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買電動車,對方(同校女學生,戴塑料項鏈,扎耳環,濃妝艷抹,完全不像重點大學學生模樣)騙我說是鋰電池的。在學校門口見面交易時(對方一開口就非常輕蔑的口氣)我發現不是鋰電池的,提出退款。退款結束後,在我一直平聲和氣的前提下竟然無緣無故大眾大聲罵我,我莫名其妙被人當眾罵,和其解釋無果,想要離開,對方罵的更加嚴重,我忍無可忍,回頭將其推倒。其身上僅兩處一厘米見方的淤青。對方報警,我被傳喚至派出所 派出所不管對方罵人的事實,解釋說她沒有指名道姓地罵我,一直要求我和對方協商,賠償對方5000塊錢,並嚇唬我不協商就拘留我。我從網上查了一下,這傷不算輕微傷。而且對方公眾場合罵人和打人一樣都是侮辱人都是違法的。而且事情是由對方挑起,為什麼派出所不認為對方尋事滋事,難道僅僅因為對方先報警嗎?而且派出所居然以對方沒有指名道姓罵我就不追究對方責任,一直在讓我賠錢道歉,法律上也說公眾場合罵人可以拘留,而且即使不指名道姓,只要侮辱的話別人能看出來罵的就是我就可以判定.另外派出所拘留人不需要做傷情鑒定嗎,對方身上的傷連輕微傷都算不上,派出所卻一直嚇唬我不調解就拘留我,而沒有告訴我她這個傷夠不上拘留。請問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乎執法程序。


成年人只講利弊,小孩子才分對錯。大學生是從孩子步入成年的關鍵期,你這一推構成對方輕微傷,拘留三天罰款五百,留下永遠案底,對方還能要你醫藥費。

好漢打脫牙和血肚裡吞,這次認倒霉,衝動了,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賠錢加道歉,花錢買教訓,吃一坎長一智。賠對方點錢換來調解書不留案底。

你自己選,肯定有人覺得警察和對方是一夥的。


確實有先報警優勢。參考:

如何看待河南瓜農抓偷西瓜小偷,造成小偷受傷要賠錢這個事情?

至於其他的,題主就不要想當然了。誰說的一定要輕微傷才拘留?參考:

為什麼部分國人愛用暴力解決問題?

相關回答:

中國警察的執法權力?


最多就是行政拘留。罰款500,醫藥費可以先不給。這個就是個給醫藥費不拘留,拘留的話就不給醫藥費。二選一。如果拘留你了,他還要醫藥費,讓他上法院起訴,兩處淤青過幾天就沒了,他檢查也話不了多少錢,讓他起訴好了。我的建議是給他5000,誰叫你打人了呢,罵人並不違法,打人是過錯方。拘留並不好受,但是給錢以前要和他簽個協議,就是不再追究此事,以後再有問題與你無關。


如果只是推一下就拘留的話出發畸重,毆打他人情節輕的可處罰款500,個人認為僅推人一下的行為可以罰款處理。


首先請你指出治安管理處罰法里那一條註明了公共場合罵人要拘留的?

這件事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你們倆個的經濟糾紛,事態因情緒上不斷激化從而引申出來的你單方面打別人的事。

派出所是沒有職權去管經濟糾紛,這一塊歸法院管理。

這個並不一定要拘留,最大可能是罰款。


單純從法律角度講,你毆打他人,應當被處罰,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不是前提,換句話說,只要動手,不管有沒有傷,就能處罰。

因為你毆打他人系有糾紛在前,可以進行治安糾紛調解,如調解不成,公安機關可直接行政裁決,糾紛賠償一事,可至法院訴訟。

替你分析一下處境,你目前很不利,因為只要對方不同意調解,你就面臨罰款或拘留的處罰,罰款是小事,拘留也不過十五日,但你從此有個違法記錄,對你今後就業、生活非常麻煩。

另,法律在裁判時,素麵和濃妝是一視同仁的,這種描述越少越好,以上僅供參考。


可能達到輕微傷標準,需要去派出所報警受理案件後去法醫進行傷情鑒定,達到輕微傷可能會予以治安拘留。


拘留倒不至於,淤青應該出血都沒有,為什麼警察會這樣想?應該是出於君子動口不動手的緣故,他是無關痛癢的街頭沙撒潑,你卻已經以實質傷害形式反饋,我覺得這件事不至於叫警察,你給他道個歉呢試試,派出所拘留會不會留下案件也不清楚


合法不合法建議你實際體驗下,個人認為你既然在知乎提問派出所作為是否合法,就已然是對這個國家的法律機構存疑了,那你又何必相信網路上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少年,勇敢的不和解,不給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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