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謝謝大家的解答,我不是這筆貸款的主管和協辦,也不是經辦,我是進銀行之前,父親產生的不良貸款,而且好多管貸款同事也知道了我父親的不良貸款,因為金額不小,其次我們單位讓所有人提交過失信被執行人的查詢記錄。而且有同事聲稱行裏大領導說貸款不還,我轉正沒戲


根據你的描述,貸款應該不是你經手的,也不是在你們銀行辦的,你也沒做擔保。所以沒有任何影響,轉正時也不會查你父親的徵信,你不說,沒人知道。

總之沒有影響,但是不要告訴同事,對你的形象有影響。


這個跟你沒關係啊! 你不是經辦人,又沒做擔保,而如果你父親的貸款按照正常審核流程過的,沒有內部放行,出現不良貸款對於銀行來講也是很正常的事。不知道怎麼傳出那種謠言。


這個需要具體分析。如果這筆不良貸款由你介紹、實質經辦(名義經辦肯定是不行的,涉及迴避),你是第一責任人,在試用期期間銀行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這筆貸款在你來銀行之前就已經放款或者不是你介紹、經辦的,你也沒提供擔保,從勞動合同法角度,銀行辭退解除合同的依據不足。


銀行不得非法查詢任何個人的徵信,除非要求你提供,你父親配合

這事嘛,是可以拒絕的,找個理由就行了


這個真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不僅僅要判斷你是不是該筆業務的主辦或協辦客戶經理,還要看這筆貸款是企業貸款還是個人貸款,貸款本息餘額是什麼規模。

但是,但是,在這之前需要了解一下至關重要的一點,是你所在的銀行,其資金監管系統達到了什麼樣的水準。

多數情況應該於你不利,因為無論資金監管系統、人事個人檔案錄入、個稅申報,都會出現你與你父親的關聯信息,即便你轉正時單位不能發現,以後發現的概率依然很大。

發現後,如果查到你是貸款主辦、協辦,那顯然會直接追究責任;即使發現你不是主辦、協辦,單位仍然有辦法施加壓力將你追加為擔保人。

至於貸款本息餘額,當然是餘額越大,貸款分級越低,銀行追查的舉措越強力。


這個不良貸款看給你有能有關係了,如果不是你經手的,基本上是不會連累到你的。但是銀行會讓你協助催收,盡量的勸你父親儘早把不良貸款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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