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多次說:「不婚不育保平安!」表妹還沒結婚。

最近的降低結婚年齡,結婚冷靜期, 這些條款明顯能 顯著降低離婚率。

離婚冷靜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別

結婚?

多次聽到已婚婦女說她們結婚剛開始的幾個月幾年還好, 幾年後她們的老公要麼出軌在外面玩女人要麼就是不管家裡事要麼就動輒對她們拳打腳踢的。 家暴取證真的難,法院判定是家暴更難! 而且就算男方打斷你一根肋骨都不算是家暴,要打斷兩根才算噢!

2026年以前有可能會出台——單身稅, 年紀超過35還不結婚生孩子,就交稅幾萬元。

國家法律都規定了,生育和家務價值不受法律保護!生育犧牲和家庭犧牲等等都不值錢, 反正離婚你也難以舉證你的這些付出! ( 從不主動去罵已婚已育的人,畢竟還是有少數人婚姻幸福的。 很多人都忘了中國的離婚率有多高)


說明了弱者的無奈和悲哀,遠離有能力傷害自己的人是最保險的活法。

其實很多女性還是非常渴望婚姻的,所以希望婚姻法能給於她們絕對的保障,這當然只是她們的一廂情願。

你找個有能力傷害你的人組隊搭夥過日子有一定風險是必然的,這種體制上的優勢就好比一個定時炸彈,也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爆發,也可能因為某件事一觸即發。婚姻中的生育風險又絕大多數都癱到女性身上,弱勢一方越來越生不由己。

離婚冷靜期讓弱勢一方更加擔驚受怕,因為她們永遠是被動的,她們的婚姻是否幸福,主要取決於嫁給什麼樣的人,所以害怕嫁錯人還不能及時脫身。

中國女性有四大悲劇,當媽式擇偶、保姆式妻子、喪偶式育兒、守寡式婚姻。

有10個人都有傷害你的能力,但是未必都有傷害你的心,傷害手段和程度也各不同。家暴,出軌,嫖娼,冷暴力,債務。想結婚的就要從10個人中挑出那個沒有傷害你的心的人,她們對自己的眼光沒有這個自信,所以對離婚冷靜期產生恐懼。已經說明在婚姻中女性本身就沒有安全感,覺得婚姻法的改動總是不利於她們。

這種對婚姻法在意擔心還是出於想結婚的立場上,有人恐婚到選擇不冒險,只想平安的活著,有人本來就不想結婚,更沒必要浪費時間去挑人搭夥。


本來呢,不想說什麼,結不結婚,都不過是無可指摘的個人自由。

但是,偶然刷到了以下辣眼睛的觀點,我就忍不住說兩句了:

先看內容:

以下是我的評論:

作者你說:「女的的資本就只是年輕漂亮,隨著年齡增加,價值迅速降低」??!

你生活在大清嗎?!

你單位沒有女領導啊,上學的時候沒有女教授嗎,你的女領導、女教授是從娘胎里生下來就是高工博士教授主任的嗎??!

如果不是,那她們一定是在時間裡磨練提升出來的吧,所以她們的價值是隨著時間減低了還是變高了呢??!

哦,你說,我抬杠,你強調的只是婚戀領域的價值。

那麼你擇偶就是為了mating和傳宗接代??!完全摒棄一切精神交流、外延社會屬性、收入和生存生活能力、社交和育兒意義………

哇~~,那我要真誠的誇你一句,你真是個純粹的雄性生物。單純得一塌糊塗,人猿泰山都沒你直接!!

但,要是你不是不需要、不想要以上那些附帶屬性,卻一邊【真香】,一邊貶低女性價值,侮辱恫嚇大忽悠,那你就是個口是心非、面善心惡、佔盡便宜還要踹兩腳的****(不是好話,自己想像)了?!

說真的,你還是回家當好人猿泰山吧,省的你媽、你女老師、女領導發現你連人猿泰山都不是。。。

看吧,萬一婚戀路上,走幾步就遇見一個這樣的,再走幾步又遇見一個這樣的,能想結婚才怪呢……


從前,婚姻法規定,不管是誰的房子,婚後7年就是共同財產。

從前,有通姦罪,出軌是要坐牢的,小三也是要坐牢的。

從前,婚姻是被保護的。

現在,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不會變成共同財產。

現在,出軌幾乎沒有任何懲罰,小三也是有恃無恐。

出軌了,背叛了,還可以振振有詞地說:是因為你沒有成長,跟不上我的腳步,所以我才會出軌!

現在,婚姻法保護的是財產,保護的是強勢一方的橫行無忌。

有錢、有權、有姿色的人,可以在婚姻中來去自由,給痴心的一方,留下一身的傷痕。

不婚不育不僅能保住身體的平安,更能保住心裡的平安。

結婚嗎?推你下山那種。

摔不死你,還有化糞池的三噸水等著你。


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現在這個環境下這是正確的。


因噎廢食。

怕被噎死,那就多練咀嚼能力呀,不吃飯就有點那啥了。

除非你真能仙氣飄飄一輩子,否則到最後還不是要後悔?

除非你的人生理念一開始就是當仙女,那無可厚非,選擇你想過的生活。但假如不是,被迫當仙女,其實是另外一種幼稚和懦弱罷了,並不值得炫耀,更沒什麼立場批評別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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