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17年去世的,當時我準備升高三,父親留下30w給我上學用,同時還有父親生前交的社保也還了20w回來,還有一些保險什麼的林林總總大概60w的樣子?

母親拿其中十來萬買了一間公寓,這是她自己名下的,又用剩下的錢再加上貸款買了一套房。房子和貸款都在我名下,但是當時合同的簽名和指模什麼的都是我媽代辦的(當時在讀高三騰不出時間。)

學生沒有穩定收入來源是不能貸款的,當時我媽找了她的一個同學,在銀行填信息的時候寫成他們工廠里的文員。

現在准大三,讀的臨床醫學五年制,和母親關係不好她不打算再給我生活費,那套房她也嚷著說不給我了。可是父親就給我讀書的錢都被她拿去買房了,而且之前她不允許我去兼職不然就不給我生活費,所以之前我存下來的錢不多,現在生活比較困難,我能追回父親的遺產嗎。

而且父親之前留下有兩套房,母親當時說如果我名下有房子會影響我以後買房,所以我當時是自願放棄的繼承權。現在母親把兩套房子都租出去了,租金都在她手上。

真人真事,就很後悔。

奉勸大家,錢只有抓在自己手上在自己名下才是自己的,再信任關係再好都不行,誰知道以後會不會鬧掰。親媽都會把你該得的遺產佔了不給你,何況別人呢。


60萬裡面,首先有30萬是你媽的,剩下的30萬裡面,還有15萬是你媽的,剩下的15萬才是你的。

而現在房子登記在你名下,首付就不止45 了,減去你自己的15萬,你媽額外給了你不少於30萬,你還在這哼哼唧唧的,真不知道說什麼好。


好好和媽媽講嘛,房子在你名下,你媽媽就不能做啥,永遠都是你的財產。你現在還在讀書,如果錢確實不夠用,可以打打工,或者申請助學貸款先度過難關。如果和你媽媽的關係實在無法修復,再考慮後面的事吧!


先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專業的事專業的人更了解。


理論上,你父親去世,你母親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不管是房子還是錢,你母親拿了都沒問題。好在你名下是有套房的,這個不管你母親願不願意給你,都是你的。還有兩年畢業,我不知道你和你母親因為什麼水火不容,我覺得為了這兩年的學業,你最好能忍就忍,為了生存為了生活費,低低頭很正常,未來在社會上也會有這樣的時刻。至於畢業後就自由了,你就努力賺錢吧,慢慢還房貸。開始自己的生活。


你可邊學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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