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很多公司監控無死角,很多公司專門查看監控?


  • 這沒什麼可說的,有些公司為了規範員工上網行為會在電腦上安裝監控軟體,就是現在很流行的電腦監控軟體,它能監控員工的一切上網操作行為,比如:聊天/瀏覽網頁/逛淘寶/刷微博/逛貼吧留言/收發郵件,這些行為都能被監控。

公司電腦屬於公司的財產,公司有權利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監控軟體,但是這很明顯,公司電腦監控軟體用於監管員工工作,這個肯定不違法,但一般正規公司在部署這類軟體之前會跟員工做好警告工作。比如規章制度上會明確規定,員工上班期間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上網行為,一經發現,按照規定處置。這就屬於提前告知。

但有一種情況,公司如果不做好提前告知工作,那麼就有窺探隱私的嫌疑。

關於企業在電腦安裝監控軟體的相關法律規定

企業在工作經營場所應用電腦監控軟體具備合理合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8條中,明確寫有互聯網路單位為落實網路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能能紀錄並存留公司員工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紀錄、跟進網路運行狀態,數據監測、記錄查詢網路安全事件等。只要企業遵照「提前告知」的規定,告知公司員工公司有電腦監控軟體部門會隨時監控聊天記錄等,但不可以把屬於個人隱私的信息內容進行散播,也不構成侵權行為。


裝監控可以理解,但一般是防萬一吧。如果那監控天天有人專門查看,那公司也沒有必要待下去了。


資本家都想這麼干,努力去做老闆。要麼炒老闆魷魚。


一、從監控資產來說。

企業網路監控(公司資產)——不違法。

公司的網路、電腦等設施都屬於公司的財產,企業完全有權利、有理由監控。

企業網路監控(個人財產)——違法。

如果企業的員工用個人資產辦公,還監控了個人的資產,這也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公司沒有事前與員工溝通確認就偷偷監控,那麼公司違法;第二種是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合同中聲明了相關的免責條款,員工默許企業的監控行為,那麼可以認為員工放棄了這部分的隱私權。

企業提供了入網服務,但是不監控的——企業違法。

這是公安要求,對於訪問互聯網及發布內容,不但要監控,還要保存,還得保存半年的上網日誌待查——這時可以把入網企業看成是個大網吧。

二、從隱私方面來講。

企業監控員工上網(工作內容)——不違法。

企業監控員工上網的工作情況,對上網行為管理是合法的,可以確保企業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企業監控(個人隱私)——是否違法?

員工在明知道企業對電腦進行監控的情況下,仍使用公司電腦處理私人事務、聊天,就默認員工放棄了自己的這部分隱私,那這部分隱私就不再受到法律保護。——這種情況下,企業監控員工聊天行為等不違法。如果在員工對監控毫不知情的情況,企業監控員工的聊天行為、郵件記錄等,是違法的。


現代企業辦公離不開網路計算機,使內網計算機與外網鏈接實現上網行為,員工在訪問不明網站,或者是進行炒股、玩遊戲、下載視頻的同時,也將內網計算機暴露在不安全的外網環境中。

以下員工所進行的不規範上網行為會給計算機和企業帶來如下風險:

?瀏覽不安全網站,打開不安全的鏈接;

?不小心下載帶有病毒或者是具有流氓行為的文件;

?在社交網站或者其他網站上傳企業涉密文件、泄密……

員工因瀏覽不安全網站不安全鏈接也被打開,下載視頻的時候不小心下載帶有病毒或者具有流氓行為的文件,甚至是在網上上傳企業重要文件....所以企業進行上網行為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三)項: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同意這位:這是企業對自己的企業文化不自信最明顯的體現

也有可以理解的(理解但不完全認同,總覺得可以再人道對待一些),比如銀行工作的櫃員


這是企業對自己的企業文化不自信最明顯的體現


你可以給老闆直播打遊戲


這麼說吧,我們某個領導辦公室里放著可以看到所有監控的顯示器,我這個崗位兩個人一起上班,有次去上廁所兩分鐘,真的是兩分鐘,就打電話過來問你們今天幾個人上班,聽另外一個人說這件事的時候別提多噁心了,還有另外一個同事,她那裡沒監控,但去領東西的時候,連人家抽屜幾包紙都知道,當時就問了句:你是不是翻我抽屜了,某變態那個臉色難看的也說不出話反駁……


我覺得可以辭職了,想想每天都在別人的監控下工作。不會很不自在么?做什麼事情都在別人眼皮底下完成,也側面反應老闆對員工的不信任,說實話干久了對你整個人都不好。建議有好的選擇就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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