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不用理。
如果你心情好,跟他們聊一下天也是沒問題的。
我之前莫名其妙的被一個只見過一次的人列為緊急聯繫人,然後她借唄逾期了,就一直有律師事務所的打電話來。
我聯繫本人,讓我不要理。
一開始很窩火,什麼鬼呀,讓我不要理,你留我的號碼幹啥呢,我跟你很熟么?
然後再打來我都說我不認識,但經常會打來,心裡還是很不爽。
突然有一天,我改變了心態,只要不忙,每次打來都侃大山。天南地北的,然後心態就變了。
最後律師事務所的小姐姐著急了,還各種威脅說我不配合的話要起訴我,要如何如何,我會如何如何。
在我確定我只是聯繫人後,就更淡定了,跟小姐姐普及法律常識,讓她不要激動,一不小心就涉黑涉惡了。現在這麼嚴……
哎,好憂傷,她們已經很久沒打電話給我了。又少了一種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