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法律,已滿14不滿16隻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至於民事責任肯定是可以追究的,必要情況下收容教養理論上也是可行的。


對方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你這屬於毆打未成年人,法律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謝邀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屬於限制刑事責任人,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輕傷的,可能涉及的故意傷害造成他人輕傷、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罪名不屬於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八種罪名,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由於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權,父母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這種情況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但是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


監護人承擔替代責任(民事侵權責任),如果監護人已經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承擔方式一般就是賠償損失(醫療費,護理費等)。


14周歲以上需要對故意傷害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檢察院很有可能會作出不起訴決定。即使起訴到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是會減輕或從輕的


題主的情形,不到負刑事責任年齡的階段,同時也也不屬於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八種情形,因此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父母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14周歲生日的第二天到16周歲生日當天),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負刑事責任。

你這個情況只是輕傷,本身不負任何責任,父母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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