商業損失 因為很多合作都是在沒有簽合同前就停止 所以無法提供書面證據 以上hmhf不服氣可自行上網搜索相關法律知識)然後還有就是當時造謠的hmh大粉發表了一個闢謠(活久見 第一次見被告自己給自己闢謠的…) 案情通報上是這樣寫的:由於被告在庭審前向代表律師表達過身體狀況不加 經濟條件困難等 fcc方打算讓被告賠1元象徵性罰款和道歉

然後被告就說自己在庭審至今並沒有表達過此類訴求 說是因為fcc方考慮到被告是fcc好友hmh的粉絲 所以才降低賠款的 然後34w降到2w5的原因是因為fcc方的不合理請求被駁回(解釋我上面有解釋過 愛信不信咯)

最後雙方各執其理 不肯讓步 所以鬧成這樣唄

說一句:這件事范丞丞沒做錯 fccf沒必要道歉 要道歉的是造謠過對方的粉絲們

哈哈哈哈哈哈我這個回答你看看就好了 畢竟我不是站在hmh這邊 會有主觀因素的

如果你不是其中一方的粉絲 就沒有必要摻和進來 而且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沒有必要再問了 兩個小孩關係很好 只不過是很普通的飯圈撕逼而已


看看這個答案下麵粉絲的言論,

我很納悶為什麼某些粉絲還可以在這大言不慚的歪曲事實

當大多數粉圈撕逼理虧的時候都會說粉圈撕逼都臟兩家都下場了,另一家沒告是因為正主人美心善。我要在這說一下無形的放縱黑子媚粉才是最大的惡

正主為了粉圈的好名聲不去起訴黑子,進一步給自己塑造沒有團隊沒有後台的虐粉的目的,讓自己大部分中小學的低齡粉絲無視法律,漠視法庭結果,把這一切歸咎為對方團隊撕逼,對未成年三觀塑造都是有問題的。

范丞丞起訴了微博上罵的最凶罵的最沒下限的黑子,就是正確的。不論是誰家的,那些打著隊友粉不應該起訴的,你們對於人情和法理都分不清,還在這大言不慚,是九年義務教育的恥辱。

本范丞丞粉絲堅決支持黃明昊先生也抓我們家典型過來肅清粉圈風氣,只要你能起訴,我絕對不會像答案下面這些4家粉絲一樣胡攪蠻纏不分是非。


上面都是以范丞丞粉絲的視角我就來個不一樣的吧

首先我申明對於范丞丞先生正當維權完全沒有問題,我們也十分支持。但是聯動營銷號惡意造謠企圖以該粉絲代表整個黃明昊粉圈就不對了。為啥什麼說他聯動營銷號發通稿呢

1.由P1、P2時間點可知:早在發播報之前,fcc粉絲就早已準備就緒,頭像已經提前換好,各個論壇文案話術全上。(專業的團隊啊 ,搞事情杠杠的,我承認我酸了)

2.幾乎同一時間營銷號發動,文案絕了 全是帶黃明昊大名(告黑粉就告唄,非得拉上黃明昊 )一邊倒的造謠(嘿!意圖有點明顯啊)。以P3為例大意是被告說自己「身體狀況不佳,經濟條件困難」fcc看出於善意,提出支付一元象徵性賠款並誠摯道歉,但對方給臉不要臉非得按判決賠兩萬五。 看到這裡是不是想說哇!多麼善良,清純不做作的小白花啊!然而!事實完全不是營銷號所說的這樣。?? 由下圖P4(被告本人發的聲明)可知:被告從未向fcc律師說過「健康狀況不佳,經濟情況困難」等,此言論完全為無中生有。

??關於金錢問題:fcc提出的34萬巨額賠償被駁回(法院定性此事為雙方粉絲相互貶損。由下圖P5可得),對方團隊在判決書下來後很久後提出一元錢方案,但是,該方案要求被告附上個人身份證等不合理要求,最終被告擔心隱私泄露沒有接受。對於范粉稱因被告是脂粉有後台,甚至粉絲jz2.5w替黑粉還錢才依判決賠償(我笑裂開了,有這錢買黃明昊專輯不香嗎),完全是無稽之談!

???關於道歉信?(畫重點了):由上方P4P6P7根據法院要求,被告本打算8月10日前道歉,並在規定時間內發了道歉信給對方。然而對方一拖再拖(處心積慮啊!),並在被告告知對方已匯款,準備發道歉信時一再阻攔,直至通稿發出(瑟瑟發抖,太陰險了吧,完全就是蓄謀已久啊,害怕 )。關於被告拒不道歉完全就是造謠!事實是一直在主動聯絡,積極溝通。

(我giao!這完全不是善良的小白花啊。 這就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陰謀。)

關於上圖P8言論我想說hmh粉幫被告澄清,原因是某人的通稿每篇非得帶hmh大名,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是自己沒熱度嗎?害,太慘了吧 心疼。)

強調一下!關於范粉一直主張的合理維權,我們非常非常非常同意!!! 那麼判決書清清楚楚寫著雙方的錯,更早遭受了更甚辱罵造謠的黃明昊因為沒有團隊幫忙訴訟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和家人被肆意辱罵造謠微博轉發超700w卻被倒打一耙嗎?黃明昊粉絲尊重法院判決,並深刻認識錯誤,還望范丞丞粉絲也能自我約束不要再隨意造謠,惡語中傷他人並向黃明昊先生道歉。

最後的最後我在心疼一下某位專輯兩個月沒過500w的某某(是的,我的目的就是ex你們哈哈哈哈,你們生氣了我就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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