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先破個題。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就預設了藝術和大眾的分離,然後在這個預設之上提出問題。

所以題主是不是先要證明,藝術如何離大家這麼遠了呢?

這裡牽涉到三個概念,第一個是藝術,第二個是大家,第三個是遠。

第二個概念最明晰,我們可以理解為普羅大眾,老百姓。

第三個概念也足夠明白,但是卻有多重含義。

  1. 物理距離遠。目之所及並沒有什麼正經藝術,或者博物館與美術館數量少,算得上是一個數量和分布的問題。
  2. 心理距離遠。也即所謂的藝術不夠接地氣,沒辦法讓大眾明白,從內心接受藝術。所謂無緣對面不相識,那些自說自話的藝術家,搞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藝術品,老百姓不明白不理解,怎麼稱得上是近呢。

第一個概念,藝術,是最複雜的。因為題主只說藝術,沒有提供具體哪類藝術。問題就很寬泛,比如藝術可以是我們理解的傳統國畫,油畫,雕塑,也可以是群魔亂舞的當代藝術,也可以是更廣泛的文學,電影,音樂,戲劇。而且別忘了民間藝術也是藝術,剪紙,春聯,村戲····

要回答這個問題,只能限定一個範圍。

摸魚時間有限,先貼一個之前寫過的關於「公共藝術」選擇權的問題,因為公共藝術的本意就是讓藝術貼近大眾,讓大眾能夠在傳統美術館之外接觸到優秀的作品,但是其在發展過程中一直有諸多問題,比如選擇權的問題,也即,公共藝術的設置誰說了算,什麼算是好的公共藝術的問題。

-------------------------------以下為之前瞎寫的文章--------------------------------------------

你有沒有覺得廣場上那件雕塑特別丑,但是每天上班不得不經過?

你有沒有覺得學校的「XXX像」不倫不類,但是又無可奈何,甚至還有人讓你幫他合影?

你有沒有覺得對面牆壁上的廣告有傷風化,每天出門都是一次非禮勿視?

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絕大多數人的做法都是:無可奈何

以上那些讓你覺得「尷尬」的東西,大體都可以算作公共藝術的範疇。

那麼問題來了:作為一種文化福利的公共藝術,本意是讓更多的人接觸到藝術作品,或者經由藝術作品來喚起場所內的集體記憶和人文情懷。但是如果創作者的審美和大眾審美產生衝突,應該如何應對?

李德庚老師(清華美院視傳系)就曾提出:學會如何限制公共藝術可能比做公共藝術更重要。公共藝術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空間的獨裁與專制,如果不從現代城市文明的本質來看待這個問題,遲早有一天,公共藝術會變的比廣場舞還讓人生厭。或者說廣場舞就是公共藝術的一種以及最好的隱喻。

這個問題可以說是當今一股腦的「公共藝術讓城市更美好」的叫好聲中的一股清流。

李老師並不孤單。

在今年舉辦的首屆公共藝術與城市設計國際高峰論壇上,徐冰也曾做過「公共藝術的尷尬性」的發言,認為「未來的城市充滿公共藝術」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徐冰認為,要說公共藝術,「XX打車」之類的軟體才是真正的公共藝術,因為它直截了當地解決了公共問題,與最廣大的公眾發生了聯繫。

我相信,持此意見的人也不在少數,在諸多「公共藝術」項目以「城市規劃與設計」的名義紛紛上馬的時候,徐李兩位老師的言論是是一針退燒劑,雖然並不能改變潮水的方向。

但是,公共藝術就應該背「空間獨裁」的鍋么?

似乎不能。

因為兩位老師所擔心的狀況如果成真,那麼一定是「偽公共藝術」充斥了我們的公共空間。這種「偽公共藝術」如果能夠符合兩位老師的擔心,則並不是因為其審美問題,而是因為其中運作的權力問題。

真偽公共藝術的區別,很大程度上在於誰具有「對公共藝術的設置,修改,批評」的權力。

很簡單,如果超過一定數量的人認為小區中的一座雕塑很醜,有傷風化,那麼大家可以投票移除這座雕塑。這樣的話,並不存在醜陋的雕塑充斥城市角落的恐懼。

但事實是,即使我們認為公共空間中的某件作品影響不好,或者非常醜陋,不符合我們的審美觀,我們也很難有渠道上訴,即使上訴,也很難讓作品移位。

不言自明,在一個民主制度和民主意識尚不發達的國度,作為公共藝術的對象,大眾並不具備決定何時何地設置公共藝術,也不具備否定公共藝術的權力。

關乎審美的問題能不能讓大眾決定?或者說是否大多數人的決定就是對的/好的?

在這裡我只能說,公共藝術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難以擺脫精英主義的立場,或者說,是被動地採取精英主義的立場。因為沒有理論和實踐能夠證明,完全的大眾民主(少數服從多數)的選擇就是最優選擇,真理有時候並不掌握在多數人手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藝術純粹作為一種技能和技巧,一定是掌握在我們稱之為「精英」的少數人手中,如此這般,凡是由公共藝術家創作的作品,我們都無法剝離精英主義的標籤。

對於藝術,尤其是公共藝術的評價,具有歷時性。看看埃菲爾鐵塔,看看玻璃盧浮宮,有品位的法國人民也難以在當時做出最正確的判斷。埃菲爾鐵塔和玻璃盧浮宮的成功,與其說是藝術的成功,倒不如說是時間的成功。因為在如此之長的一段時間裡,人們在咒罵聲和頌揚聲中與這些公共景觀生活在一起(live with it),嘗試接觸和理解它們,觸摸和感知它們,這個過程中人們和這些作品之間建立了一種視覺記憶和精神上的聯繫,這種聯繫區別於「一見鍾情」式的喜愛,是「日久生情」的綿延,一旦離不開,就無須離開了。

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公共藝術都是一種「強迫觀看」和「空間獨裁」,比如不少以行為藝術和表演藝術為基礎的「參與式藝術」,即讓觀眾或者說大眾參與到藝術創作中來,而這種參與並不是強迫式的參與,而是一種藝術家主動地參與到公眾生活中去。一位藝術家與紐約城內所有的清潔工都握了一次手,這種公共藝術所傳達的善意想必已經超越了傳統公共藝術所能想像的範疇了。

退一步講,即使如李德庚老師所說的,公共藝術變成如廣場舞一般的存在,我們就應該屏蔽並疏遠公共藝術么?

試問:如果你覺得你家附近的政府辦公樓不好看,極其醜陋,你是否義憤填膺,希望拆除而後快?如果把政府辦公樓換成一件雕塑呢?

或許我們對兩者都無可奈何,但是從情感上,我們對一件醜陋的雕塑比對一件醜陋的建築要激烈無情的多。

對於建築,我們默許了「live with it」,而對於雕塑,我們認為這是與自己生活無關的物件。

當然,我們也不能認為只要大眾產生了「live with it」的想法,藝術家就可以高枕無憂,想像理查德·塞拉的《傾斜的弧》吧。

當公共藝術家或者公共藝術策展人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他們的態度是什麼呢?

我記得北川富朗在介紹立川市的公共藝術項目的時候,說立川當時請了很多著名公共藝術家來創作,其中有些作品與當地文化並沒有多大關聯,也沒有什麼集體記憶的勾連,比如有一件奈及利亞的藝術家創作了一組非洲墓葬中的雕像。北川說道:我希望讓日本人民了解這個世界正在發生什麼,這難道不是很有趣么?

前不久亨利·摩爾的弟子阿特金先生來清華講座,當問到如何做到與當地的環境和人文歷史保持聯繫的時候,他就提到了「live with it」的概念。不過他還有更「心機」的做法,就是在某個地區做公共藝術的時候,會現在當地做一個小型個展,讓觀眾了解自己的作品風格是什麼樣子。然後做幾個方案,讓當地居民投票,居民選中的那個,便是最終方案。這顯然是一種藝術家和當地民眾的妥協。這種妥協也帶有一種幽默色彩,或許這也是對於不完美的民主制度的一種最優方案吧。

又如大黃鴨之父「霍夫曼」所提到的「綁架空間」概念,與李德庚老師所提到的「空間獨裁與專制」頗有些像。不過霍夫曼的作品一般都不是永久性的,他認為公共藝術對於日常空間的「綁架」是讓人們用全新的視角看待日常生活,這種「童心未泯」的方式更加單純,當然也更加不妥協。看到他的作品在全世界的受歡迎程度,我們就會理解他的善意的入侵併不是對「空間的獨裁」。

綜上所述,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不管是藝術審美還是政治權力,當涉及到公共性的時候,或許「妥協」才是黃金法則。並不是不要公共藝術,而是「好藝術用在刀刃兒上」,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時候,做決定要慎之又慎,優化程序,嚴謹法度,未雨綢繆好過亡羊補牢。

瞎逼逼了這麼久,好像並沒有提出解決方案。愚鈍如我,思索了半天也就會有一個辦法:慢慢來,不要急。就如北川富朗一年做2000場說明會那樣,就如徐冰為美國一個廣場做作品不厭其煩地到社區開會那樣,就如一場論證會要邀請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和學者事無巨細地討論那樣。

就像讓·克萊爾批判現代主義一樣,公共藝術家們不要為自己的作品毫無障礙地走向了廣大群眾而沾沾自喜,很多時候,你們都是極權的幫凶。


藝術離公眾有多遠,其實看這個問題下的各種答案就已經能感覺到了,不僅是不懂,更是充滿了誤解,拿奇談怪論當普遍規律,還人人覺得自己能高談闊論一番。那如何解決呢?除了等經濟的發展使更多人有能力欣賞、消費藝術,我認為還要從教育入手。而且得是基礎教育、涵蓋在義務教育里的那種。但是其實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教育需要錢,行業發展也需要錢,而國家又沒富裕到可以往藝術行業砸錢的地步,就算到了那一天,願不願意投也是個問題,為什麼不願意投?這個再說可能就有點反動了……總之我認為現在無解。


「嘿,藝術,你給我過來!」

互聯網拉近距離。

比如我現在答題。

現在的問題可能變成

藝術就在身邊你卻看不見?

(ps:突然有點冷..........)

博伊斯說過:「人人都是藝術家。他的作品是藝術對日常生活的介入與思考。藝術不只是藝術家的作品,每個人以充滿生命力的態度獨立思考,擁有自由自在的創造力與想像力,都是藝術家。自由等於創作,等於人類,生活本身就是創作的表現,創作也是人類存在的唯一可感形式。 」

你問我答,咱們現在就是在搞藝術


首先,對於這個問題,我持懷疑態度。藝術很遠嗎?

你對藝術的定義又是什麼呢?百度上是這麼解釋的:藝術是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

簡單說就是,藝術來源於生活且高於生活。也就是說,藝術與生活息息相關。難道你以為只有抽象的,奧妙的繪畫或者音樂才是藝術嗎?那就大錯特錯了。電影、戲劇、建築......這些都是藝術中的一種門類。但是,並不是所有電影、音樂、建築都是藝術,它們之中,許多只能稱為作品。而這也是讓沒有藝術敏銳也沒有受過藝術教育的普通人感到困惑的地方,即如何分別普通作品和藝術作品?這就需要一定的理解能力、審美能力以及共情能力。

如果說一件被稱為藝術的作品,他不能被大眾認可欣賞,那一定是有問題的,不是他的創作太脫離大眾,就是大眾的欣賞水平還未達到預期。前者是創作者需要考慮的事,你可以說他應該堅持自我高於塵俗,也可以說他應該多多考慮受眾以便傳達他的思想。但我想,更為重要的是後者,也就是大眾審美水平的低下,這也是題主為什麼會問出這個問題的關鍵。題主覺得藝術離大家很遠,也許很多人都這麼覺得,但正如前幾位答主所說:藝術其實就在你身邊,可你卻不知道!

至於該如何讓藝術離大家更近一點,有這個疑惑的無非兩種人,一種是憂心忡忡的藝術工作者,一種是充滿好奇的藝術愛好者。其他人,即然不關心,那麼也就無需為他們解答了,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這個困惑。

實際上,問題的解答在上一段已經給出了。要麼,讓藝術家去憂心這個事,要麼就好好接受藝術教育,多看一些藝術類的紀錄片,公開課,提升自己的審美力和對藝術的理解力。

我至今仍非常感謝在母校選修的一節美術鑒賞課。授課老師是一位美女教師,很有氣質。曾經我也覺得藝術離我很遠,但她完全改變了我對藝術的看法,或說,她讓我明白了藝術是什麼。

她說,藝術就是藝術家的一種表達方式,就像作家手中的筆一樣,他們用藝術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人性,政治,歷史等方面的看法。舉個例子:

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著名行為藝術家、「行為藝術之母」,做過一場非常著名的行為藝術。

1974年,在義大利那不勒斯,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準備了72種道具,包括槍、子彈、菜刀、鞭子等各種危險品,然後將自己麻醉。她承諾觀眾可以在接下來的6個小時之內隨意使用各種道具,並對她做任何事。

起初,大家面面相覷,你看我,我看你,誰都沒有邁出第一步。但很快,人群開始躁動起來。

有人讓她抽煙。

有人在她身上亂塗亂畫。

有人將飲料倒在她的身上。

 然後事情慢慢失控......

一名男子上前用剪刀剪開了她的衣服

該男子強吻了她

暴力在變本加厲,他們用刀劃破她的皮膚,把她綁在椅子上,用鐵鏈將她牢牢鎖住。

瑪麗娜被綁在椅子上,鐵鏈將她牢牢鎖住

瑪麗娜又被綁到了桌子上

他們拍下她的裸照,又讓她自己拿在手上。

  最後終於有一個人把上了膛的手槍抵在了她的額頭,萬幸最終被人阻止。

整個過程中,瑪麗娜忍受著生理和心理的雙重考驗,但因為打了麻醉,身體始終無法做出反應。她的眼裡已經開始滲出淚水,內心也開始充滿恐懼。

她清醒地意識到:他們真的可以對我做任何事情。

這場行為藝術最終持續了6個小時

以上內容轉自

人到底可以有多壞?行為藝術家阿布拉莫維奇的冒死嘗試-騰訊網?

new.qq.com

她曾被蹂躪至落淚——行為藝術之母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

www.sohu.com圖標

而這個行為藝術,究竟想要表達什麼呢?它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啟悟呢?

有人說,這一切都怪藝術家自己,是她準備了這些道具,如果她準備的是鮮花、蛋糕,他們又怎麼會這麼對她呢?

也有人看到,面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者,人可以這樣殘忍,為所欲為。

而那些沒有施暴,站在一旁觀看的觀眾又能夠置身事外嗎?就像文中所說,面對暴力,沉默已然是幫凶了。

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漸漸意識到了,人性的惡有多不可測。

藝術家本人更是深有體會,事後瑪麗娜接受採訪時說道:這次經歷令我發現, 如果你將全部決定權交諸公眾, 那麼你離死也就不遠了。

這場行為藝術,離你遠嗎?地理上,它在那不勒斯,是挺遠的。我們好像也不會自己給自己麻醉任人宰割,也不會對這樣的人施暴。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當我們在網上謾罵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或者我們被對方辱罵)時,當我們對不正義的事,熟視無睹,甚至推波助瀾時。我總會想起瑪麗娜那張充滿絕望和恐懼的臉。

藝術有時候,就是用一種非常態的方式,去了解我們所處的世界,所處的人類社會,以及我們人類自己。而我們需要做的其實很簡單:

多聽 多看 多思考 多反省


要拉近藝術與大眾之間的距離,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將其融入日常生活,讓每個人有意識、無意識間都在感受藝術。

傳播的媒介可以是生活必需品,可以是建築景觀,甚至可以是表情包等娛樂素材……

設想這樣的一天:起床後,你先喝了一口水,杯上印了莫奈的《日出·印象》,你也許知道它的來歷,也許不知道,但肯定對影影綽綽的圖案產生了深刻的印象,在其他地方,也能一眼認出。

杯上印的其實是《睡蓮》,沒有找到印《日出·印象》的馬克杯,嘻~

準備出門,換上新買的T恤,正是前陣子搶回來的優衣庫 X 「KAWS:SUMMER」系列,搶購之前,你做過一些功課,大概知道KAWS是當前流行藝術領域最重要的藝術家之一,XX眼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

來到K11購物藝術中心——和朋友約定的逛街地點,發現這裡正在舉辦印象派藝術展,你們決定進去看看。其中一幅畫作竟然就是你每天用的杯子原型,仔細看過介紹後,你終於知道,原來,這幅看似模糊不清的繪畫,定格了100多年前勒阿弗爾港口某個日出瞬間的景象,更宣示了現代藝術的開始。

K11將藝術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率先開創「博物館零售模式」

逛到家居店,你一眼就相中了這款紅藍色方塊拼接成的座椅,朋友從實用角度考慮,覺得坐起來可能不太舒服,你不置可否,稜角分明的設計帶來了強烈的秩序感,沖抵了對未來不確定而產生的迷茫和恐慌,你心想,買回去當個擺件也好呀。就這樣,不知不覺中,你與抽象派先驅蒙德里安進行了一次跨越時空的交流。

回家的路上,你被一幢建築物吸引,這棟交錯疊在一起的純白小樓與周圍喧嘩的環境格格不入,磚石無言,卻營造出通透、靜謐的氛圍,你的心一下子就靜了下來,或許,這就是大隱隱於市。

紐約新當代藝術博物館

也許你從未專門去過任何藝術展覽,也沒有系統地接受過藝術教育,但在尋常的一天中,印象派細膩微妙的光感之美、潮流藝術家的天馬行空、蒙德里安的深沉克制、妹島和世的「白」轉千回都悄無聲息地來到了你的眼前,為你帶來了一次次美學啟蒙,觀念重塑。

當藝術融入生活,就沒有了「如何讓藝術離大家更近一點」的問題,因為大眾本身,就生活在藝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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