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試點用抓拍系統規範「遛狗不牽繩」,已處罰20餘起


還有不處理狗排泄物的主人也一起處罰好嗎。今天眼看見一個打扮的倒是很乾凈的阿姨,溜泰迪的時候泰迪在一家便利店門口拉了。她管也不管就走了。這種要是抓拍處罰我第一個舉報。要養就要文明養


建議新增一個群眾檢舉,群眾拍照檢舉後20元罰金獎勵群眾。

還有就是把隨地大小便也算上,這才夠文明。

建議處罰後,在中心廣場立一塊大屏幕,把今天被處罰的人的抓拍照片掛上,公開展示。


處罰規定挺好的,城市養犬條例出台不是說說而已,就是需要抓這種抱著僥倖心裡的人不罰款怎麼長記性。跟一開始上海的垃圾分類管理一樣,處罰過後就開始認真起來。遛狗不是不讓你帶狗出門起碼的保護措施要做好,系牽引繩也是為了別人以及自己的狗狗好,你要是不想系覺得是虐待狗狗也可以選擇不出門在家裡溜,外面不是在自己家裡。既然是試點不抓一些違規的怎麼能讓其他人知道。


作為狗主人,我願意,這不僅僅是為了別人的安全,更是為了自家毛孩子的安全!

我家鄰居上個月因不牽狗繩,13年的老毛孩子被在小區內超速駕駛的車不幸被壓死了,大家在譴責車主開車過快造成危險外,對鄰居不牽狗繩的行為也頗為譴責。

這個不幸不僅僅是對車主,畢竟他挺倒霉的,壓死了鄰居的毛孩子賠了錢,對孩子在國外無法回國陪伴在側的鄰居也是不幸,陪伴了多年的老年毛孩子忽然意外去世無法接受。

所以經過這件事,我們樓10多條毛孩子的暴露在外的危險一天內全部安全了,大家默認牽上了狗繩。這比平時上上下下提醒(譴責)那些狗主人要有效多了。

同時我覺得還應該增加不處理狗BB必須重罰!

你永遠不知道我在處理自家毛孩子BB的時候,前面一狗主人看著毛孩子拉BB不處理(等著我處理?)然後我被後面不知情的阿姨媽媽以為是我家毛孩子拉的BB嫌棄我的口氣。。。

關鍵,那些狗主人自己走人行道,大坨的BB就讓它在人行道正中央躺著。。。誰沒看到,一腳下去必然是噁心至極。。有這樣的人存在,讓整個寵物主群體倍受厭惡。。

所以我是非常支持對不文明行為出手管理的。

當然,我覺得最好是出相關法律保護寵物,也把這些寵物主的責任一併規範了。我相信真正愛毛孩子的寵物主們,比如我,一定會去遵守的。


有明文規定是好事~

但需要足夠的監管力度和懲罰強度, 否則見效甚微.

監管力度: 至少要能達到汽車違規抓拍的等級.

懲罰強度: 僅以上海為例, 20太少, 不疼不癢. 怎麼也要100起步.

另需要更明確的處罰條款, 確保每項違規都有法可依.

不牽繩, 繩過長, 長時吠叫不約束, 亂排泄不清理...等等等等

我更期望以後養狗就像開車一樣, 要先去指定的部門考取養狗執照.

開車違規怎麼罰, 養狗違規就採取類似處罰~

要罰到痛點上~

想法總是美好的, 但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參與其中.

真心不現實.


我是養犬人,我強烈支持抓拍遛狗不牽繩,不帶嘴套!罰!重罰!

不文明遛犬行為,連累大多數文明養犬人士。社會上一說養狗,人人喊打,就是這些害群之馬造成的惡劣影響!

有些老人家,走路都哆嗦,出門領2、3條犬,不栓繩,一路狂奔,一路吠叫且一路挑釁行人和其他犬只,犬主人悠哉悠哉的熟視無睹,好多次都想跟犬主人理論,又怕吵起來老人家一激動,癱在地上,自己有理說不清。

親眼目睹,小區一70多的老人家遛110多斤的巨型阿拉斯加,跟牛犢子一樣大,外加3條中小型犬,各種狂奔,被自家狗子絆倒還讓狗子踩了幾腳,傍晚見他還在遛,依然不栓繩。

現在遛狗,我就像做賊一樣,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隔著八丈遠發現有其他犬只的動靜,就牽著繩子,拽著狗子躲在樹叢里,像極了罪犯躲避警察的追捕。

總有事候避無可避,雙方犬只一頓狂吠,我牽著,人家散養,一隻或者幾隻直往我和我家狗子身邊撲過來挑釁,我家犬只拴著繩子帶著嘴罩,怕圍攻過來咬傷自家狗子,吠叫聲不僅擾民自己還生氣,又不能吵起來,怕有人圍觀,傷及無辜,只能牽著狗子迅速離開,這種經歷簡直苦不堪言。

平時我都錯峰遛狗(避開上下班人群高峰),特別是盡量避開老人小孩孕婦,避無可避時,我會找一個盡量寬敞的地方,停下來,把繩子控制在30厘米之內,狗子緊貼我的腿部,用口令和手勢示意狗子(卧、不許動),同時手部加胳膊始終壓著繩子,離行人1米以上,讓行人先行。

雖說絕大多數犬只不攻擊人,但作為低等動物,人類不可能完全了解和掌控他的行為和想法,更多的時候是防範於未然。

所以,養犬不是一拍腦袋憑一時衝動,買回來給點狗糧就可以的。

首先想想自己有沒有能力做到文明遛犬,做到絕對不遺棄犬,有沒有時間和毅力,教會犬只基本的口令和手勢。

至少讓犬只學會並根據口令迅速做出反應,如:坐、卧、起、停、定、不許動,這些最基本的口令會讓犬只更聽話順從,出門遛犬時,不會四處撒野,到處亂竄,變成撒手沒,不服從口令的犬只,會給他人造成困擾。

春秋季節,狗子進入發情期,公狗挑釁行為增加,性格有所改變,會威脅到行人安全,需要犬主人細心觀察,提前且及時的制止犬只的衝動行為。

最最關鍵的是:防範於未然!給犬打疫苗,拴上繩子,帶上嘴罩,錯峰遛狗!

我喜歡犬只,把他當親人,但我一定不會因為自己喜歡就給他人增添麻煩,同時,也堅決捍衛不喜歡犬只的人士的權利!

我是養犬人,我首先做到文明養犬,也強烈反對不文明養犬!


我這是不幸言中了?

維蓮馬謝:哈爾濱今年已有六萬人被狗咬傷,主城區狂犬疫苗告罄,城市如何解決狗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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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案還是要從動機上下手:

1,給主管部門罰款許可權,看到遛狗不牽繩的直接現場罰款、捕捉收容。有認領的交罰款(或收養的付犬證費)領走。無人認領的7天後人道後賣給飯館創收和或送到皮革廠換戰鬥機。有錢就有動力!


這個事情作秀的成分更多些,對解決狗患問題基本沒有任何幫助。罰愛狗人士20元,如此輕飄飄的處罰,有什麼意義?

愛狗人士肯定會說:我錯了,下次還敢。

區區20元,根本起不到震懾愛狗人士的作用,反倒使愛狗人士更加藐視養犬法規。

管理是需要成本的。執法部門對愛狗人士做出處罰這件事情本身,就需要成本。

如果處罰過輕,不能覆蓋成本,執法部門就沒有動力處罰愛狗人士。

如果政府想通過嚴管的方式解決狗患,至少也要做到兩點:

第一,重罰狗主人。第二,對狗進行滅殺。

重罰加上滅殺,對愛狗人士才有震懾力。


而且,上海處罰遛狗不拴繩,完全是捨本逐末。

養狗最基本的條件是狗證。上海警方曾表示,上海有100萬條寵物狗,超過80%沒有狗證。

即便是有狗證的,也有很多違法辦理的狗證(早有報道:烈性犬假借其他犬種的身份辦的狗證,在上海有很多。)

愛狗人士普遍違法,上海的執法部門卻不嚴格執行養犬法規,對違法養狗採取松、軟、拖的執法態度,才造成了如今的狗患亂象。

執法部門不應該僅僅管理遛狗不拴繩行為,而應該重拳出擊,把80多萬違法飼養的狗全部抓到犬類留檢所!

這樣上海的狗就只剩下不到20%了,能夠極大地緩解狗患。


我早就說過,「文明養犬」是最大的謊言。這是「狗」這種動物的本質導致的。

狗要出去遛,而中國城市中的高層小區,本來就非常擁擠,公共空間嚴重缺乏。

愛狗戰士虛淵玄:如何看待雲南昭通威信縣規定禁止城區遛狗,違反三次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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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回答中,寫過下面一段話:

愛狗人士帶著狗出去遛,目的就是要讓狗在外面拉屎撒尿。為了自己家乾淨,破壞了公共環境,顯然是非常惡劣的行為。

有的愛狗人士會說,我文明養犬,每次遛狗都牽繩撿屎。其實,牽繩撿屎是愛狗人士必須做的。愛狗人士只是做了必須做的事,何談文明?而且,即便愛狗人士撿了屎,那狗尿呢?愛狗人士帶狗到公共場合,當眾拉屎撒尿,然後把屎撿了,尿留下了,你告訴我這叫文明?

如果一個人當眾拉屎撒尿,不管他清理不清理,這種行為本身就非常不文明。同樣的道理,愛狗人士帶狗在外面拉屎撒尿的行為,本身就不文明。並不會因為愛狗人士牽繩撿屎,就變成文明了。

因此,只要愛狗人士帶狗出去遛,就一定會破壞環境,擠占公共空間,絕對不可能文明。


狗這種動物,相當於一個放大器,把愛狗人士的低素質放大了很多倍。

低素質的人哪都有,比如很多愛貓人士就和愛狗人士一樣可惡。但為什麼沒有如此嚴重的「貓患」,也沒有人呼籲「禁貓令」呢?這就是貓和狗兩種動物的區別所導致的。

貓養在家裡,基本不會危害他人。而狗被愛狗人士豢養後,就成了愛狗人士的走狗!


愛狗人士成天宣傳「遛狗要拴繩」,目的是為了誤導公眾,讓公眾把目光集中在「遛狗拴繩」這件事情上,從而看不到「遛狗不文明」的本質。

說白了,愛狗人士認為「遛狗要拴繩」是對狗唯一的合理限制。

只要他們遛狗栓了繩,就可以在城市中不受約束地肆意養狗。

養什麼種類的狗,多少數量的狗,去什麼場合,都是他們的自由。


所以,我們必須揭穿愛狗人士的謊言,讓人民群眾意識到:

文明不養狗,養狗不文明。只有禁狗令,才能帶來真正的文明!

要解決城市的狗患,只有一條路,就是城市禁狗令。

就算城市完全禁止養狗有困難,至少也要禁止在公共場合遛狗,把狗限制在愛狗人士的私人空間內,防止狗進入公共空間危害他人。


非常支持!雖然我也養狗,但非常反感遛狗時不系狗繩。因為確實有很多人天生就是非常怕狗的,狗狗稍微接近一點,他們就會嚇到精神緊張,所以狗主人應該有同理心,顧及其他人的感受。


狗會不會咬人,不要你以為,我要我以為。

支持處罰。


希望抓拍系統再多布置一些。遛狗不牽繩真的很過分。

再乖的狗,也不可能唯令是從。換言之,狗的行為存在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可能帶來的於人於己的損害,視作遛狗的風險。比如,狗嚇到人使其摔倒了,行車因為避讓狗造成了剮蹭,狗被車撞了。

注意:以上我列舉的數條,都是基於「我的狗從來不咬人」、「我的狗可乖了」的基礎上。更遑論,狗因為受刺激或者不知名的原因突然性情大變,或咬或撲,對路人造成直接的人身傷害。

為了減少生活中的意外成本,狗主人應當儘力控制風險,試圖消除風險。

牽繩,真的是最簡單的一種方式。

但是,就是很多人想不明白這其中的利害關係,沒有風險意識,沒有意識到給別人帶來的潛在威脅,沒有意識到小小的「寵溺」可能給自己的生活帶來的大大的「陰影」。

那怎麼辦呢?政府部門出面管一管,用懲罰機制使居民逐漸養成新的行為習慣,總歸是好事。

PS:希望在方便合適的場所,比如公園一角,開闢專屬於狗的小樂園。也算一個折中吧。


支持規定,這樣養狗之前就會慎重考慮,避免更多的人因一時興趣盲目飼養動物。


非常好,溜狗牽繩是人的道德約束行為,當道德一旦不受約束,那麼必須由法律法規來約束


好事,這對狗狗也是保護。

老婆家裡有隻金毛,能聽懂,吃飯,握手,洗澡,上廁所,按摩等好幾個口令,和其他動物繞房子追逐懂得突然轉向逆時針圍堵,在狗狗裡面算聰明的吧,但是一聽到鞭炮聲音就炸毛。

所以千萬不要以你的狗狗聰明溫柔為借口就不牽狗繩。

金毛是高智商溫柔犬吧,乍一看跟隔壁田園犬打鬧看上去總是被欺負的樣子,但是認真看,金毛的的下巴其實基本上沒離開過別的狗狗的脖子。

牽好狗繩,做好清理。


大家都支持,就沒啥好說的了。

但是對於這項規定我覺得不會執行或者說執行力度不大,最後會不會變成雷聲大雨點小的作秀行為?我持保留態度。

首先,既然要設這項規定,那麼必然要搞清楚這項規定到底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人還是保護狗,如果是保護狗,那應該讓民警抽查狗證。理論上來說你以為你不辦狗證遛狗就是非法養狗,硬要和你搞的話完全可以把你狗沒收的。當然,人性化一點,遛狗不牽狗繩,罰款20。不帶狗證,罰款100。這樣才是真的保護狗。

那不牽狗繩遛狗罰款20這項規定說到底還是為了保護人,既然是保護人,那就要談概率的問題。假設我們這個世界還沒發明出來狗繩,請問遛狗的時候狗攻擊到他人的概率是多少?容我一摸腦袋的估算一下,只要養犬人不是帶惡人,哪裡人多往哪裡沖,那麼個人摸腦袋感覺其實概率是不大的。畢竟只只狗都咬人那這種生物壓根就是沒馴化好的表現,也不會拿來當寵物。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不出事大家太平,一旦出事了協警背鍋。為啥是協警?因為讓民警出面拍照大家看著不舒服。群眾的電瓶車被偷了你不去抓,你拍人家行人闖紅燈遛狗不牽狗繩挺起勁的嘛?浪費納稅人工資?基於此,我只能認為這個規定只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罷了。與其說該規定是為了管養狗人,在我看起來更像是為了變相的保留協警數量。畢竟目前上海協警的從事人口還是很多的。一些低技術活基本我看到的都是一個民警帶著好幾個協警出門乾的。養那麼多人總不能吃白飯吧,突然炒了你讓這幫協警送外賣去?

再來說說處罰力度的問題,有人說罰20太少。我個人認為正好。這一點主要和不牽狗繩的養狗人年齡有很大的關係。年輕一代甚至於中年人遛狗基本都牽狗繩的。為防止杠精和我說親眼看到有50幾歲的中年人遛狗不牽狗繩,我們暫定老年人為兜里沒啥錢沒啥文化,50歲以上有空閑時間遛狗或已退休人員。這幫人是目前遛狗不牽繩的主力軍,他們有一個特點,就是感覺自己已經天下無敵了,看誰都是年輕人。反正半隻腳已經進棺材了,遇到罵不過的人就鬧,鬧不過人就打,打輸住院對方賠錢美汁兒汁兒,打贏喂阿sir不是吧他先動手的啊。

對於這群人而言罰他們20疼嗎?也就一包煙錢,你說不疼吧,也夠買個兩菜一湯混個一天了。他們被罰一次可能會覺得狗東西針對我,但是也沒必要為了這20塊錢丟人現眼,給錢認倒霉算了。在第二次的時候就會稍微收斂點了,第三次還敢來我只能說這是個有錢的老頭。

假設罰一次罰100,你憑什麼罰我?怎麼?規矩不是人定的啊?你不服來呀!拘留我呀!我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你動我一下試試?你敢動我就躺地下。雖然到最後估計也就是拘留,但是畢竟造成了不必要的影響以及對警力的浪費甚至於圍觀的人堵塞還會引起交通事故。

假設罰款一次罰1000,WDNMD,我這隻狗買來也就才500,你罰我1000?狗送你愛咋咋地吧,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我相信相關部門在設計罰款標準的時候應該有考慮到這一層面,20這個數字肯定不是隨便一拍腦袋寫出來的數字。罰款主要還是起警示作用。


當然支持了,不過更喜歡把不清理狗粑粑一起算進去罰款。


是好政策,但是還不夠,應該設立養狗考證制度,小型犬要考C證,中型犬考B證,大型犬考A證,藏獒等特殊烈犬考特級訓犬S證,有考證才允許養狗!

科目一:筆試,狗的基本常識,狗的飼養方式,狗的行為含義,如何訓練狗,如何正確控制狗,養狗的法規。

科目二:實操,給狗帶牽引繩、帶嘴套,牽繩上路遛狗,給狗撿屎實操,訓練狗坐下、趴下、等待,訓練狗不亂叫、不護食、不爆沖,不同的科目用不同的犬訓練。

科目三:理論實操兼備,全面安全文明養狗,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控制狗,在各種複雜情況下的養狗規範,處於電梯、馬路、有弱勢群體的狀態下的牽狗規範,犬只引發糾紛後的事故處理規範。

如果有了這個管理,就放心啦!


我覺得實名制養狗更重要

而且養狗前還要考筆試

畢竟我一個朋友在校寵物醫院工作,每年都會有人因為覺得治病太貴把寵物隨意遺棄的事情,每年都會為了這些事頭痛得要死


處罰力度還應該加強,抓到罰款100


作為兩隻毛孩子的主人 我強烈希望這個規定在全國各大城市普及 同時對遛狗要撿屎也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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