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查詢個人徵信的時候發現自己名下有個工行信用卡0額度賬戶,是11年開的戶。但我從來沒在工行申請辦過信用卡,並且想起來12年的時候有個同事辦理工商卡,批不下來,銀行反饋說已有賬戶,後來查到有個零額度賬戶。(備註:第一份工作的工資卡是工行的,大概是10年底辦的工資儲蓄卡,此儲蓄卡已經註銷好幾年了)

本著有事情就解決,不想撕逼,當時就跟工行客服打電話讓銷掉,客服給辦理了,說過45天後再查詢下。

但是,已經過去將近一年的事情,今天查個人徵信,依然有這個賬戶,額度依然為零。打客服電話,客服說系統裏已經是作廢的啦,但是就是沒有解決辦法。

銀行未經本人同意就辦理信用卡賬戶,然後在溝通銷卡後,依然在徵信上查的到此賬戶。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維權呢,去銀監會投訴嘛?


信用卡賬戶註銷(銷戶)之後個人徵信上會顯示已銷戶。也不是完全消失

有時候部分銀行的系統沒做銷戶的操作就會導致這種問題....


可以向銀行申請註銷,銀行可以根據你的申請取消這張卡。徵信中存在不良的可以投訴,查閱辦理時的資料,確定你是否簽過字,辦理過相關資料,如果沒有,就投訴銀行讓銀行撤銷,並追究辦理業務人員的責任。


銷戶,不處理就打銀監會投訴!


沒有自己簽字的卡,一律不認,第一時間打銀行客服電話通知銀行,如果有產生不良影響再慢慢解決


有可能是個準貸記卡賬戶,透支額度為0,介於借記卡和貸記卡之間,可以作為借記卡也就是儲蓄卡使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為貸記卡也就是信用卡。你可以帶著身份證去銀行銷戶,掛失銷戶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銀行不會擅自給客戶開信用卡,因為所有辦卡資料都是要經辦人員簽字負責的,有可能是學校或單位給你們統一辦理,至於怎麼授權給學校和單位就是另一回事啦。


銀行不經過本人同意辦理信用卡

辦信用卡必須本人親筆簽名,如果不是用戶親筆簽名完全可以起訴,不用來償還,但如果銀行辦理之後,用戶對卡進行了使用,並且產生了逾期,後果是需要自己承擔的。

信用卡逾期後果是:一、銀行信用卡銀行中心就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1、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計算,最低收取人民,10元或1美金元2、同時銀行還會收取整個賬單的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

二、影響信用1、逾期在一個月內,算逾期一次,只要逾期,哪怕一次,想提升額度就比較困難;2、逾期連續3次或累計6次,會有不良徵信記錄,以後貸款、辦信用卡會很難;3、逾期超過一定金額和時間,銀行會凍結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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