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適量合理小懲大誡不過分即可


應該,合適


適當的體罰也是可以的 教科書式的教育方式,教育學裡都不建議體罰,但是實際生活中,特別是孩子八九歲的時候,大多數是以教育引導為主,少部分還是可以輕微的體罰。體罰用在需要的時候需要孩子身上,這樣對於小孩教育還是有作用的。


十分不合適,會有逆反心理


首先來看一下體罰的基本概念是什麼:(摘自美麗的度娘)

1. 體罰必須是懲罰,不為懲罰而實施的,不是體罰,如體育課時跑步熱身、定期段考等。

2. 體罰必須是訴諸身體,不訴諸身體的懲罰,不是體罰,如語言羞辱、罰款等。

3.體罰必須是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較近於犯錯的宣告,如私下罰站兩分鐘。但痛苦之有無,應考量罰則本身的合理性、受罰者的身心狀況、施罰者的執行態度等,例如明知學生腳傷,卻罰他站兩分鐘,是體罰。

4. 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5. 身體上的「痛苦」不以「痛楚」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適均是,如以強迫憋尿、強行搔癢、強迫看色情片、強吻等處罰,都是體罰。

為什麼要體罰呢?無非是孩子確實做錯了什麼事,或者孩子越過了成人的可以接受的界限。成人為了讓孩子「長點記性」或者「承擔後果」,所以用體罰的方式來教育孩子:「以後不要再這麼做了」。大概率是這樣,如果有什麼例外,各位可以補充。

先來看孩子確實做錯了事。這是第一次,還是慣犯?

如果是第一次,這有什麼問題嗎?對於孩子來說,因未知的知識領域或當前還不能很好控制的動作而導致的犯錯,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我們成人所需要做的是「幫助他」,而不是懲罰他。弄明白他的薄弱點或者缺點在哪裡,想辦法通過學習鍛煉練習達到一定的水平,那他以後再犯錯的概率會降低很多。如果不去幫助他,而只是懲罰他,那他可能永遠無法提升自己,甚至永遠關上了某一扇門。

如果是慣犯,那樣會引出2個問題:1、他是否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2、如果他知道這樣子的行為是不對的話,為什麼還要一直去做同樣的事。

當他都不知道這件事是錯誤的時候,他如何去衡量自己的行為?成人這個時候應該加以引導,回到上述第一次的類似情況。不管他做了多少次同樣的事情,成人未能及時發現和幫助,對於孩子來說,永遠都是第一次。

當他知道這樣子的事情是不對的,但是還是會去反覆做的時候,成人就要警惕了。這種情況下,大概率孩子的某種需求可能未能得到滿足,因此才會不斷重複這個已經被定義為「錯誤」的行為,因為他知道這樣子的行為會給他帶來其他的「利益」,比如成人的關注,比如滿足某種食慾,物慾,自尊心等等。成人要做的還是「幫助」,不管是身體力行還是引導,需要教會孩子滿足這些需要可以通過其他的更合適的方式,而不是這個「錯誤的」行為。

再來看孩子的行為並無所謂的錯誤,只是超過了成人所能接受的極限。比如孩子穿著一雙新鞋跳進了淺水泥坑,成人因為新鞋子和泥水問題而懲罰孩子的身體。

對孩子來說,他所理解的成人行為的潛台詞應該是:跳水坑就會被打,他的反應可能是:以後要避免被打,所以有水坑我都不跳了。孩子的心理反應其實很直接,都是和當下的環境和人有關的,他不會考慮到新鞋子新褲子要重新洗,新鞋子要花多少錢,身上很臟很難看等會還要見朋友這類成人角度考慮的問題。類似這種聯繫和抽象思考至少也要等到十幾歲才會具備。

這個時候,孩子其實是不需要你的「幫助」的,需要「幫助」的反而是成人自己。要麼成人改變自己的接受極限,允許孩子的類似行為,要麼和孩子說明你所能接受的極限,一起商量大家最合適的行為準則在哪裡。

懲罰不會帶來孩子的成長,只會給孩子設置限制,這樣子我都說完了,你還覺得體罰孩子這種方式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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