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怎麼樣 有沒有發展前途 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能在這種行業裏有銷售意識的,還真是不多見。

在歐美髮達國家,律所行業早在五六十年代就有了營銷意識。

《營銷管理》的作者菲利普.科特勒也早在九十年代就提出,非盈利機構營銷的概念。尤其是指學校招生、醫院、教堂宗教發展信徒、慈善機構募捐、政府招兵招考公務員等領域都應該需要引入營銷思維。

當然了,咱們國情決定了有一些行業無需營銷行動,但是,並不代表沒有營銷思維。

現在具體來談談律所營銷的意識與方法。

對於律所來說,離不開三個核心:

第一、商譽與知名度。

通常來說,影響到律所生意最大的核心競爭優勢,就是律所的知名度或者商譽。

這區別於歐美髮達國家,歐美髮達國家超過50%的公民或者家庭都可能有私人律師的說法。何況是企業組織,幾乎99%都有法律顧問或者專職律師。

但是,在中國,可能超過98%的人都還沒有私人律師。即便是企業,可能也超過50%沒有法律顧問或者專職法務。

這樣看來,似乎是市場很大。

是,也不是。是的意思,未來市場需求會很大,因為中國早晚也會成為發達國家,早晚也會有全民法律意識。

不是的意思是說,如果只是為了等到未來市場需求的話,可能90%的律所或者行業人士都得餓死。

那麼如何才能做好當前呢?

那就是想盡方法提高行業知名度。增加律所的商譽。在市場中選擇細分市場,找到自己最擅長的領域,集中所有資源主攻這個領域,形成知名度和積攢商譽。

第二、客戶數量與質量。

客戶的數量決定了盈利的可能。

但是,真正影響盈利的是客戶的質量。

因為中國律所收費普遍比較低,還有公益法律援助部分會分走低端客戶。

所以,對於能收費的客戶羣體主要是企業部分。

所以,如何才能得到更多的企業客戶,纔是所有銷售的核心。

那麼什麼企業客戶纔可能是優質客戶呢?

當然了,很明顯,有錢的企業自然是優質客戶。但是,這是傳統認知。你知道,別人也知道,所以,這方面的客戶資源的競爭壓力也會很大。

那麼,除了這些傳統優質客戶之外,還有哪些可能是未來的,或者有潛力的優質客戶呢?

有,很多。

首先,我們要考慮到客戶自身的發展性。也就是說,今天看來可能只是一個小客戶,但是,可能因為客戶自身發展速度快的原因,不久之後,這個客戶就可能變成一個大客戶。

那些這些客戶在哪兒呢?

比如說,電商行業的客戶發展速度快,知識產權領域糾紛多,應付質量投訴或者侵權等因素非常多,且非常大。

現在看來這些客戶多數都是小客戶。但是,電商客戶最大的特點就是發展速度快,看上去一個不起眼的小電商,可能在短短時間內就成為一個行業大客戶。

例如三隻松鼠,才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就超越了所有同行業。

所以,要想做好銷售,不要只看著眼前的所謂的大客戶。今天的大客戶,明天可能就是小客戶。相同,今天的小客戶,明天一樣可能成為大客戶。

第三,案例典範或者案例代表。

對於客戶來說,影響選擇律所的關鍵原因就是案例影響。

如果某律所在某個領域幾乎從來不敗,那麼,這個律所在這類案例產生的影響就比較大。

或者說,因為拿下某個非常困難的經典案例,也一樣可能一夜之間行業成名。

所以,要想形成案例典範或者行業代表,就不能不加選擇的接案子。官司嗎,有贏的,就一定有輸的一方。不可能雙方都贏。所以,你要想做案例典範,就盡量只接那些贏的概率更好的一方。

只有這樣,纔可能做好案例代表。

一時半會說不完。有時間可以看看我寫的書《金牌銷售經理》,所有的銷售技巧、銷售經驗,都是一樣的。

我把二十多年的銷售管理經驗、銷售技巧、銷售方法、以及應用場景,還有電商運營、網路推廣、產品開發、知識產權保護等技巧和經驗,全部寫進了這本書。

現在發在起點中文網上,有時間可以去搜閱看看,或許對很多從事於銷售與電商的人有幫助。

希望能幫到你。

我是莒句。


身為律師,還是第一次聽說法律銷售這樣一個概念,個人理解你想問的是從事法律服務營銷這個行業的前景如何。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這個問題,第一個層面法律服務行業本身的前景如何?第二個層面法律服務行業對於營銷本身的需求如何?

第一個層面,本人對於法律服務行業是持樂觀且長久看好的態度,為啥?理由基於以下幾點:第一,如果把社會各個主體之間發生的摩擦、矛盾,都需要根據法律來予以調整、緩和,而法律的施行就需要法律服務人員,其中體制內的如法官、檢察官等,體制外的如律師、法務等,只要社會矛盾沒有演變到戰爭的地步,這些法律服務人員都有其價值;第二,人工智慧雖然可以取代大部分重複的勞動力,但是長遠來說對於人心的探測和解讀,恐怕更多的還停留在對其猶如烏託邦一般的幻想中,現實點看待,人工智慧是解決不了調和人與人之間關係這種解鈴還須繫鈴人的問題的;第三,我們國家法律並非義務教育階段必學的內容,也就是說大部分大學畢業學生實際上走入社會的狀態都是法盲,更別說現實中法律運行狀態和書本中所教授法律狀態的千差萬別,就連我們法學院畢業並通過司法考試的學生,面對現實生活中複雜的法律問題,都會覺得頭疼。

第一個層面想要表達的意思是,法律服務是剛需,就像醫生一樣,這也是為什麼西方收入較高的羣體往往都會是醫生和律師。因為只要人在交往,就會有矛盾,就會有衝突。而就會有法律,更何況,目前整個人類社會還沒找到比法治更先進的治理方式。

第二個層面法律服務行業是否需要營銷?

這個答案,個人是需要的。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們國家大部分普通人都未接受過任何法律的義務教育,所以國家每年都設有普法宣傳周,而法律服務行業的人雖然懂一些營銷的知識,但是畢竟沒有專門幹營銷的人員專業。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很多律師事務所開始走向複合型,也就是跟專業的營銷公司、會計事務所合作,打造複合型的律師事務所,因為酒香也怕巷子深。法律服務雖然距離產品化還有一段路需要走,但是法律服務行業殘酷的二八定律,註定離不開營銷人才的需求,因為法律服務市場基本上是穩定的,關鍵看誰拿到蛋糕,而拿到蛋糕,放在以前,可以是熟人推薦也就是傳統的人脈,但是市場會逐漸成熟,而成熟的市場最大特點就是陌生人的市場,所以老一套的熟人推薦方式註定會因為效率和口碑等原因最終被成熟市場裏的高效和優勝劣汰機制而慢慢取代。

以上是本人對法律服務營銷行業前景的看法,但是這個行業也有其固有的很多特點,其中最大的一點就是對於營銷人員本身的法律專業素養要求較高,不是任何具備營銷專業背景的人員都可以進入。而且在社會中固有熟人推薦模式影響之下,營銷的突破也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但是滾滾潮流的大勢,肯定是法律+營銷的天下。


之前做過11個月,每天打電話,打到想吐,重複相同話語。工資真的特別低,最好直接考律師資格證吧,沒必要做法律銷售


還可以,做得好的發現還不錯。需要一定人脈基礎,沒有就不要走這個路。


《律師法》規定這一行業能營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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