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只有稅務不想查的,沒有查不出問題的。

0807

更新一下傳聞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了,所以這次江蘇稅務來真的了唄。

稅務局沒出調查結果,一切都不好說

個人猜測這種情況在娛樂圈應該是普遍行為,這次估計很多人要翻車了,不過坐牢的可能性不大,估計就是補交稅款和滯納金,接受罰款了事。


范冰冰逃稅的途徑是「陰陽合同」。一般來說,當事人就同一事項簽署多份內容不同的合同,並且只對外出示其中的某一份合同,我們就稱其為「陰陽合同」。實踐中,「陰陽合同」十分多見,目的也十分多樣。有的是為了規避法律規定,有的是為了逃避法律義務,還有的可能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商業策略。就法律層面而言,簽署「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會帶來一系列的法律風險。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范冰冰簽署的「陰陽合同」,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會導致那份「陽合同」無效。很多人對於范冰冰為什麼不用坐牢很疑惑,主要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規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如果在稅務機關行政調查環節,直接將稅補了,是無需追究刑事責任的。這法規可以體現了我國目前是有針對性地督促提醒相關納稅人進一步自我糾正,並加強諮詢輔導工作,對經稅務機關提醒後自我糾正的納稅人,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如果是真的,劉曉慶第二唄。


趕緊找老鍾當代理律師

為了防止網路職業噴子 我要說:

第一 范確實觸犯的是法律 我的意思是她跟以上這段話在某種程度上有相似之處 不要摳字眼不要摳字眼不要摳字眼

第二 我們老師常常教我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我也有點想不通從小到大都懂的道理為什麼到了這有的人反而忘了 沒事看看法律頻道 有殺人放火卻依舊能通過後來的悔改而得到原諒的 我認為 人都會犯錯 如果哪天別人總揪著你過去犯下的錯喋喋不休 我相信你才會深刻體會到 像是一出舞台劇 中間是一個犯罪的人 每個人都是批判者 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扮演著什麼角色 有人說這個人本心不壞 要給TA 機會 有人說TA 罪不可赦應該判處死刑 因為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身份 所以會有一部分人「站著說話不腰疼」帷幕掀開 當後者發現那個罪人是自己 他會不會後悔自己說過的話

第三 我不是范的粉 也不是所謂的洗白 更沒有收錢辦事 作為一個路人 我只是說了我個人的看法

好難寫 有時間再更吧

不要人身攻擊okk各位看個高興吧不高興就拉黑划走都隨你 無冤無仇大可不必


范冰冰事件范冰冰事件首先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2018年財稅行業影響比較大的范冰冰事件,對我們企業自身會有什麼樣的警示和影響呢?我相信你們對她都應該很熟悉,這是2018年娛樂圈裡面的非娛樂事件,范冰冰偷稅事件,我覺得有兩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下。 第1,范冰冰因為這個…0 贊同 · 0 評論查看完整文章

每個月工資6000人民幣

要攢4個億

時間是從炎黃二帝開始不吃不喝攢到2020年

人家偷稅偷了兩倍,我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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