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個我知道的吧!

確定關係——一個月閃婚——女方懷孕 ——生完孩子不到一個月!離婚!

所以我覺得結婚還是要慎重


要記住哦,出問題的不是時間不是緣分,是人!如果真的是用心的人,哪怕一個星期都覺得久,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在一起蠻久了,但是會想既然我們註定會只在一起,為什麼不能更早一些相識相知。


情況如何看人,但大概率分手。

我大學入學那會,開學不到三天就跟帶班學姐確立關係,不到一週就為愛鼓掌。以為都是玩玩嗎?No!我倆談了一年,其中還有半年是異地戀,最後因為我退學纔不得不結束。

不到一週就確立關係的,如果是出於情感而不是荷爾蒙,那大概率會愛的轟轟烈烈,但《一路向西》裏有這麼一句臺詞「張愛玲說過:『一場刻骨銘心的愛戀,通常是沒有好結果的』。」

我是不大相信一見鍾情的。


分了唄


我不是特別清楚,我有一同學,也是在一星期內確定關係的,但他們關係一直很好,現在想想也有3,4年了。其實不管怎樣,只要互相理解,有事情相互體諒就好了。


要麼分手要麼在一起咯


互相看好就好好談,用心談,管它以後怎麼樣。若真心喜歡一個人,不論何時確定了確定了關係都是開心的事兒,不管以後會是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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