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家暴是被掐脖子,第二次直接被按在戶外花園打。我報了警。

他滿嘴謊話,人品不行,而且對我也不好,錙銖必較,很在意金錢。現在我要離婚,但是家人都會覺得我閃婚本來就很魯莽,現在又要閃離,會對我碎嘴。那麼 我應該跟他們講明事態,獲得理解支持嗎?我跟姑媽、舅媽和奶奶說了,但說完後又覺得比較丟臉,也怕他們聲張。


直接告訴家人遭家暴啊
你是要面子,還是要挨一輩子打?人渣就是人渣,人都有錯誤,要勇於為自己的錯誤買單。跟家人說,然後搬出來先。
做就是了,管別人講那麼多,捱打的又不是她們
不用,人生是自己的


今天是我離婚第五天。離婚當天我大哭了一場,是對這場賭博式婚姻的一場告別。他問我最遺憾的事情是什麼,我說是沒有孩子。然後他找我復婚。離婚當天,我在民政局門口給媽媽打了個電話,說我很怕,很怕怎麼辦啊媽媽。媽媽問我怕什麼,我說怕離婚。媽媽說,不要怕,已經到這個地步了,早解決早好。然後我走進去,手抖著簽了字。婚姻總共維持了四個月,分居兩個月。離婚後,我和他見了兩次面,上了兩次牀,不知道出於一種什麼變態心理,我單純的想要記住這個時刻。之後他又要跟我上牀,我拒絕了,他說給我錢。那一刻我忽然覺得很噁心,非常噁心,離婚是對的。問我有沒有不甘心,是有的,因為我對這段婚姻抱有希望,我原以為會是幸福的。可結果不僅不幸,而且悲哀。我被家暴,被出軌,被冷落,被嘲諷奚落。沒有感覺為人妻,沒有感受過被疼愛。我哭,他就任由我哭,我痛,他看著我痛。


兩害相權取其輕,個人認為與不被理解、被閑言碎語比起來,家暴更痛苦,生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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