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人類只是一團具有思維的有機無機複合物。對於宇宙來說,人類的生存與滅亡,地球存在與否都毫無差別。而且宇宙本身也沒有任何意義,它就只是客觀存在那裡。而意義本身是意識的產物,所以因意識的本體而存在,你覺得它是有意義的,它就是有意義的,當然只限於你自己,因為你的意義對於別人來說,可能一文不值。對於我自己來說,做自己想做的事,讓自己感到快樂、滿足,這就是全部的意義。


意義是「工」(工程、工具)的思維下的追求,關注做這件事能不能對之後的事情產生影響,是否值得。一個原始人餓一天肚子製作一把長矛,能夠讓第二天的打獵更有效率,那麼餓肚子是有意義的。

這種思維對於人類很重要,但不適用於所有的事情,比如快樂,比如人生。

當自問我快不快樂時,就已經比問之前不快樂了。

而因為死亡的存在,人活一世,死亡之後自己不復存在,根本沒有「之後」,因而不會對自己產生任何意義。只有人生內部能夠存在局部的、暫時的意義。

對於快樂和人生這類事,比較適合的可能是正念的思維:體驗、觀察、好奇、不評判。


要說沒有意義,那你不覺得白活了嗎.


活著就是為了做個人,怎麼把人做好,個人愚見!!!!


看看余華的《活著》


記起真實的自己,活出來


活著的意義,就是搞清楚「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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