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城市居民死後基本都葬在市郊的墓園,幾十年後等到他們的子女也過世了,沒人記得他們了,沒人來掃墓了,墓地還會保留嗎?


墓地不是永久產權,本質是租賃,1992年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發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但並未對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後期沒有租金支付,會被收回,可能會像國外一樣統一深埋。

我處理過我爸的後事,就說一下查到的。

在中國,「墓地只是租賃關係,不是產權關係,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中國法律對土地有明確而嚴厲的規定,土地只有兩種所有制,即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土地所有制。土地不能自由買賣,只有國家可以徵用農民集體土地。所以,墓地不能買賣,只能租用。關於墓地所佔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這樣的規定:公墓墓區土地歸屬國家或集體所有,喪主不具有自行買賣或者轉讓的權利。 換言之,國家對經營性墓地(指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安葬並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只是讓渡了使用權,墓地經營者經營的也只是這種讓渡了的使用權,因此消費者所購買的也是墓葬用地的使用權。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李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說,「我們一直強調,墓地只是租賃關係,不是產權關係,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這與商品房「使用期限」是類似的。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發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但並未對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1997年國務院的《殯葬管理條例》首次規定墓穴是有使用年限的,具體年限由省級政府規定;而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則規定,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這顯然已不是護墓費的繳費周期問題,而是公墓使用年限的問題了)。


別說墓園,小區房產都會有很多荒廢的,呵呵


遠期一定會 近期不會


如今墓地陵園都號稱永久性使用,二十年是續費周期,由於殯葬傳承了中華傳統文化,中國人比較忌憚此事,,如果你不去,只要是大一點的正規的陵園,國家民政部門都會管理的


為了杜絕類似原因導致死後不得安寧,古今中外很多大人物都選擇了火葬,骨灰灑在大江大河大海里,這樣就不會有這種擔憂。

敢入土為安的,都需要極大問心無愧的氣魄,方如此行事


這個我不清楚 這個問題得問一下我未來子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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