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生,朋友之間或是提到另一位朋友常以阿某相稱,例如:阿軒、阿香、阿軍、阿菁等

女友聽到我稱呼異性朋友為阿香,她很生氣。因為很早以來身邊的同齡人都這樣相稱,所以我才脫口而出,或許在我眼裡這樣的稱謂有點模仿台灣那邊對他人的稱呼,但不管男生女生,我們不曾感到越界。現在知道這樣會惹女友傷心,我願意積極地改正,但我很想知道這樣真的過分嗎?


不過分,但你可以改。

這種不違反原則的事情,你可以順著女朋友一點,她好,你也好。


隨意,親切,稱呼而已


感覺有點


地區有差異,家庭習慣也有差異。不是什麼大問題,她如果在意,你如果感覺改口沒啥問題,我覺得就可以改下吧。


顯的輕浮


我認為是的,我的稱呼習慣是

我的領導:何總、董生、張科、廖主任

地位比我高一點的:浩哥、梅姐

地位比我低一點的:小浩、小梅

同輩的:直接喊全名,也可以喊浩哥、梅姐

關係特別好的:才有可能喊阿浩、阿梅,但我一般直接喊全名

當然每個人習慣都不一樣,你可以叫別人阿浩、阿梅,但我不喜歡你稱呼我阿至,因為我們關係沒這麼好


叫個全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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