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進化淘汰都要幾百上千萬年的,精神病才幾千年。


因為人類都是神精病,神精病讓人類統治世界


人類這個物種已經脫離了自然界最基本的自然選擇了,現代醫學這麼發達的今天,很多疾病都能被治好,人的壽命也被很大延長,人類已經不和野生的動物一樣,受個傷生個病就面臨死亡的威脅。而且人類作為群居動物,不需要所有的個體都有最基本的生活能力,有精神疾病的人會有別人負責照顧,甚至有一些還可以傳宗接代(有的精神病可能是遺傳,有的也可能是基因變異,下一代突然出現的)


自然選擇是一種基因選擇,遺傳選擇。大部分精神病不屬於遺傳病,所以無法通過自然選擇淘汰,就像癌症和感冒一樣。


自然選擇最早來自於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其全稱是適者生存。

按照達爾文的觀點,進化的本質是為了適應環境,就跟小學時候我們聽到的長頸鹿長脖子的活下來,短脖子的死亡被淘汰的例子一樣,自然界不存在什麼真正有害有益的事物,包括疾病本身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不會因為個人的主觀意識而改變。

所以下次你問這個問題之前,先確認一個問題:有害還是有益,從個人角度討論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客觀物質獨立於個人意識之外,不是你說淘汰就淘汰的。


有些東西是淘汰不完的。咱們先不糾纏精神疾病的定義,姑且是普通意義上比較明顯的比較公認的精神疾病吧。如果你知道某某人是精神疾病患者,那麼一般是不會選擇TA作為配偶繁衍後代的,這樣事實上已經就是淘汰的過程了,相關的基因頻率如果沒有這個過程,肯定會更多。那為什麼好像社會上總還是有比較普遍的精神疾病呢?因為精神疾病的原因是複雜的,和少數基因的相關性沒那麼高,可能很多多正常功能的基因的某種組合或者環境因素的誘導,就會出現某些精神癥狀。簡單說,如果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能生精神病患者,那麼除了少數新變異的,精神疾病相對容易被淘汰掉,但是事實似乎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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