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之書》_方人撒也著_都市_起點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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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都市異能文,不是都市志怪,主要在打架,不在於抓怪。

@好難說故事 @


我只看了第一章,我來說一下如果這個題材。按照你這個套路,我會怎麼寫。

1.主角拿了一瓶冰可樂去結賬。找老闆要辣條,老闆告訴他,沒有。貨架上明明擺著一排各式各樣的辣條。

2.主角說,我要寫個故事,非要有靈能的辣條不可。主角只有把故事寫完,才能獲得升級。老闆不同意。

3.以辣條為切入點,展開故事。老闆表面上是一個超市老闆,實際上是一個製作靈能辣條的中層修行者。

4.老闆提出一個條件,如果當年的老丈人能夠原諒他,就給他一包辣條。引出當年的故事。

5.主角說你不給我辣條,我寫不出來。

6.老闆娘出場,給了主角一包辣條

7.主角寫完故事,老闆拿著故事去找老丈人。祈求老丈人的原諒。

8.老丈人說,就你這麼一個菜逼修行者,這麼多年不能寸進,知道為什麼嗎?你當年製造辣條的祕籍還是老子心疼女兒才給你的

9.主角感悟到了自己的使命,是在建設和諧社會。就此攀附上了初級boss的大腿。任務結束,系統頒布獎勵辣條+1,學會技能,靈筆+1。

10.臨走的時候,主角問boss,問他還有沒有漂亮的女兒。系統任務,引發新的故事。


這個開篇,水著寫大概能寫三章6,7000字左右。每一個加黑的轉折點,都需要精妙的細化處理。

我個人覺得寫成我這個樣子,只能說摸到簽約的及格線。這裡面很多亮點需要有足夠的鋪墊和技巧性的展開。做到有趣+獵奇+轉折。文風要輕鬆歡快,主角是個逗逼,但不是個傻逼。

感覺挺難的。


我建議你寫故事之前,先學著用我這個方法來寫故事線。覺得這個故事線不吸引人,那就不去再細化,想辦法完善了之後再去細化。

這比你一味頭鐵再去碰瓷幾十萬字還好用。


我是粉神,東北落魄小說家,噴人道路上剛剛築基的一位新晉修士,騰訊月入不到三億的一條洗地狗。

今天也是學習噴神的一天。謝邀

看了挺多回答的,具體問題就不說了。

其實這就是我當年的一個問題。

我的水平差,沒簽約,有幾個小讀者,切不切。

其實剛開始很多寫書的人都挺硬氣的,老子死也不切這樣的

可到了後來都變成了東廠大軍

也有一些人一直硬氣,一直不切,有的成神,有的人沒、

寫書這條道路真的很奇怪,切不切的話我也不好說。

你去找噴神刷刷存在感,運氣好他就會指點你一番,任重而道遠啊。

希望你一起加油吧,到時候在知乎上這羣扯犢子的朋友們我就去蹭飯了

ヾ(?°?°?)??


文字部分我覺得還行,但情緒的轉化挺奇怪的。

第一個奇怪的地方:

主角說完故事,還沒來得及說別的,就被人揍了。

我猜測一下,你想塑造的是不是電影中那種,兩個人看似閑聊,結果某句話說不對,就立即大打出手的場面?

如果是的話,很可惜,塑造失敗了。

明面上看著是這樣,但內在的部分卻缺失了。

這種情節的核心,比較關鍵的部分是暗流湧動。

電影中常見表現「暗流」的手法是細節特寫。比如手指有節奏地敲著桌面,比如不斷冒汗、擦汗,比如眼神閃避、往四處瞟。這些在電影中不需要明說,但都是不可或缺的細節。

你的書裏就缺少了這些,可以嘗試增加一點點主角的心理活動。

第二個奇怪的地方:

老闆娘出場後制止丈夫,這個沒問題,但是她說的一串話就有點問題了。

從她的話中可以看出,夫妻倆一直都是謹小慎微的,比如她說到的,十來年從不與人爭吵。

可主角才說了個故事,她丈夫就揍人了,而且停手後還罵罵咧咧的,這跟她說的謹小慎微有點對不上號。

第三個奇怪點:

老闆娘對「靈記」感到陌生,但主角準備拿筆拚命時,她居然喊丈夫幫他找筆。

這個就……?

不知道你是不是有意不寫設定,但這種完全不解釋的寫法也不太好,會讓人有點讀不懂。

其它還有,就不一一列出來了,就醬。


首先,這是手遊《山海鏡花》的同人或者借靈感文嗎?因為我也沒玩過,它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看了下其他回答,貌似不知道這遊戲,所以這裡提一嘴。(沒打廣告,因為沒收到錢 ,建議他們看到了給我張補車票)

接下來說說文本身。

題材是應該是都市妖怪奇談一類,這類不算大眾,但寫好了也有不少人喜歡看。

這樣的文字已經挺不錯的,如果不是天賦,應該是寫過不少的,看得比較舒服。

接下來就是黃綠獸醫的把脈時間。

書名說不清是好是壞,比較難搜難記,又因為有山海鏡花,所以也可以,但全靠手遊熱度,現在表現還不太行,至少沒有讓人搜同人或同名小說的慾望。

如那些位老哥所說,部分對話略顯生硬稚嫩,就像某日看到一個對眼的帥哥竟然在拉鋼條。

小夥汁,沒想到哇,平時人模狗樣的,想不到背地裡是個便祕的主。

開頭玩孔乙己式的梗,但顯然融合得不是很好,所以搞得有回答說看著怪怪的。

下邊是重症,得趕緊開個方子給治治。

故事。

嘿,我老黃綠獸醫了,一眼就看出來你不是人,大膽妖孽,我要你原形畢露!大威天龍……咳咳,神打附體,不好意思,我給你的故事簡化一下就是,某日小夥帶著一桿不太聽話的靈筆之楞楞地跑到妖怪隱居的地方要它們講故事給自己聽

呃,這口豬飼料品一品,是不是有點兒「空氣」的味道?

雖然說給安了個啥靈記的身份,但主角也不是玉皇大帝啊,為啥人妖怪跟你啥交道也沒打就要把自己的故事和盤托出?

要是這啥竟記類似三界史官之類的名頭響亮且奉命記事的職差,人家一聽,好傢夥這個面子要給,接著說故事還過得去。

我知道你設置了「妖怪因為主角可能成為文靈於是欣然同意將故事說出」這樣的設定,但他們和主角之間基本啥事也沒有就交代了真的好咩……

說句掏鳥窩子的話,看得蛋疼啊。

這還只是第一章,更讓人蛋蛋螺旋扭曲360度大翻轉式疼的是,第二章開頭就將故事交代完了,代完了,完了,了……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埋了啥坑,但就算有,這種手法也不高明。

老獸醫說說自己讀到此處的感受:彷彿自己成了一頭豬豬,眼看著有人端來一大盆的豬飼料,以為可以喫個香甜,結果一個大嘴脣子懟下去,發現飼料是紙糊的,糊在盆口,看起來滿當,底下全是空氣,哦,對了,還有個老鼠夾,把豬鼻子都夾腫了。

為啥有這感受?

前邊說啥初靈,說啥感靈,說啥老闆夫妻看似牛批有故事,結果第二章開頭沒兩句就交代了,還補了句,「很普通吧」?

……當場腦溢血。

這大半年來,這本是我看過的期待感最落空的小說,目前沒有之一。

不管後邊如何展開,到這裡就給讀者一種「就這……」的感覺,就已經完犢子了。

期待感,在網文裏,特別是都市怪物傳說一類,極其重要,真別這樣搞啊。

嘿,老獸醫我雖不說見多識廣吧,但好歹看過幾本《都市妖奇談》《浮生物語》《啞舍》之類的,雖然不都是男頻,但一些基本的東西都是想通的,重要的永遠是故事,可以的話建議學習學習。

以上的方子覺得如何?黃綠獸醫路過,喫死概不負責。

溜了溜了,畢竟大嘴脣子又腫了一圈,得找個茅坑躲起來治治,畢竟毀我帥哥人設事小,有礙觀瞻影響我市市容市貌事大啊。


總體感覺......還行?

但隱約感覺有問題,首先去超市買東西......不都是自己挑嗎。

可以說「老闆來盒煙」「老闆拿包紙」之類的,反正我去超市買東西像可樂辣條這樣的不都是自己去拿的嗎。

老闆對話間言語略顯稚嫩,不夠成熟。

而且感覺作者的筆力一般吧,如果把你腦海里的故事用十分制來表示的話,你總體只寫出了六七分的樣子。

這種筆力給我的感覺就是:我知道你要寫什麼,你想描寫出什麼樣的畫面,但就是沒內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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