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介绍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研究方向——进化人类学(Evolutionary Anthropology)

进化人类学是一种以人类与其他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对比的方法来研究人类心理和行为的交叉学科。其中最为常用的是人类与其他类人猿的实验比较,通过实验的方法来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和不同点,从而找出在进化过程中人类究竟是如何脱颖而出的。

进化人类学目前的研究前沿问题非常多。在此我就只介绍我所熟悉的,即来自原德国马普所「进化人类学中心」的所长,进化人类学家迈克尔.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sello)的研究成果。通过长期的整理以及自己组织实验的方式,托马塞洛提出了关于人类与类人猿之间根本区别的「集体意向性」假说(collective intentionality hypothesis),即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拥有跳出自己的主观意识,能够站在他者视角思考问题并且和他人共同拥有以「我们」为主体的集体意向的能力。其研究成果集中展示在他的两本进化人类学著作,《人类思维的自然史》和《人类道德的自然史》之中

这两本书中托马塞洛举了大量的支持「集体意向性假说」的实验数据。在此我就只列举一部分进行介绍:即托马塞洛通过一些实验证据想说明,人类似乎是拥有一些天生的基于「合作」的道德意识或道德能力的,这种能力便是基于集体意向。

一般来说,我们往往认为,人类是唯一一个具有道德感的物种。一个老虎咬死了人我们不会怪罪于老虎,但是要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原因就在于老虎没有道德感,但是人有。然而,「人是唯一具有道德感的物种」这一命题一直存在两种极端化的回应。首先便是以《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为代表的一些进化论支持者认为,人的道德感只是以基因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的产物而已。其本质与自然界的群居动物之间的合作互助的「利他行为」一样,都只是基因为了自己延续的「自私」行为而已。而另外一种回应便是传统的伦理学家们的观点,即道德感与人的动物性或者生物本能完全无关,它完全只是人的纯粹理性以及后天教化产生的。针对以上两种极端观点,托马塞洛想避免以上两种倾向,企图用大量的实验依据证明:1. 人类的一些具有道德意义的天性与其他群居动物的合作互助行为有本质不同,因为人具有集体意向而类人猿没有。2. 这些天性的存在同样证明了人的社会性和道德感有其生物本能作为基础。

为了证明以上两点,进化人类学家们会选择做大量成年黑猩猩与三岁之前的儿童的行为对比实验。之所以将成年黑猩猩和三岁前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首先,黑猩猩是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灵长类动物,并且成年黑猩猩一般的智力水平为3-6岁正常人类儿童,即普遍智力水平是高于三岁前的人类儿童的。另外,三岁前的儿童普遍语言能力尚未发展完全,且基本没受过后天教育的影响,因此可以最大限度的体现人类最为原始的生物本能。而通过这一系列对比实验,我们发现了人类儿童可以完成一系列智力水平高于他们的成年黑猩猩所无法完成的道德行为,由此大大增加了人类拥有一些天生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能力的可信度。

一,合作后的分配行为

虽然为了某个特定目标合作是黑猩猩与儿童都会有的行为模式,然而一组实验似乎说明黑猩猩几乎没有分享合作成果的意识,如Melis(2006)所设计的实验中,如果在同时一块只有两个黑猩猩合力才能拉动的大木板两段都放有食物时,两只黑猩猩会合作拉动木板并各自享有各自那一端的食物,然而,当把食物集中放在木板中间的时候,黑猩猩在拉完木板之后便会产生争夺,胜利的一方会占有所有食物。而当Warneken(2011)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同样的测试时,所有儿童组的儿童都无例外的选择分享放在木板中间的食物。这似乎表明,与黑猩猩不同,人类儿童似乎拥有参与合作之后应该公平享有合作成果的道德意识。黑猩猩的合作往往只是短暂的同盟行为,而人类则是有真正的共同协作的意愿。

二,合作中的集体意识

托马塞洛进一步说明,黑猩猩与人类儿童都能拥有合作行为,但是二者有著如此重大的区别。原因在于,在黑猩猩那,一个关于集体的「我们」的意识是缺失的。黑猩猩的合作依然是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场与角色的合作,但人类儿童则不同。如Fletcher(2012)的一项实验表明,当我们训练黑猩猩与我们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或者一个游戏之中扮演一个特定角色之后(比如让黑猩猩给我们积木,我们来搭),如果我们将自己的角色与它的角色互换的话,黑猩猩是不会从事我们之前所从事的活动的,于是又要重新训练。但是在三岁人类儿童那,角色互换不会带来任何行动上的不成功。这种合作中的角色可互换性似乎说明,人类与黑猩猩不一样,在合作之中人类能抛开自己特定的身份与角色,以一个更加全体的眼光看待整个合作行动,因此拥有天生的集体意识。

三,对于搭档福祉的关心,

虽然同情心(sympathy)广泛存在于高等哺乳动物之中,然而以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为代表,它们的同情同伴的行为仅仅局限于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不需要消耗极大精力的个别情况之下。而在合作之中,比如黑猩猩群共同捕猎猴子的情形下,至今没有任何报告能显示出黑猩猩在共同捕猎时会互相帮助(Melis Tomassello 2013)。于此相反,幼龄儿童对于同伴的关心与帮助的范围要广泛地多,比如14个月大的儿童就能在实验中帮助他并不认识的成年人完成开门,搬书,跑去拿成年人想要的东西等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来说十分困难的任务(Tomasello 2006)。同时,这种帮助甚至是不需要任何外在鼓励的,比如2岁儿童并不会在有妈妈的陪同下就会去完成更多的帮助他人的任务,甚至是一些根本不会引起被帮助者注意的帮助任务儿童完成的也不会比其他情况更差(Warneken 2013)。

四,行为的自我约束

集体意识的最高体现,便是将自我的行为放置集体的「眼睛之下」,自觉接受监督。人和黑猩猩一样,都会主动选择那些更加有力,更加具有合作精神的搭档,但与此同时,和黑猩猩不同,人类知道当自己评估搭档的同时,也会预料到搭档也会评估他自己,因此人有主动约束个人行为符合集体要求的意识。比如Engekmann(2012)的实验中显示出,当一个儿童被要求照看另一个虚构出来的孩子放在桌子的物品时(「这些东西是属于另外一个小朋友的,他暂时不在,帮个忙保管一下哦」),观察人员发现,当受试儿童独自一人在房间里时,不出意料,他会偷桌子上的物品,但是当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同龄人看的时候,受试儿童还会主动往桌子上添加物品。但是同样的实验在黑猩猩那结果却是,不管现场有没有另外一个黑猩猩在看,受试黑猩猩都会拿桌上的物品。这似乎说明,儿童在出于集体之中的时候似乎存在自我约束行为的意向。

五,对于「搭便车」者的排斥与惩罚

集体意识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于「我们」和「他们」的区分。并且对于并非属于这个共同集体的人的排斥。而这类行为也仅仅存在于人类之中。比如Boesch(1994)的野外观察就发现,在黑猩猩捕猎猴子的活动中,即使是全程没有出力追捕的黑猩猩最后也能得到相当一部分猴子肉,搭便车现象在黑猩猩狩猎行为中大量存在。同样的结论在Melis(2013)的实验中也能得出,在实验中,模拟「捕捉者」的黑猩猩们在合作完成了一项任务后获得的食物也会给全程没有参与的「搭便车」黑猩猩分享食物,而且「搭便车」黑猩猩得到的量与「捕捉者」黑猩猩的量没有差别。但是,在人类儿童那,扮演「捕捉者」的儿童们存在明显的排斥「搭便车」儿童的行为,「捕捉者」儿童享有的成果量也明显更多。(Melis 2013)

以上只是各类实验的一小部分,但从这些实验结果中我们发现,对比人类最近的近亲黑猩猩,3岁以下的人类儿童拥有一系列高度道德化的行为倾向,尤其是公平分配成果,共同活动中的「我们」的集体意识,对于他人福祉的广泛地关心与帮助,集体之中的自我行为的约束以及对于「不劳而获」的排斥等等。而且基于受试儿童的年龄之小不足以说明这些行为都是教育和理性思维的结果。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是拥有一些天生的道德意识与行为能力的,而这些意识与能力可能在长期的自然演化之中已经成为「智人」这一物种的生物本能了。而在托马塞洛那,这些都是可以根据「集体意向性」假说加以解释。人之所以为人,便在于人是唯一种能拥有集体意识,能站在超出个人的视角进行思考和自我行为监督的物种。

相关回答

在伦理学中,道德直觉(moral intuition)为何如此重要?是否有无关道德直觉的伦理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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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Boesch, C. (1994). Cooperative hunting in wild chimpanzees. Animal Behaviour, 48(3), 653–667.

Engelmann, J. M., Herrmann, E., Tomasello, M. (2012). Five-year olds, but not chimpanzees, attempt to manage their reputations. PLoS ONE 7(10): e48433.

Fletcher, G., Warneken, F., Tomasello, M. (2012). Differences in cognitive processes underlying the collaborative activities of children and chimpanzees. Cognitive Development, 27(2), 136–153.

Melis, A. P., Altricher, K., Tomasello, M. (2013).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o collaborators and free-riders by 3-year-old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hild Psychology, 114(2), 364–370.

Melis, A. P., Hare, B., Tomasello, M. (2009). Chimpanzees coordinate in a negotiation game.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30(6), 381–392.

Melis, A. P., Tomasello, M. (2013). Chimpanzees』 strategic helping in a collaborative task. Biology Letters, 9: 20130009.

Melis, A. P., Hare, B., Tomasello, M. (2006b). Engineering cooperation in chimpanzees: tolerance constraints on cooperation. Animal Behaviour, 72(2), 275–286

Tomasello, M. (2006). Conventions are shared (commentary on Millikan, Language: A biological model). Philosophy of Mind Review. (online)

Warneken, F., Lohse, K., Melis, A. P., Tomasello, M. (2011). Young children share the spoils after collaborati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2(2) 267–273.

Warneken, F., Tomasello, M. (2013). The emergence of contingent reciprocity in young childre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hild Psychology, 116(2), 338–350.


@飞奔的马达 大佬写的内容刚好原来上课的时候学过,还是一门讲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哲学课,刚好读了好几周Tomasello的这本书。我就补充两个对Tomasello还有试图通过进化论来解释伦理学的理论吧,都是一些比较大的问题。

第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实验数据的收集。这其实是个悖论,因为数据要么是1)从野外观察动物或者2)在实验室设计实验取得取得。在一个理想的条件下,当然1)是最好的,但这需要我们对很多内容进行一个先入为主的定义。比如说实验者要研究动物运用工具的能力,那什么算工具?猴子用石头去砸椰子、水獭用树枝建大坝、又或者企鹅叼石子,这几个行为看似都是运用工具,但差别还是挺大的。尤其是这又涉及到consciousness的一个extension。现在的研究,对这些重要概念从理论上进行讨论的还很少,大部分研究者还是比较热衷於单纯的记录。我觉得这里科学家可以从现象学或者其他哲学讨论里获益良多(逃。。

如果我们选择2)的话,那最简单的一个质疑就是,这真的能代表动物在自然世界里活动的状态吗?比如实验者设计了一个很复杂的机械,那么一个猴子可以对这个机械运用自如,好像并不能准确地对应到它们在自然世界里的状态。这里我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个大的问题就是,动物和人之间的这种差异,可以作为道德观(morality)的基础吗?我们需要用道德来解释这种行为间的差异吗?大佬提到的案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猩猩和人类大脑,还有一些其他器官构造上的差异来解释。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人类天生就可以理解因果性(causality),而理解causality是一种无法后天取得的trait,目前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还存在其他可以理解因果的动物(这也算是我对「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理解)。当然什么是causality是另外一个哲学讨论了。但是在人身上最简单的体现就是我们不需要重复学习一个技能,而实验室的猴子学会用工具以后(比如用钩子钩东西),如果不高强度的定期训练,他们的技能会很快退化。

于此相对的,人如果学会了游泳或者骑车,是不用重复学习的。比如,我们把铃铛绑在刚出生的婴儿的腿上,那么婴儿很快就会理解是因为自己的腿动而导致了铃铛的响,能够通过控制自己的行为来操作铃铛。与此相对的,其他所有动物都是通过类似巴普洛夫的狗似的机械学习,才能学会这个技能。再比如,当我们用仪器测量人和猴子使用同一个工具做同一样动作时的大脑活动,我们会发现人类大脑皮层的活动比猴子激烈的多。有的猴子甚至完全没有反应,尽管它们能成功完成,并被我们认为「学会了」使用该工具。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注意黑猩猩(或者其他任何灵长类动物)和人类的差异比我们想像的大的多。光是手眼协调的准确性这一点上,人类和它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比如猴子就做不了针线活儿,涂不了手办。。。。那么再来看大佬举的例子,拿黑猩猩和人类做对比实验,在一开始就是不合适的,尽管两者看起来差不多

总之,我对通过单纯的biological evolution来解释,甚至justify ethics theory的前途持比较悲观的态度。我觉得我们可以获得很多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缺乏科学证据的理论。主要的原因就是人类和我们祖先的evolutionary gap太大,而我们想要取得一些进化学上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一种比较受欢迎的说法是人类的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是一同进行的(可以参考Kevin LeLand)。比如随著人类食品的精细化,智齿就退化掉了。当然这又很难解释我们的moral intuition到底来自那里,甚至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总之我对解释猩猩是怎么变人的这个问题的前景比较悲观。。。


听说不能从生物学角度解释?

Paul W. Bingham 的一些研究和观点,可能对我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带来一些启发。

我曾经写过两篇文章以总结相关研究。下文为搬运。

小小的寂寞:远距致死:人的起源,和阶级社会的诞生 Part 1?

zhuanlan.zhihu.com图标小小的寂寞:远距致死:人的起源,和阶级社会的诞生 ·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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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主要是对 Paul M. Bingham 一些研究的总结。我并不完全同意他对阶级社会—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当然,我对社会科学不熟,所以我不准备讨论阶级社会阶段诞生之后的事情。

Research " Death from a Distance?

www.deathfromadistance.com

亲缘关系之外的合作—为什么其他动物做不到?

相比其他动物来说,导致人的成功的因素,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的由这样一点导致—人具有整个动物界罕见的一个倾向,与亲缘关系可忽略的同类进行经常性的合作。无论是语言还是技术的持续积累—人的认知能力可能不如某些鲸豚类,是说—这些对人来说,以及之后对文明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都是这一超出亲缘关系的广泛合作的直接或间接的结果。

为什么其他动物没有做到这一点?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原因是,尽管与近亲的合作可以由相互之间的亲缘系数而受益,没有亲缘关系的同类由于不仅占据相同生态位,还争夺同一个基因库的份额,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激烈。因此,对每一个动物来说,欺骗没有亲缘关系的其他动物,具有显而易见的适应性。然而,不被骗比成功欺骗容易太多—这个动物只要简单的不参与合作就好。

反之,为了实现非亲属的合作,动物必须有能力为不参与合作却从合作者之中受益的叛徒施加最严重的惩罚。因为即使是威胁,也必然需要在真正的惩罚有现实的可能性被施加时,才会成为可信的东西。

只要叛徒得不到惩罚,非亲属的合作行为根本不会进化出来。即使合作行为真的—通过遗传漂变,比如说—进化出来,叛徒也会立刻代替合作者成为绝大多数,从而终结这种合作。

当然,还有一个策略是,强占合作参与者的劳动成果为己有,并且通过暴力阻止对方报复。如今,这个策略似乎并不罕见。我应该会在下半部分的最后一节之中再次讨论这点。

为什么这些动物无法惩罚背叛者的原因也很简单。即使一群动物决定惩罚一个叛徒,由于动物之间打斗的贴身肉搏之性质,也需要一系列一对一的搏斗。但谁第一个惩罚这个叛徒,谁就相当于以一半概率去送死—这一概率不随惩罚者数量而变化—所以没有一个个体会真正上去执行惩罚。

如果这些动物可以同时惩罚一个叛徒呢?那么,Lanchester 平方反比定律表明,一方面,这群小伙伴的存在就分散了叛徒的攻击目标,也进而降低每个个体单位时间之内被攻击的概率,另一方面,他们联合的攻击,也增加了成功率和缩短了总的攻击时间。这两者都降低了每个个体进行攻击的代价,所以,对每个参与的动物个体来说,惩罚叛徒的代价与攻击者数量之平方成反比。而对于任何一个来到现场的动物来说,无论是否参与攻击,自己都会成为叛徒的靶子,但参与攻击还有可能缩短总攻击时间,自己反而更加安全。

但是只有远距离攻击武器能实现这种同时的惩罚。然而,绝大多数动物没有一个可靠的方式,以在相对可观的范围之内有效杀死或伤害同类。

如果远距离攻击以某种方式被实现了呢?

在进化过程之中,早期的人属 Homo 成员对所面临的一个生态上的挑战的适应,意料之外的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

然而,为了详细说明这点,必须先从所面临的挑战本身开始。

为什么我们的地球上,动物进化进化著,人类甩其他动物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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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骨骼肌的组成与其他哺乳类的并不完全一样。骨骼肌的肌纤维可以通过肌球蛋白重链 MYHC 的类型粗略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表达 MYHCI 的 I 型或者「慢」肌纤维,而另一类是表达 MYHCII 的 II 型或者「快」肌纤维。在绝大多数哺乳类中,包括狐猴,猕猴和黑猩猩等相当一部分灵长类在内,组成骨骼肌的肌纤维以「快」但易于疲劳的 II 型为主。然而,在另一些动物,如蜂猴属 Nycticebus 和人之中,骨骼肌主要由「慢」而疲劳抗性的 I 型肌纤维组成。因此,尽管人的肌肉可以很好的支持长距离步行等耐力性的活动,在需要瞬时速度和/或力量的场合,人相比其他动物却处于劣势地位。

如何在具有较低的 II 类肌纤维含量的同时,产生极高的运动速度?早期的人属成员通过解剖学的途径回答了这个问题。

然而,人并不是全然没有措施以产生高速运动。 现在仍然存在一些民族采用徒手投掷作为狩猎的方式。在专业的运动员和猎人之中,投掷物的速度是很可观的。例如,对 Daasanach 族猎人的研究表明,投掷木棒的出手速度最高可达到 ~36m/s, 而 27 个受试者的平均速度在 ~29m/s. 有意思的是这个平均值很接近猎豹捕猎时的典型速度。 尽管高速和准确的投掷需要几十年如一日的学习,投掷行为本身很可能是人的一种本能。在生命的极早阶段,婴幼儿开始操纵物品的时候,就开始展现出这一行为。对人来说,最开始的投掷行为是从手下扔出—这和很多其他灵长类所展现的行为类似,而在黑猩猩之中,从手下投掷的行为是一种有效的防御手段,尽管难以用于进攻作用—但不久之后就自然而然的过渡到过手的方式。在不同文化之中,投掷行为的极早开始,和这一动作的发育模式,都是高度一致的。

特斯拉皮卡的防弹玻璃,为什么会被小钢球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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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工业化社会,未受训练的普通人投掷速度非常低,正如上述链接之中的视频所述的那样。


在具有高度发达的投掷行为这一性状达到接近 fixation 时,在一些小群体之中碰巧达到高频率的「合作者」终于可以利用远距攻击的能力,以极低的成本对不参与合作却瓜分劳动成果的叛徒进行惩罚。这进一步提高了控制「合作」性状的等位基因频率。在这些条件下,即使这些「合作者」仍然是自私和短视的个体,他们也可以达到对彼此都有利的合作。

于是,最初很可能用于狩猎或自我防卫的一个适应,完美的契合了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合作时所面临的「惩罚叛徒」的场景。这使得超出亲缘关系之外的个体之间的广泛合作终于从纯粹理论的可能性变成现实的可能性。


语言之进化

无亲缘关系的动物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这一冲突所通常导致的相互欺骗倾向,是限制动物交流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妨设想一下这样一种动物之中,两个无亲缘关系的个体试图交流的场景。此时,每个个体都试图通过自己所发出的信号欺骗对方—如果发出任何信号的话。并且他也知道,另一个个体同样会对他这样做。所以,他们不约而同的做法是,即使对方有发出信号,也不会理睬对方的信号—进而,不会浪费能量去甚至发出这个信号。

所以,在这种动物之中,无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的交流很可能无法进化出来。但是,如果这个权力关系以某种方式被改变,使得即使是没有亲缘关系,完全自私和仅考虑自己短期利益的个体,可以实现广泛和真诚的合作呢?

在前一部分之中,我已经讨论过,早期的人属成员所进化出的投掷能力产生了一个副作用,即权力关系之改变—当合作者处于绝大多数,而背叛者处于少数地位时,惩罚背叛者的代价得到了空前的降低。这使得背叛行为得到有效惩罚,进而使得个体,出于自己的短期利益,会经常性的选择与无亲缘关系的同类合作。

这终于提供了所需的条件,以使得合作的交流行为得以进化出来。而它确实进化出来了: 这种行为被叫做语言。

语言之高效性也为积累性的文化进化提供了条件。

原始社会之共产主义

人类学的研究已经表明,狩猎采集社会的成员之间往往极为平等,而在此阶段的社会之中,明显的阶级区分是极为少见的例外。

为什么存在此种现象的原因也同样与早期人属成员所进化出的权力关系有关。在很多其他多雄多雌的群居性动物之中,个体在群体之内的地位主要由个体的体力所决定。

The Evolutionary Origins of Human Political Systems?

www.journals.uchicago.edu

黑猩猩之中,例如,alpha 雄性对群体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吓退捕食者和调停争端,但是要不成比例的夺取其他群体成员的捕食成果。

当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有时在黑猩猩和倭黑猩猩之中也适用。在压迫过于剧烈时,地位较低的黑猩猩有时会联合起来反抗 alpha 雄性个体之暴政。有意思的是,除了人之外,已知有组织的对压迫的反抗好像仅限于黑猩猩属。

然而,可能是因为反抗之风险过高,在黑猩猩之中,这种反抗行为通常仅限于压迫程度过于剧烈的情况。与黑猩猩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是,狩猎采集社会之中,若一个人企图获取剥削阶级之地位,首先他会迎来其他群体成员的嘲笑,然后,如果他仍然一意孤行的话,那么在最终得逞之前,他几乎总是会丧生在致命的暴力之下。

原始社会之中,为什么人们能成功阻止剥削阶级之诞生的原因,很可能是持续不断的阶级斗争。

行为现代性

在小节「语言之进化」中,我提及了「积累性的文化进化」。这一过程的结果之一,是持续的技术进步—当然包括狩猎武器之进步。

Bingham 认为,武器技术之进步,是为什么在几万年之前,行为现代性相对突然的出现在世界各地的解剖学的现代人之中的主要原因。引起这一「认知爆炸」之起源的主要因素,他认为,是远程攻击武器的射程有了质的提升,从而可以波及到不同初级群体 (primary coalitions) 的成员,进而,使得不同的初级群体成员之间也可以发生经常性的相互合作行为。

与最早的行为现代人一同出现的正是这样的一种技术—light bolt 技术。他们是一种具有小而尖,并且黏有其他材料的尖端的杆子,因此更轻和有更强穿透力。他们不仅可以被扔出更远还更加便于携带,所以每个人在一次攻击之中可以携带多个,进而提升了有效射程之期望值。

行为现代性加速了文化进化和技术积累之进程。它也使得武器技术更加迅速的提高,例如促进了 atlatl 和弓箭等技术的诞生和发展。

然而,早期的武器技术,尽管所用材料经常与其原产地相距几十公里,却不算过于稀有,并且所需的制造工艺也在狩猎采集者可负担的范围之内。因此,在此阶段,提升的武器技术有效增加了合作范围,但尚未引起阶级之分化。

剥削阶级之诞生

随著技术之进一步提升,然而,制造武器的材料和工艺都变得更加复杂。

例如,需要铜矿和锡矿,并且要求复杂的冶炼过程的一种合金,青铜,被发现是优异的武器材料。垄断此类资源的少数人,由于在施加暴力之能力上具有绝对的优势,获得了已经在人之中消失几百万年的对暴力的垄断地位。

因此,尽管有效的合作范围增加了,社会却分成了少数剥削者和绝大多数的被剥削者。

在其他群居性动物之中常见,但在人之中已经接近消失很久的一种权力关系—通过对暴力之垄断以获得剥削地位—又回来了。

Bingham 认为,社交网路对信息的传播可以帮助建立有效的民主制度,进而终结少数人的暴政。但是,随著西方式民主最近的反复失败,而颜色革命更证明由于西方之操纵,只能从一种独裁政权走向另一种独裁政权,我不得不怀疑一点—

离开阶级斗争,人终将失去一切。

以上。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仅此便构成了人类的全部。


人与动物的区别到底在于什么?

某位哲学家说,在于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叔本华说,在于人有深厚的情感。宗教说得更简单,只有人有不灭的灵魂,而动物没有。

作者觉得,人并非有某种独特的灵性,或是与其他生物所不同的本质。人只是具有群居动物的普遍天性,便发展成了至今的模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拆解来说,群居决定了它拥有群居性,动物决定了它拥有兽性。(社群性是集体主义和公平正义之源。兽性是个体主义和自私本质之源。)(人类目前的认识,是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兽性是天性之本,如同群居动物仍旧是动物。人作为一种群居动物,并不具备人性本身,或者说与其他群居动物并无先天区别,唯有智力的不同。人没有所谓的人类仅有的独特的"人性",人类本质上只是一种群居动物。而人类社会的所有发展是由天性推动的。)

(人类的本质是什么,如果不加文明的影响、社会的发展,在人类纯粹天性驱使下的社会会是什么样的。)

那么首先人是一种动物,动物有兽性,兽性的目的在于利于个体的生存。体现在动物个体之间的关系是弱肉强食,而非平等。动物与事物的关系是趋利避害,而非迎难而上。这种兽性是一种天性,这种天性组成了自然赋予的一符逻辑:强大的个体生存下来,而弱势的被逼至死。物种在这种过程中不断进化,虽然残酷,但最利于物种的繁衍和分化,有利于自然界。这是自然界的"正义"。

人和动物一样都有兽性,这体现在人类的社会同样是优胜劣汰,同样是不平等的。高大,精明,美丽的个体都是需要保留下来的个体,他们得天之赐,在人类社会中居于顶层,拥有许多权力得以层层保证他们的存活。而不具备品质的个体,则居于人类的下层被统治,生命的保障没那么多。对个体来说,这不正义。但对自然而说,这就是天然的正义。

很多不公的事件由此而生:尽管小红只有一副脸蛋,身边总有好男人鞍前马后;尽管小强又渣又丑,因为家里有矿就女友无数;尽管有人智商欠费,但颜值在线前途无量。这都是自然中的野蛮正义。但人不只有兽性,还有群居性或称社会性,让我们能大大地改善这种不平等,实现公平。对此作者将另辟文章探讨。

私有制

不过,在我们讨论的原始社会末期,公平的显现还为时尚早。在这走向奴隶社会的转折点,正在发生的私有制正让这一切更加不公。

在私有制诞生前的原始社会早期,大家集体狩猎采摘,得到的食物并不长期储存,而是集体进食,如同动物世界中非洲草原上的狮群。这就是原始社会人类的生存模式,共同劳动,收归集体,而后平等分配。个体寄生于社群中,从社群中获得生存所需。个体之间亲如手足,个体因社群而具有存在的意义,如同人的掉落的细胞并不能称为人。

然而实际上,如果出力少的狮子余力多,会在接下来食物的抢夺上占据上风,出力少的狮子因此反而愈加健壮。从而使个体采取在出力时保存自己,在分配时夺取他人的策略。基于生存目的的动物天性推动这种策略成为现实。在人类原始部落的不断发展下,这种情形越发紧迫,个体好逸恶劳的后果日益严重。只有每个个体能获得与他劳动相称的食物,才能发挥个体最大的潜能,因此人自然而然地逆集体化开始个体劳作,并享有个体所得,个体之间的关系仅是处于同一部落下的松散联合。个体必须从个体的利益出发开始考虑问题。个人属于部落的组成成分,但本质上并不具备细胞与人体那样的一体关系,个体的生存所需不再单纯仰赖社群的赐予。随著个体与社群的相对分离,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私人关系使得组建独立的家庭,而从群居群婚的公共关系中分离出来。私有制的出现在个体层次刺激了劳作,使生存状况得以改观,也使得集体更加壮大,个体和集体都受益匪浅。私有制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天性的发展,而其他群居动物的天性发展只能停留在私有制之前。

私有制的产生使个人的生产所得在家庭单位下不断增加,最终达到需要积累和储备的程度。物质的富足进一步使得家庭后代得以在高大、精明、美丽等纬度上更充分地发展,获得更大的生产能力,而与其他家庭在日复一日中拉开差距。人类的不平等得以进一步展现。

"上交完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个体的富足越来越取决于自身的成绩,而与集体无关,优先保障个人的成绩不被剥夺才是头等大事。对于个体来讲,个人利益成为优先考虑,个人主义开始再度回归,价值又开始以个人为基础建立起来,狮群又破碎成了一个个狮子。从此,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缠斗贯穿了时空,成为人类生活的两大主题。

大爱

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诞生不分先后,或者说难辨先后。它们都诞生于人类出现以前,而并非人类的专利。

个人主义的本质是以个人优先,求自存,图自保,是每个生物的必然天性,是兽性的引申,集体主义是以集体为重,讲究的是守护集体共同领地,互相帮助地生活,协同配合地劳作,获得收益后集体共享,目的是集体的自保,是每个群居动物的本性,是群居性的引申。

在群居动物的生活中,一方面,个体的生存需要群体的合作,才能捕获大型动物,搞建筑,以及抵御猛兽和外敌。同时集体成员也需要保护每个个体,避免因伤病而折损群体生存能力,因此必然地出现了友爱,互助等属性。

另一方面,个体的安全来源于集体的防护,没有集体的防护个体就容易命丧狮口,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集体,个人也无法生存,因此集体利益只能优先得到保障。也只有当集体存在时,才可抵御个体逝去的风险,幼小后代在集体中得以继续生存,从自然正义的角度,集体的存在使得繁衍后代的使命更为成功,若生物果真以繁衍为使命,那么集体的价值比个体更重要。总之,个体与群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个人的利益和集体高度重合,集体主义在此显现。因此,人类的集体主义倾向几乎是一种天性。

今日西方尝尝把自私作为人性的起点,亚当斯密说:"人天生,并且永远,是自私的动物。"这与个人主义在西方的盛行是密切相关的。在这个自私的假设上,亚当斯密进一步构建了市场经济。他说,在市场经济中,"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或者面包师傅的仁慈之心,而是他们的自利之心"。换言之,他们不需要唤醒某种对集体的无私奉献,而是因为自私和自利,就足以使他们勇往直前,并让集体利益最大化。

而在政治上,个人主义的观点几乎贯穿始终。英国阿克顿勋爵曾有个著名的断论,"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需要实行"有限政府",让政府不能拥有绝对的权力,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为此出现;需要实行法治,把权力关进位度的笼子,才能保护人民的权益;需要实行民主,才能抵制少数的精英阶层对多数人利益的侵害。这些设置都源于一种假设:利己的兽性。在当今世界,个人主义并非一家独大,但是在近代历史的变迁中的确占主流地位。

但是在中国的历史中,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往往是相互依托的。作者认为,这不仅是古代中国的逻辑,这也是物质极大丰富后世界的逻辑。

诚如卡尔马克思说,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

这就揭示了一个事实,人在实现生存的基本权利后会追求更高的价值,人的欲望是无穷的。马斯洛等社会心理学家也证实了这一点,既在满足了生存和安全的需求后,迎面而来的是需要被尊重、获得归属感、以及最后实现

"个体追求未来中最高成就"

林崇德等编.《心理学大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1349

,亦称自我实现。有意思的是,生存和安全,是动物的基本需要,而尊重和归属是群居性的基本需要,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就这么被马斯洛辩证统一了起来。

但这需要条件,比如说马斯洛的生存与安全,比如说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充分满足,大规模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统一才可能到来。只有在未来,当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得到全面供给和充分满足时,当个人主义、个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时,自然而然才会上升到对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追求。这是一种阶梯式的迈进,正如"修身…平天下",如果个体德行没修到位,物质需求还欲壑难填,这时候让人去平天下,必然落个腐败横生的结局。

话说回来,当个人的事基本摆平,就自然而然地要开始追求人生的价值,这无可厚非。而且也殊途同归。譬如人生的无价值,体现在无论个体是否存在,都毫无影响。那么相反,人生的有价值就体现在个体的存在的确有所影响,让事物有所不同。而这,是以外物或集体为靶标的。这种集体包括家庭,社团,氏族,工作单位,企事业集团,利益集团,社会组织,地域,阶层,民族,社会,种族,直至国家。正是老祖宗所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个人主义必然转向到集体主义还有另一个理由。首先,个人主义是对个人价值的崇拜,在外在上,激发了人们对于个性化的追求,要独特,被人注意,要与众不同,追求"有我"就要与"无我"有所不同。把这方面追求体现在行为上,服饰上,其个人价值的被认可是短暂的,有限的。充其量也就是自己的小伙伴们或坦诚或违心的认可。而在空间范围内追求让更多人认可自己的独一无二,乃至在时间上留下更久的痕迹,才是坚韧的,永恒的。这种个人主义的目标,实质上指向的是集体主义。换言之,个性的,意味著它是不同且有意义的,有独特价值的。而价值,归根到底是需要人评判的,这就与集体联系到了一起。因而在未来的社会中人们的追求,实则是某种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合奏。


从古至今,兽性和群居性构成了人类的天性或本质,贯穿人类发展的始终。而在未来物质和精神产品充沛的时代,将出现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合流。这是因为人是一种群居动物,这依然还是兽性和群居性的涟漪罢了。


那人就是一部生化VR虚拟现实装置。

穿戴上之后就可以体验地球人生了。设计寿命120地球年。但是实际寿命一般达不到,具体取决于维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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