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子女角度,我認為父母於我有養育之恩,當懷體恤之心。

從父母角度,我認為愛孩子是為人父母的責任和機會,但不用養育之恩來壓制、綁架孩子。


我比較沒心沒肺

我沒覺得我爸媽養大我對我有恩

他們要孩子才生我的,只是恰巧是我而已。不是我也會是別的孩子。

但是有情倒是真的。

我跟我爸媽感情很好。

從小到大都是我爸媽帶我的,我從懂事起到喔讀高中住宿開始,我就沒離開過我爸媽身邊超過一個禮拜。

他們給我父母的愛,我也給他們來自孩子的愛呀。這是相互的。當然,我沒錢。

我比較感激的是我爸媽從曉到大對我的教育沒有偏離一個比較正常點軌跡。然後我現在活的比較輕鬆。

但是要說恩么,沒什麼感覺。我覺得理所當然。他們懷我的時候就應該想好要養我養到大的。

但是還是要說情。我覺得情比恩重要。

我對我爸媽的感情重,所以我對他們很依賴,也願意讓他們依賴我。因為感情深,所以我會想著我爸媽都喜好,會想著帶他們出去吃吃好吃的,見見他們沒見過的東西,玩玩他們沒玩過的東西。

我甚至在我媽媽五十多歲的時候帶她去體驗了一下很火的蹦床。

因為我覺得他們可以感受一下,他們年輕的時候沒有,現在有,那趁身體還可以,去體驗體驗也好。

恩是要還的。但是還這個感覺不好。就像欠著你的一樣。但我沒有欠他們什麼。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們自願付出的,也不需要我還。

但情不一樣,情是自願的。我自願給的。

所以,我不覺得我父母於我的是恩。

我只覺得是情


我是孩子,是這麼覺得的。從小到大我吃穿住全是他們給的,我現在能坐在床上吹著空調刷知乎也是因為他們;他們對我也很好;基本有求必應;他們會照顧我,無論是生活還是心理;他們供我上學,供我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們帶我認識這個世界;他們總能原諒我、支持我、保護我;我遇到危險,他們寧願捨棄生命也要救我;他們把我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要重……

如果他們不是你的父母,你一定會管這種人叫救命恩人、善人甚至聖人吧?

作為父母,他們本來只要不把我餓死,只要讓我接受完義務教育,不虐待我,就已經完成了法律賦予他們的責任,大可不必再管我,可他們沒有。那麼他們對我的好當然不是理所應當的,(沒有任何人對你的好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他們是我這輩子最應該感恩的人。


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都認為父母生了孩子就得養大。不過,我認為這對孩子是恩,對父母來說是理所當然!

首先,我們來談談恩。「恩」字的結構很巧妙,這是個上下結構的字。上面是因果的「因」,下面是會意字「心」。

這就很容易讓人聯想翩翩,意思也很明白,就是:因為我們生下了你,且用心辛辛苦苦把你養大,這對孩子來說就是大如天的養育之恩!

兒女長大後,就應該有份感恩的心。父母因為生了我們,而後,少睡了多少覺,付出了難以形容的辛勞,節衣縮食,戰戰兢兢撫育我們長大。

成長路上,兒女們從呀呀學語,到蹣跚學步;再從不懂人情世事,到成家立業;又把你從懵懂無知的幼兒,培育到知識廣博的大學生。這一件件,一樁樁的成長故事,識起來幾句話,可是做起來是多麼的不容易!

烏鴉都有反哺之恩,何況是「萬物之靈」的人!因此,我認為父母養育我們是「天恩」!天恩何其浩大,我們十輩子都還不清!

再來說說父母。父母生我們,養我們,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傳承,是責任,是義務!他們任勞任怨的付出,是心甘情願的,沒人逼他們!

我們不要笑話父母傻,將來我們也有做父母的一天,也會和千萬父母一樣的犯傻:為了兒女,不顧一切的付出,直到油盡燈枯的時候!

因此,我認為:父母辛辛苦苦養大孩子,對孩子來說是恩!反過來,養育孩子長大,對父母看來是責任、義務,也就是應該的!

不是么?你們認為呢?


如果提問成立,孩子贍養父母,那麼父母應該對孩子懷有感恩之心,而不是覺得理所當然。

父母養子女,這種「恩情」會被誇得大過天,搞地兒女就是得傾家蕩產砸鍋賣鐵當牛做馬去回報父母,才能稱得上孝順二字,才能被稱之為「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就變成了義務,父母接受得理所應當。這種想法,本就是不公平,不對的。

有些父母的養,真的就只是養。對於這些父母而言,養大的兒女,就跟養殖場的雞鴨鵝一樣,得百分之百聽話,長大了就能用,就可以開始搜刮利潤,榨乾他們身上的價值。但凡有點不聽話,那麼,不孝這頂帽子就可以扣上了,並且可以利用其進行毫無底線的道德綁架。甚至在孩子小時候,就開始榨取價值,使得在食物鏈最底端的孩子為了生存,需要每天接受無能自私的父母在外受的各種侮辱打罵嘲諷,把孩子當做垃圾桶在用。給口飯吃,等於養;讓孩子上了學,就等於養。孩子接受新思想,學習新技能,想要更進一步發展,那孩子就是不孝,因為這個孩子只是養大了就出去掙體力活的錢,要發展做什麼。

孩子對父母的贍養,很大一部分取決於父母怎麼對待的孩子。藉助養育之名,就對孩子進行勒索道德綁架,竭盡全力榨乾孩子的父母,孩子對他們哪怕是一丁點的贍養,那他們是不是更應該感恩戴德?畢竟,養殖場的雞鴨鵝,不把他們除之而後快就很不錯了。如果父母對孩子盡心儘力,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尊重孩子,也不溺愛孩子,我覺得這樣的養育之下,孩子自然也會孝順父母,也會知道父母的養育之恩事應該要回報的。

精力和情感的投入應該是對等的,不應該只有一方付出一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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