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訴,也可以去上級公安機關或者紀檢部門對泄露信息的公安機關部門追責


對方無權公開的違法犯罪信息,如何泄漏的,可以到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對方侵犯隱私和名譽


情況沒說清楚,「案底」是個沒內容的說法,是指某人曾經違法的事、曾經被派出所處理還是說派出所曾經做的筆錄?沒看出來。

對方到處發的如果是前兩樣,只要是客觀事實,沒有編造事實,就不是誹謗。儘管這對某方名譽有損害,可法律沒有禁止宣傳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的信息,網路不是每天都有嗎?愛惜羽毛要從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之前開始。

而如果對方到處散發的是本來放在派出所內部的筆錄、照片及其他不對外公開的證據材料,這個「對方」也不是被追究的對象。應當搞清楚的是這些材料如何泄露出來的,這涉及警方工作秘密了,他們內部有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工作紀律,對社會危害最大的也是那種違法違紀泄密的內鬼。一旦查實,他們會受到嚴厲處罰。

具體看是哪種吧。不過,如果是處罰類的法律文書,那也是可公開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有被侵害人的依法送達被侵害人,所以你所說的案底,其實都是公開的。


看你怎麼想,如果你害怕這樣,你只能找他私聊。如果你不怕案底被別人知道,等他這樣做了,告他侵犯個人隱私,你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搞那個警察局的人。

但是這些都建立在你不怕的基礎上,如果你害怕,你只能和他說明結果。


題主說的案底過於模糊了,但是如果確實存在惡意傳播,是可以報警或者起訴的


如何處理:首先了解傳播途徑,如果是其他渠道傳播(如相關部門調證泄露,涉案人員泄露等)謝謝原因的話還是沒什麼好辦法,及時補救,縮小影響。如果是公安機關泄露你的涉案隱私的話可以到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投訴或者訴訟。友情提示,沒有不透風的牆


謝邀。可以起訴。不要把公安機關掛嘴上,弄不好給你來個拘留先。你按照步驟,先搜集證據,然後起訴對方。過程中,法院自然而言要把案情捋清楚。如果決定打官司,自己不是很懂的話,不妨找個律師。更有結果了,你再考慮,是不是向紀委或相關部門的上級部門反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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