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父親今年75歲,繼母73歲,他們於20年前結婚,都是湖北農村人,有結婚證。繼母與前夫養育過4個子女,並把他們養育到成年立業。我父親也有4個子女,繼母嫁過來時,我們都也成年,3個已經成家,1個小兒子在北京打工,她沒有撫養過我們兄弟姐妹。從16年起,我和我弟每人每月各給500元給他們養老,假如我父百年之後,繼母我們還用管嗎?是不是應該把繼母交給前夫的兒子和閨女們?如果繼母前夫的孩子們不接受該怎麼辦?


你們已經開始贍養了,不要想以後的事,說不定你繼母先走。看得出來,你們都很孝順,真走到那一步,你們在法律上沒有贍養義務,但您自己都問了,萬一她的孩子不接受怎麼辦,說明你縱使不情不願,但還是不忍心棄她不顧~憑著自己的心去做吧。


跟我們家差不多情況。不過我爺爺去世的時候我後奶奶自己提出要我們拿錢一次性買斷,然後她拿了一筆錢跟她女兒去了

然後她從她女兒家出來又住回了我們老房子

不過我們都不在老家,所以她愛住就住吧

偶爾回老家會去看一下,給幾百塊錢

但是沒有其它負擔了

其實想想她也挺可憐的了,八十多快九十歲的老人家,基本自己一個人住,還飢一頓飽一頓的,之前還聽說直接去廟裡吃齋飯過活的

不過,想想她自己做的那些事,也真是覺得。。。

總結:我覺得我爸媽對後奶奶沒有贍養義務,其他各憑人心


繼母沒有撫養過你的話,你沒有贍養義務的


繼子女在法律上是有財產繼承權的。

同樣的,也有贍養義務。


她的遺產你要繼承你就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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