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借錢是否有借款憑據,借條轉賬記錄或者見證人之類,如果有,才能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法律一切都要講究證據,如果沒有,就不用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欠款。

其次,還是通過與你朋友認識的人看看是否知道消息,盡量聯繫上本人,協商解決,實在解決不了,也要打聽到住址身份證號之類,打聽住址找其家人是否願意歸還欠款。你這錢也不多了,走訴訟成本不划算,人力物力財力都估計高於你兩千。

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也只能拿起法律這個最後武器,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歡迎關注百姓律師,施法律之援手,解你法律之困惑。


知道工作或者居住地址嗎?

有電話或者微信嗎?

如果決定撕破臉了,可以去法院起訴。

現在是立案登記制,只要你的訴狀,被告人寫對了,法院就會受理。

2000不還,這種朋友也沒啥留著的必要吧。


忍了!2000採取什麼措施都不值當!翻來覆去的想,最後的最好結果就是忍!


就當買了個教訓,忘掉此事,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首先,這屬於民事糾紛,不能報警處理。

其次,從法律層面講,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是否有借條、轉賬記錄等證明欠款的證據,這個很重要!!

如果沒有證據,那麼想辦法(打電話錄音、微信聊天確認),讓對方承認欠款。

然後就是訴訟時效。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有效期為還款之日起三年內;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就是你催告要賬的第二天起三年內。需在這個時間段內提起訴訟。

2000元可能沒有必要那麼大費周折,那麼就當花2000元看清一個朋友,以後不要再給他借錢就是了。


事情已然發生了,先調整好心態吧。

這種事情,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只能說,長些記性。

有些人是不太會拒絕,不會說不,

而更多的時候借錢出去的一方是出於善良。

但,借錢方可能並不這麼想。需要你的時候講的能多卑微有多卑微,不還的時候也是能多高傲有多高傲。整的自己只是悔恨當初為什麼心軟就借出去了。

也是得換位思考下哈,朋友借錢後失聯,如果是情非得已呢?如果是有情可原呢?

你損失的可能只是錢,他損失的可能更多吧。不是詛咒昂,請理解。

也請記得,當你準備借錢給朋友時,你就要做好這錢收不回來的準備。

回頭,人家主動還了,自己反而會有種獲得了一筆意外之財的驚喜。想想也挺香的!


一個同事借了我一萬,三年了,還沒有還;一個同學借了5000,要了好幾次,還了2000。

總結,一定不要借錢。寧願傷了和氣。


要是被拉黑了 電話 我可以呼


你不應該再稱呼他「朋友」。


直接上他(她)家裡,找他(她)家人還錢,如果他(她)家人也不予理睬,那就只能採取最後的手段起訴他(她)了。


只能認倒霉了,我也遇到這種情況


借錢時,你一口一個大哥兄弟,當時我真以為我多了一個兄弟。

要賬時,我才發現是我自己把輩分弄錯了,你哪是我兄弟,你是我大爺!


知道地址和電話,身份證,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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