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自己的性格問題, 跟前任分手了,但是想挽回,不知道該怎麼做。?
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的情緒和情感,也習慣了不表現出來。跟前任在一起一個多月,但是因為自己的性格,我們並沒有很好的溝通,讓他覺得我我很冷,不喜歡他,然後他提分手了。想挽回,也表示了會努力的去改變這個問題,他說會給時間,但是現在只做朋友。我還有機會嗎?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去改變,因為自己真的挺宅的,也沒什麼朋友。
改變這種東西,是自然而然的。
為何這麼說呢。還是舉例說明:
倘若你有ABC三種屬性,各自的分值為456。倒不是說分越高越好。如果你所處的群體所珍視的人,都很重視AB,那麼你會調整AB來迎合群體迎合某個人;如果你特別想進入一所高校,學校重視C屬性,你就會提高C的部分。
你想改也容易,迫使自己進入某類環境就可以適當提高。但在改變前問自己一句:什麼樣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改變過多,失去了自我,即便留住了他人,你也不會快樂的。個性這個東西,我更傾向於人的自我選擇。先天的部分當然有,然而通過各類經歷決定的部分更多,你認為這樣的個性更安全更有利於你本身,所以更傾向於培養這樣的個性。沒必要和大多數人一樣,宅點內向點也有自保等作用,各類性格都有長短的一面。
當某天,你發現這樣的個性百害而無一利,你自然會捨棄。這種生物適應能力在社會生活中展現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