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議結。

人家做好了離婚的打算來結婚的,本質是為了離婚,而不是結婚。

現在的結婚和做買賣不同,看題主所描述的是因為愛情愛昏了頭於是想結婚。如果有愛情參雜在裡面還能將財產算那麼錙銖必較。就如同你母親在生下你的時候摁著你的小手簽下你欠她各項損失補償的賠償單,是不是很變扭,簽合約好像生了孩子自己為孩子做的每一次付出,都不是出於愛,都是為了以後得到更豐厚的回報。且不說合不合法,會有母親這樣做嗎?

要知道,兩個人決定結婚的一刻,基本是處於愛情的峰值上的,以後都是下坡路了。在下坡路的時候就不是看對方多愛你,而是看對方人品。

從題主描述可以看出,對方母親毫無義氣可言,也不仁,是否言而有信,我認為無義寡仁的人不會言而有信的。 (這裡跳躍有點快,說明一下,對方母親也是生過孩子的女人,她自然知道社會對中年離婚且生育過的女性有多不友好,想再嫁,未婚的不會接受她,同離異的大多過去就當後媽,男性離婚只要不帶孩子,是能找到未婚女性重新結婚的而女性,實在是很少能找到。而且對方母親做的事情是等到樓主人老珠黃而且自己兒子不愛她了離婚了,自己家既得到了子嗣,這套房子在題主和兒子的供養下升值了,拿著原來簽的合同,將更值錢的份額割下來,娶下一個媳婦。真是美滋滋。題主為自己兒3子生下孩子,離婚後沒有錢還要扶養孩子,是死是活,在她這裡一丁點不在乎,也不同情,這是不仁。對方為自己兒子走鬼門關,為自己兒子豁出命來,但是自己卻在算她的價值榨乾後自家財產不要受損,這是不義。)

最關鍵的是題主未婚夫的態度!不反對!

從不反對我能看出什麼來呢,不反對最起碼一點,沒有觸及他的道德底線!

比如有些人,看到有人當街毆打乞丐,毆打女人,毆打老人,毆打小動物會去制止。因為這個行為觸及了他們的道德線了,所以即使是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情,也會因為內心道德的審判而用行為去制止。而什麼樣的人不會去制止毆打乞丐,老人,女人,小動物的行為呢?就是他的道德線低於這個行為的人,換言之,他覺得這樣不無不可,他不會受到內心道德的審判,而且當別人問起他們為什麼不制止,他們會為了美化自己行為說出,也許被打的人有錯,家務事不好插手等話。(這一條我比較欣賞北方漢子,上一次我在公交車上看到幾個北方漢子群毆一個咸豬手)

再來看題主的未婚夫,最起碼一點,他不認為自己母親的不仁不義有什麼問題,所以他沒有出聲反對這件事情。

讓一個自己愛過又為自己走鬼門關的女人到了中年無房養自己父母可能還帶個孩子,生活水平一下子滑落到低谷。孩子的教育費用和補習費用越來越高昂,父母也到了經常去醫院的年齡,這個女人只好為了生計奔波。但是想想自己可以拿著和前妻一起供養現在升值幾倍的房子,等著新人來成為這個房子的新女主人,或許這個新人更加年輕漂亮,畢竟自己也比娶前妻時候富有多了,這樣一想覺得就算離婚也不無不可,自己離婚後活的一點也不難,所以題主未婚夫沒有出聲反對自己母親。

不要說題主未婚夫並不能理解這一層,都是過了22周歲法定結婚年齡要結婚的人了,難道還能說他還是個孩子,他不知道世界很多壞人,人心很難測,他甚至還不知道孩子是怎麼生出來的?這樣去苛責一個孩子的你真是內心醜惡!

我不相信題主未婚夫不能理解,他只是選擇了利於自己的這一邊。

非常合理。

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題主說的這個情況可能男方出的多吧對嗎?如果您家出的多男方出的少,恐怕婆婆要按份額公證的話題主應該很感動才是,而不會來這裡問問題了。

現代的婚姻不像以前,男方負責買房築巢,女方相夫教子,當今女性地位逐漸上升,但權利也伴隨義務,比如女性有找到自己興趣職業不再滿足於廳堂轉悠的同時也伴隨賺錢共同養家的義務,我覺得這個不用多說,從題主願意和老公共同承擔首付就可以看出題主應該不是田園女權對嗎?而且兩人相愛的時候怎麼都行,真要離婚時肯定是兩人在彼此處受到傷害,到時候便只考慮自己一方的利益,進行財產分割時利益的爭取對彼此造成二次傷害,婚前把各自財產公證好是好事可以避免這種情況。另一方面,婚姻原本是夫妻雙方的事,理論上講是不應該雙方父母參與的,但現狀是對大多數年輕人來說,買房是個重頭,尤其是一線城市,需要家長的幫助。這種幫助是出於情分而非義務,對於並沒有感情而完全是由你們兩人的關係才牽連到一起的無辜的父母,他們出的錢應該分清,這沒什麼問題吧?

願題主早日去除心結,做個幸福的小新娘!


我認為合理,坦白講,如果哪天我腦子一熱結婚的話,我是會先去做婚前財產公證的人的(也不知道我一個渾身都是負債的人為什麼會這樣)
每次看到這種如果男方不加名不給彩禮過幾年離婚了就吃虧的邏輯,呵呵既然過幾年就離婚我是男方更加不願意給彩禮加名了。

合理

大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的,醜話說前面比較好。

這年頭逼的大家這樣搞

房子大山啦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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