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太少吃的太好
未到法定年齡,不能結婚。當然你要說不領證什麼的,沒看法,他們愛咋的咋的。幹嘛和大媽一樣老管別人的事兒啊,他們要過不好也是自己受罪。


謝邀。可能無知者無畏吧。
謝邀。首先,未成年男女的身心還不夠成熟,工作能力和經濟能力有限。如果這個時候結婚生子必然會增加許多顯示壓力,最明顯的就是經濟壓力,當然家裡本來就有錢的另說。還沒來得及體會愛情的美好,就進入賺奶粉錢的現實中去,真的得不償失。
身邊很多這樣的,第一想法是「幼稚,愚蠢」。這種往往和家庭教育有關,與父母的監管不到位有關。 這些人最後分開離婚的非常多,現在很多的留守兒童多,單親的留守兒童也不少。案例一,A17歲和父母去廣東打工,早早戀愛,吃禁果,讓女方懷孕了。A父母覺得畢竟是一條生命,反正A也不讀書了,生下來吧,大不了幫著養。這些未成年人被父母忽悠著結婚生子了(其實根本不能說是結婚)

案例二,早早出社會,偷吃禁果懷孕,尤其是遠離父母在外打工的。懷孕了,被男方忽悠或者自己想要孩子套牢男方。其實我還碰見過因為打胎太多不得不留下來的。


如何看待?父母老師社會沒有做好相應的性教育,導致孩子在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結果對以後的影響有多大時承擔了無法承擔的責任。並不是說反對未成年性行為,一個人在性萌發階段正是13,4歲對性有渴望的階段,不能一味的阻止,應該在這個階段之前讓他有正確的性觀念,可以有性行為滿足生理需求,但是請在能夠充分理解有個孩子責任有多大以後再做決定是否備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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