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這個詞,代表了過激行為。

而過激行為,自己是感覺不到的,需要對比,或者他人指出

過激行為很多是因為童年成長模式引起的,

童年的時候你不作,你就得不到關注,

就像陳奕迅的那首《浮誇》

像木頭,像石頭的話,能夠得到注意嗎?

我不在乎你讚美我或者批評我

我只想讓你關注我

因為你不關注我,我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作,是因為這種心理狀態。

那隨著長大與成熟,我們會逐漸熱愛獨處,並能夠享受孤獨,這種作,就會變少。

而作,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擁有獨特的天賦。

就像《月亮與六便士》里的高更,

他很作,他拋妻棄子,不在乎世俗眼光,

放棄高薪工作,去畫畫。

這對於周邊的人來說,是一種罪行和痛苦。

但確是人類文化的珍寶。

最後,作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說你「作」的人對於某種事物非常敏感,比如很吝嗇。

那樣的話,你點了碗拉麵,在裡面加個煎蛋,他都會覺得是奢侈與浪費。

那樣的話,請同情他,他一定受了太多貧窮的痛苦,像是被人毆打過的小狗,因為這種記憶,所以見到人就會非常恐懼,我們需要耐心來幫助他治癒。

我是熊貓不著急,有問題,可以來B站,尋找我,我在那裡用視頻來回答問題,或者來喜馬拉雅收聽我的免費專輯。

有緣再見嘍。


之前拍拖都超級聽話超級乖,不粘人不費錢不用哄。

現在就是要親親抱抱舉高高,還要一直哄,沒機會創造機會(作)讓他哄。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有一說一我經常覺得自己作

對自己在乎的人經常話又不直接說出口還非要讓別人猜我咋想的

別人猜不到自己還生氣

可是那又如何

我就是要找個懂我的 受得了我作的 理解我為什麼作的


心理作用吧


有時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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