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了,男女各需要準備些什麼?


如果你的描述是準確的話:

個人認為,合不合適別人說了沒用,還是要看當事人自己的看法!

很明顯,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跟女方沒有什麼關係,女方沒要彩禮,給了男方26萬作為陪嫁。作為一個旁觀者,個人認為,雙方的父母都挺通情達理的!

那麼問題在於:

1.這10萬多點是女方自己出,還是女方的父母出?

2.這個傢具家電誰來用?

如果這10萬多點是女方自己出,個人認為,這相當於:"提前消費夫妻共同財產!」你人都交了,還差這錢嗎?特別是這家電傢具是你們2口子用的話.........

如果是女方父母來出的話!個人認為,你可以跟你老公講道理:「我們家沒有要一分錢彩禮,還陪嫁了26萬,按理說,這10萬的傢具家電,應該咱們自己想辦法,但既然你現在手頭緊,我們就跟爸媽借一點,以後還給他們行嗎?」

藉此機會可以把家裡的「財政大權」攬過來!

當然,如果,這傢具家電不是你們來用,那完全可以拒絕!

總之作為一個旁觀者,個人認為,很多事情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靈活處理,不影響感情和生活是最好的,不是嗎?

要怎麼做,還是要你自己決定!

以上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我尋思著彩禮跟陪嫁不是雙方父母給新人家庭的啟動資金么?

你錢都拿手裡了,還算計10多萬傢具家電是虧還是賺?

你得明白,你們是結婚,不是搭夥過日子!

計較的這麼真,你們是否是真愛?

對你們的愛情,抱以懷疑!


假如不打算離婚怎麼弄都合適,假如現在就有這考慮,還是各出一半吧,省的以後分配麻煩,至少房子是可以保值,傢具基本都是貶值的


為啥不合適呢?


相對於房子的300萬價值而言,10萬塊錢的傢具也還好,也就1/30。

不過吧,畢竟傢具是比較不容易移動的,如果出現了啥感情問題,你的傢具可能拿回去比較麻煩;出家居,要比裝修好一點,裝修拆下來的話就更麻煩了,並且還收回不了成本。

女方自己買傢具也挺有好處的,至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買,可以買一些自己想要的新型的智能化傢具,比如智能家務設備:掃地機器人,洗碗機、烘乾洗衣機等等。


願意就合適,不願意就不合適。

這個問題,你會問出來,基本代表你不願意。自己好好斟酌,別人不承擔後果。


要是把它看做一個家,沒啥不合適的,都是為小家更好,要是看成財產,那先商量好離婚後怎麼分吧。


你帶回來的彩禮和陪嫁,拿十萬出來買傢具,合適。

因為這筆錢的意義,在於家庭建設,也是你小家庭的啟動金。如果他沒給你彩禮,要你買傢具,你可以拒絕。但他給了彩禮,拿一部分出來開銷也合情合理。


視情況而定:如果他沒有給你一分錢彩禮,這個房屋的裝修及傢具家電之類的大件損耗品你最好不要買,只負責提建議,甚至養家的費用都不要出。因為買傢具家電本來就在男方養家糊口的範圍之內,家私都不買,談何養家?

如果他給你足夠多的彩禮,例如十幾萬,抽出一兩萬買傢具是可以的,自己要有預算,這些傢具相當於陪嫁。


錢,錢,錢。

答案很低俗,最簡單也最難。當然也最實用。

但這玩意能解決問題啊,連婚前還沒找到老婆這種事都能解決。還有啥是解決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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