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學習啊

如果就單指對國家的責任與義務,就去通讀法律法典。了解國家法治理念,知道在中國,一個公民如何做才能不去觸碰法律這根紅線,一個公民需要怎樣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同樣也需要知道如何用法律來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由此來說,需要公民提高社會參與度,提高對法律的知曉程度,提高對法律的應用能力。也就是所說的「知法、懂法、用法」。只有當你明白了自己的權利,別人才會明白自己的義務。也只有當你明白自己的義務,別人才會享有一定的權利。


首先思想覺悟不錯

生活中有很多地方都可以

隨手撿起丟棄的垃圾

公交車上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

積极參加愛心救助

假如生活也不富裕

(沒錢出力)

有心可以去當地福利院做義工

等等……

只要遵紀守法就是一個合格的公民

在此基礎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

對身邊的人起到積極作用的

正能量的事情

對共建和諧文明社會就是最大的幫助

其實大部分人都在為了每天的生活而忙碌奔波,不要為了錢,違法亂紀,擾亂社會秩序就很好了


經濟學的角度上分析,個人是指組成社會的最小單位,是社會的一分子。而集體是組成社會的一個元素,它由多個分子,即個人組成,不同的集體,又構成整個社會。從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上看,個人的綜合素質水平的高低,影響著集體素質的好壞,從而影響著整個社會人們的綜合素質和經濟發展水平。既然集體是由個人組成的,那麼,集體的利益就能代表組成這個集體的各個成員的個人利益,而個人利益從某些角度上也代表集體利益,但卻不能完全等同於集體利益,這樣,就產生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同一性或異向性之分。我們應該正確的看待個人與集體的關係,不能把個人脫離於集體之外,個人總是集體中的個人,集體總是由個人組成的集體,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總是息息相關,個人只有在集體中,並承擔一定的職責,使命,才能使自身價值得以實現,如果脫離了集體,個人就喪失了作為這一集體的成員的資格,也就無須承擔這一集體的義務,也無權享受這一集體中的成員能夠享受的權利。既然集體是由個人組成,那麼,集體對個人就有一種制約的力量這是一種必要的力量。這種似乎外在於個人的力量之所以必要,就在於集體從其自身著想和從其中的大多數成員著想,必須使個人從屬於集體,把集體的屬性賦予個人,從而才能產生一種不可抗拒的凝聚力,既保證集體有機體健康,生機勃勃的發展勢頭,又保證個人的價值利益得到充分實現。現在我校的改革,也應遵循這一原則,改革應該朝著好的方向發展,改革的目的是讓學校朝著良好的方向發展,改革後的學校,應該成為更好,能夠教職工實現個人自身價值的平台。這樣,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才是同向的,個人的發展,也才能更好的勞動集體的發展。" g? ?


努力做好自己的事,不犯法,就是對國家最好的支持了。


窮獨善其身,富兼濟天下。沒能力就遵紀守法 ,有能力就改變世界。


做好自己,不違法亂紀就也算是對國家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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