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美國是否有註冊原子彈的發明專利?其他國家再研發原子彈是否侵權?


專利權利人需要公開具體的技術細節,以確認對符合該技術參數的相關技術擁有專利主張權

美國公佈了某一具體型號的原子彈技術細節了嗎?沒有的話就不符合專利的規定

不過軍火生產中倒真有專利。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美軍春田步槍,使用的就是毛瑟公司授權的子彈。於是前線的前線的美國大兵大罵春田公司賣國,還在向敵人交納槍殺自己子弟兵的子彈費


專利靠法律保證,法律靠武器保證。但是倒回去就有點說不通了
簡單的說產品的壁壘有兩種,一種是專利壁壘,這種壁壘的保障是法律,而你要證明對方打破了壁壘你就要公佈你所有的技術細節,也同時意味著如果沒有法律作為支撐,這種壁壘就是個屁,而第二個就是技術壁壘,其實就是我掌握高端技術,你研發不出來,我也不會去申請專利,因為我不傻不會把所有的技術細節告訴別人,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專利法第五條所稱違反法律的發明創造,不包括僅其實施為法律所禁止的發明創造。其含義是,如果僅僅是發明創造的產品的生產、銷售或使用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約束,則該產品本身及其製造方法並不屬於違反法律的發明創造。例如,用於國防的各種武器的生產、銷售及使用雖然受到法律的限制,但這些武器本身及其製造方法仍然屬於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所以,軍火或武器是可以申請專利的,但是,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局認為其受理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作出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這些專利一般是需要進行保密管理的。
步槍容易被仿製纔有專利,軍用飛機這樣的只要敢搞專利,世界和美帝就差不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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