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在飛機起飛之前三小時才通知航班取消(天氣原因),但是由於通知太晚,此時旅客已經到達機場,由於當天無合適航班,旅客只能改簽到其它日期,我想問的是,旅客當天往返機場的費用是否可以申請補償?


往返機場的費用是不補償的。因為就算航班正常,這個費用也是要出的。

天氣問題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只能免費改期,盡量減少損失。但不代表補償所有的損失。天氣問題是不可控的。

當天無合適航班,如果要住宿的,你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安排住宿或者補償住宿對應的住宿費用。但是這是額外的服務,不一定能全部能安排上。

最後再說一下,天氣問題是不可控的,航空公司只能是提供免費退改簽的服務,協助安排後續行程,盡量減少損失或者滿足乘客的需求。但不代表補償所有的損失,和滿足所有的要求。


這個應該是不行的,一般都是起飛前差不多一個多小時到機場辦手續,而且一般大點機場都有都有公共交通通向機場,這個沒法賠付,最重要的是天氣原因不賠


這個沒辦法 只能自己承擔。


你可以申請,但航空公司可以不進行補償。


還真是不能,延誤原因是天氣或者航空管制,航空公司無責。且你感受一下,大多數原因都會報航空管制或天氣。不細說。買延誤險正解。


不能。


天氣原因的話原則上沒有任何賠償。

航司一般都會爭取盡量起飛。所以可能會等到最後發現今天確實不行了,才取消。這樣就會產生題主說的「通知太晚」。

一般來說除非天氣惡劣到一看就知道今天沒戲,不然都會盡量找天氣稍微好一點的空隙起飛。

天氣是不可預測的,航司的飛機飛不出去,不僅可能會承擔旅客損失,本身自己內部飛機調運,機組機務工作調整什麼的,可能比任何旅客的損失更大。互相理解吧。


沒辦法補償,如果有安排酒店休息的話,酒店還在市裡,如果沒趕上拉酒店的車,可以找航空公司櫃檯,或者代辦,有的人好說話,會給你拿車費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