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左腿髌骨骨折,一年零两个月手术取内固定,两根钢针,一根铁丝八字螺旋固定(原谅问题描述没有特别准确,不太了解医学术语),想留下做手术用固定的钉子,因为第一次手术和第二次取钉不在一个医院,护士给看了一个带信息的袋子里装著钉子,问说能不能给我,说不能,想问可不可以。谢谢大家。


卫计委规定:不允许

一般不可以,医疗废物处理有专门规定。

闲著没事多说几句 就两根克氏针(一头有尖儿的钢签子,跟撸串儿用的差不多),一个张力带(细钢丝绳),,你留这些玩意儿干啥。

越正规的医院越不会给你。
克氏针和张力带固定,拆下来的器械都由医院同一销毁。
作为医疗废弃物,而且是锐器,要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当然如果你和主管医生关系好到没话说,取出来给你也是可以的。很显然我写答案的时候,题主的钉子已经被处理掉了。所以题主还是不要再有什么怨念了。


不行 有规定


医疗废物按规定(真的有书面规定,当然我这会找不到)是要集中销毁的,

不过不同地区或者医院的执行力度不太一样。

我呆过的两家医院:一个会洗干净让家属拿著,另一个会让家属看一眼签个字然后集中处理。


难道要传世流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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