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买房,交房后因为开发商没办下来预售证不能和银行对接,要求我们每年把本金和利息交给开发商,不然不给钥匙,我们交了1年领了要是后就没交,现在可以和银行对接了,开发商要求补齐前面的贷款和利息才给办,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之前签了协议,


去产监处举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房屋。

什么**协议,对于不要脸的人来说,协议算毛?只有利益才是唯一!

比如开发商搞阴阳合同,超出备案价的部分以违约金的形式收取。本来都是和业主商量好的,结果业主拿到房子,一转身去税务局举报了。赢是包赢的,嘴脸也是蛮难看的。


如果当时有协议而且利率合适那肯定要按协议补缴欠付的款项,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开发商的钱也不是刮来的


签署协议拿著合同自己就可以去贷款了,开发商只提供辅助工作


召集业主开会,研究协商方案,人多力量大,才能形成影响,你懂得


自己找银行就可以办呀,让开发商提供配套的材料即可


找相关部门进行维权,当然如果按照开放商的流程你并没有损失什么,联系就尽快办理好,毕竟后续还要办理房产证。


你签了协议了,你还问什么.....谁能教你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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