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心善,見不得殺生;我這個人心善,養狗順應狗的天性,送出去怕別人不好好待它出了摩擦找我心煩;我這個人心善,於是我把它放生了,功德簿上來一筆,善哉善哉。」


說實話,在中國這樣的養犬環境下,遺棄實在太正常了。

首先養狗沒有門檻,而社交媒體又發達,導致很多人看到別人家的狗狗很可愛,就在毫無準備的衝動之下養了狗,結果發現,天使是別人家的,自家的就是惡魔,再加上中國人均居住面積小,大多數人都住的樓房,狗尿尿啊,吠叫啊,拆家之類的,訓練都需要時間,遛狗也需要時間和空間,但是上班族通常沒時間,就導致狗的行為得不到糾正,然後主人的耐心就沒了,尤其是上了一天班本來就很累的情況下,面對滿屋子的狗屎狗尿,或者被咬壞的沙發啊,鄰居的投訴啊,都有可能導致主人奔潰。想送人吧,不知道送給誰,轉手賣了吧,也賣不出去,最後一狠心,就扔了,畢竟遺棄狗也不用負法律責任,別人也不知道你遺棄了狗,從而不會指責你,頂多良心稍微不安幾天?也就是說遺棄成本太低。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狗狗咬人了,可能是幼犬在玩耍途中無意劃傷,但中國人對於狂犬病真的是已經到了「恐狂症」的地步了,談狂犬色變,所以害怕,就把狗遺棄了。

至於安樂死,我相信很少有人能想到這條路,畢竟除非關注這塊的人,才知道狗還有安樂死這麼一條路。大多數人不想養狗了,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送人,轉賣和丟掉這三條路。

說白了,這種現象就是因為養狗門檻太低,遺棄成本太低造成了。

對,還有一種情況,小朋友基本都很喜歡狗,有些家養狗純粹是小朋友要養,家長本來並不想養,但孩子的要求嘛…結果養了狗,孩子發現狗狗可能沒有想像中的可愛?或者沒有想像中的聽話?沒有想像中的溫柔?然後不想養了,一般退給寵物店,基本都不收,所以就遺棄了。

註明:我及我的家人並無以上行為

趁我開家長會期間挖坑刨土的狗子鎮樓


可能這個養狗的沒長心吧,要不他咋不知道疼呢。再怎麼著不想養了也應該妥善處理,遺棄狗,那是人乾的事嗎?養狗需要有責任心,養了就養到老,但也保不準有難處確實養不了的,這我覺得可以理解,只是不能用遺棄的方式解決問題。


所以我一直說的。要麼禁養,要麼提高養狗的門檻。城市養狗就要像開車一樣。

1.養狗前必須辦證,狗主要進行培訓,合格後才允許養狗。以上業務還必須收費。把一些沒有經濟實力、湊熱鬧的全踢出去。這些人是棄養的主力。

2.養狗必須像車輛一樣定期檢查,有否發生疫病,狗的狀態是否宜養。

3.發現棄養行為要重罰,同時吊銷他養狗的資格。

4.採用積分制,發現不文明養狗行為扣分,扣完吊銷資格,重新學習。

做到以上幾點,養狗大概也就不是話題了。


從法律意義上,有丟狗權力,但前提是不給別人找麻煩。送養。或殺了都行。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