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他老公在她外出期間找了一個小三,還為小三在外邊欠了幾十萬的債務。現在他老公還不起錢了。我朋友應該怎麼處理啊,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夫妻共債法律是有明確界定的,但是各地法院實際審判執行的時候標準都不一致,我們就這個問題曾經做過深入調研和研究。想要解決你朋友的問題需要找到幾個關鍵點的證據,你可以告訴她嘗試一下。1.債務發生的情況,作為界定該筆債務不是用作夫妻共同生活;2.該筆費用的用處,最好是有第三方和她老公的書面記錄;3.還要綜合評定所欠費用和你朋友家平時日常支出和收入是否有巨大差異,也是用以證明該筆費用舉債後並非用作夫妻共同生活。

祝你好運


這種問題需要和律師談,歡迎諮詢


這個問題應該問律師。個人認為應找到包小三的實錘,然後證明債務是非本人知曉或者願意的債務。然後看法院怎麼判了。


諮詢律師,這個問題已經比較複雜了,還要看具體細節。


這個應該看具體情況了,從道德上講是不需要你朋友來換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講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來償還的(前提是沒有離婚)

謝邀,一般而言,以現在的司法解釋,離婚時,這筆債務無需女方承擔,但婚姻還存續,估計還是需要用婚內財產還吧,具體還是諮詢律師解決吧。


感覺這個涉及法律知識 還是要去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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