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車車主把車放在洗車店想讓洗車店試車。白車在馬路上連續變道,我避讓踩剎換道撞上。快處快賠劃白車全責,對方不服沒有簽字。

想問一下對方申述的話,我的責任有多大,我速度確實也快了。

—————————

感謝各位的解答

再補充一下,對方好像是要從中間壓雙黃線轉彎...可是對方偏偏說是變道。

標記位置是對方洗車店,紅圈是事故地點。

———————————

昨天去了交警大隊 警察叔叔還是劃了他全責

因為他的行車記錄儀中當時正好在接電話,接電話的瞬間他準備壓雙黃轉彎並沒有看後方車輛從而導致兩車相撞。


我的觀點截然相反,你全責,對方無責。

說說雙方的行為。

對方第一次變道已完成,車輛擺正減速後再次進行變道,此行為不屬於連續變道,沒有過錯。

由於你和對方在同一車道,左側車道並沒有車輛,所以對方第二次變道不存在影響相關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行為,沒有過錯。

再說你,前車剎車,你也只能跟著剎車,否則就是追尾,但是你選擇了變道避讓,即使是變道避讓,由於你和前車是同一車道,前車是有變道優先權的,除非你先完成變道,若此時與前車發生事故一定是你的責任。

簡單地說你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更新回複評論:

撞擊前瞬間,前車正在變道,後車變道避讓,目的是避讓,行為是變道,截圖可見後車明顯壓線,不存在變道完成,所以實質是變道進行中,同車道前車有變道優先權,後車不得影響前車正常變道,所以後車全責。


對方全責應該沒有什麼疑問

多說兩句:視頻給出的比較完整,前車多次違規變道,最後一次也是晚於後車進行變道,全責應該沒什麼問題,如果後車已經全部進線就更穩。


白車全責

快賠的交警也是慫,在快賠的時候,來一句:不在這簽,去了交警隊,一樣全責,還要扣三分罰200,理由頻繁違規變道。


對方全責,即使他複議也是全責。

我忽略掉你的事,你的速度有點快,只要沒超速就行,如果超速就是主次責任了。


對方主責的可能性大,主要看地面剎車痕跡,你是已經變道了還是在變道中以及你的車速還有對方車上人員有沒有受傷,交警會根據和諧社會原則來判定。


首先聲明我不算是老司機,從視頻能看出來前車來回變道已然造成了安全隱患,如果已經定責那麼對方應該全責沒什麼問題。

我想換個角度來說下,就是駕考理論考試中,印象中有提到駕駛過程中應當注意觀察前方,如有複雜路況應當減速甚至停車等待。

如果你在開車過程中,能做到及時減速甚至停車等,我相信不會發生這次意外的,當然你可能會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但是我更想說的是,相當一部分人,開車在路上,總是很著急,總是嫌不能跑得更快一點,總是無法按照交通法規也好文明駕駛的宣導也好的樣子真正的文明規範地駕駛車輛。

我在拿到駕照的相當一段時間裡,在城市裡面駕駛車輛的時候,總有一種很無法適應的地方。「明明變道要打轉向燈為何這人直接就變過去了?」「這人變個道恨不得直接蹭著別人的車過去」「這條路限速60,我都開到59了,這人超過去這速度起碼得有80」「這人明明要右轉,不說提前到右側車道排著,非要從最左邊的車道超過去然後插別人的隊」等等都是我在開車過程中發出過的感慨,不得不說,現在國內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四線城市,道路不文明的行為比比皆是。包括深圳,一度被認為是道路文明程度在全國名列前茅的城市,在早晚高峯時,所有的所謂的素質都可以忽略不計,上面提到的不文明的行為,都可以在深圳的路上看到。

可以說有相當一部分的交通事故,都是加塞、超速等等不文明甚至是違法行為導致的,有些甚至釀成了悲劇。也許你有急事,但是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了這種情況,能減速觀察後再伺機超過,我想並不會耽誤你太長的時間。結果你選擇了貿然超越,這一個碰撞,我想你再著急的事兒也要往後推更久的時間了。

我說這些並非幸災樂禍,而是希望你在以後的行駛過程中,能更慎重地駕駛,並以此提醒儘可能多的人,文明駕駛,不爭一時。

共勉。


對方不打燈違法變道至少有責任,肯定不能對方無責的。你要是超速了那也有責任了。估計對方就是想查查你有沒有問題吧。出結果了請通知一下哈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