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的時候喜歡一個男生,我親戚是他的領導,有一次無意間看見這個男生我就喜歡上他了,後面好不容易我才加到了他的微信,剛開始男生也會主動找我聊天,我們也約出去玩,吃飯什麼的,聊的都還挺好,有時候撩一下他,他也會接梗,我感覺他是有點喜歡我的,可是過了2星期後就突然不主動找我,雖然我約他她也會出來,但是不像之前那麼熱情了,男生也知道我喜歡他,在一個月的時候我們在聊天過程中,我都沒有和她表白,他就和我說他長得不好看說我能碰到更好的什麼的,後面我也約他出來了一次他拒絕的非常明確,怎麼和他說他都不願意給一次慢慢來的機會,但是我不想就這麼放棄了,後面我朋友和我說唯一就是把這個男生灌醉然後睡了他,

因為是初夜然後男生也沒有女朋友,平時男生也不問你出門,所以如果我睡了他我還有機會嗎?這樣他會不會改變想法,和我試著交往一下,畢竟他一開始也是有那個和我交往的想法的,只是不知道後面為什麼變了。


謝邀!

第一點:

我需要聲明一下,一個男生喝醉以後是沒有性能力的(別杠小概率事件),海綿體所在的神經被麻痹了,感覺不到刺激。

所以你們完成了不了這次行動!

第二點:

你確定能喝的過他?或者說有自信能把他灌醉。再也哪怕真的灌醉,你也得扛的動。一個醉死過去的人比死豬還重。你再喊三個女生一塊合抬也不一定行。上次我們四個男的,扛一個喝醉死的胖同事都累死了。

第三點:

一般來說酒後亂性,其實是指酒壯人膽。也就是喝的醉醺醺的,暫時忘卻後果。衝動性的做一些不考慮後果的事情。也就是降智了!


大概率不會,清醒的時候都不要你做女朋友,糊塗的時候更不可能會,人大多還是清醒的,再說很多男的說真喝醉了男的沒辦法和你睡的,最大的結局是裝醉把你睡了,還不用負責。

女生還是用正常方式平常心看男的願不願意做你男朋友吧,願意就願意,不願意用時間平復心境,相信會有其他人出現愛你。


天吶,這是什麼朋友啊,出這種餿主意,我就問你你希望他是因為喜歡你跟你在一起,還是因為你們睡了,他要負責任而不得不跟你在一起,你可以接受他不喜歡,只是因為責任跟你在一起嗎?


擇人而睡


你一個女生至於表現的那麼廉價嗎


關鍵這不是白給嗎。。。

說難聽點,他不認賬你能拿他怎樣?

把選擇權交到別人手上,你這樣的僥倖心理多半不會有好結果,真喜歡他,就想辦法讓他也喜歡你,這樣在選擇權上你們就是平等的,不然就算成功了,你們倆大概率是走不遠的。

你閨蜜說的,聽聽就好。


也不能說「你這個朋友,出這個強睡,生米煮成熟飯就是餿主意」,既然這麼隱私的話題,你能主動袒露諮詢她,想必你們關係不差,一定挺好。她只想你想要的結果

但具體問題的具體對待,照著你的細緻描述,這位男生沒有給你正式和他交往的機會,起碼說明一點,目前這個階段,他不想和你談戀愛。你們關係往前再多走一步,連朋友都沒得做!我這樣說你應該不反駁吧!?成年人的世界,大家都得記成本想後果。

強睡的後果:

1 閃電分手,連朋友沒得做

2 被白睡,直到被人家新女友替換,他完全對你不會有留戀和心存感激

3 一成概率破釜沉舟成功會正式交往


不一定有機會成為男生的女朋友。

但有機會成為強制猥褻、侮辱罪的犯罪主體。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將「猥褻婦女」改為「猥褻他人」,將男性納入到猥褻行為的受害人範圍中。

你把男生灌醉和男生發生關係,違背男生的性自主權,如果人家想告你是沒問題的。


嗯,emmmm,如果我是他的話我會照顧你,因為你是第一次,但是也許和愛無關,是責任,如果說責任能讓你們在一起,愛才是能走下去的關鍵,朋友,聽我一句,愛不是低三下四而是大家平等


太瘋狂,不過我身邊的男同事,八卦聽說就是當時被女生睡了,然後結婚,現在孩子都四五歲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