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要再婚,想把名下房產給親生孩子,婚前雙方簽署房產婚前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雙方各帶一已成年孩子,無共同親生孩子。
房產婚前協議大概是:婚後名下房產各歸各親生孩子所有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這個房屋產權是誰的,如果房屋產權就是你自己的,那麼你想給誰就給誰,其實不簽協議也無所謂。只要你把房產已經過戶到孩子名下,而且這房產又屬於婚前財產的話,對方配偶是無權干涉的!
感謝你的邀請。對於你所諮詢的問題,建議協商後一次性解決好問題,單純的通過協議有效並不能對抗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所有人。同時希望可以瀏覽下文,確保決定無誤。
https://zhuanlan.zhihu.com/p/166253156?zhuanlan.zhihu.com
以上就是胡森軒律師對該問題的解答,熟悉這些內容在你遇到類似的問題時就不會感到茫然無措,法律是我們最好的依靠。若你仍有法律問題或疑問,建議在主頁發起付費諮詢,由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來自北京中復律師的答案:
首先要判斷,案涉房產是否為您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您父親名下的房產肯定是在再婚之前即已取得,並且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登記人為您父親。那麼,這幢房子是否與您的母親,有關?這幢房子是否為您父母原來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否進行了分割?如果已經分割,您父親取得了該房屋的全部產權,並且已經登記在您名下,那麼當然可以與現在即將結婚的妻子簽訂婚前協議,並且約定這幢房子屬於自己的親生孩子。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說,在結婚前,雙方可以簽署協議,約定各自的房產歸各自的親生孩子。
另,為避免以後的糾紛,建議可以直接把房子過戶到各自孩子的名下。如需進一步幫助,可關注並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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