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不加,婚前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哦,與婚後買房不一樣,如果加了名字那就是共有的財產。

如果都在談婚論嫁的階段,這個事情還是商量下比較好,可能對方會介意而影響感情。而且買房了婚後是否需要共同還貸也是個問題。


貸款的情況太複雜,先不討論。就來說說全款吧。

如果全款的錢都是你自己的積蓄。加不加對方的名字,全憑你自己意願。

但如果全款的錢是你父母所出。那我希望你不要加對方名字。用你自己的錢,那叫為愛情奮不顧身;用父母的錢去「賭」,除了自私沒有其他詞可以形容。


你都問了這個問題了 說明你們感情不到位 不想加啊 那就不加唄


如果全款買房,婚前買我感覺沒必要寫對象的名字。但是如果貸款買,就一定要把對方的名字也寫上,因為婚後需要你們共同還貸,既然共同來還就要把名字都寫上。


我要加,因為我兩三套呢


只要房子是你全款買的,願意就加不願意就別加

房子要是你爸媽出錢買的,你爸媽願意就加,不願意就別加

經濟學的不好,扯太多腦殼痛。結婚也是願意就結,不願意就不結。

啊,這婚結的我虧了,那還結什麼,多的是低嫁的女孩子,多的是低娶的男孩子。

哪天我躺在病床上,等著他簽字。我對象盤算著我活著要花多少錢,死了可以拿多少保險金。

哦豁,完了完了完了

保護好自己的利益本身沒什麼,不過加名字現在好像用處並不怎麼大,如果說錯了勿噴,畢竟我經濟學不行。

只是從問題上來說題主應該是不太願意的,何必勉強自己。


你這樣,看你的情況屬於民法典裡面的哪種,法律是怎樣規定的,你就按著法律的意思來就好了嘛


這又是個釣魚的題目嗎?

你到是說清楚情況啊……

每個題目都要分類答,爺很累的。

就身邊的情況簡單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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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你可以類比感覺

兩家家庭都還行,沒有貸款,夫妻皆在銀行的。

兩個人的房子是男方家長付了首付,結婚前問了女方要不要加名字,女方拒絕了,男方付後期貸款。也就是說全款男方。

中間結婚彩禮什麼的別問我,我當時上學不清楚也沒問。

女方的態度我可以告訴你,不貪那套房,裝修什麼的女方出了點錢。婚後可以再一起貸款買新的房。現在他們有個兒子。很幸福。

如果你覺得你們的感情經不起這樣的問,或者說經濟不那麼好。別問完,說別人是什麼樣的。我不背這個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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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夫妻打算靠自己打拚的。男方很努力,目前在開律師事務所。你知道剛開始打拚錢不多。婚禮簡化。男女雙方一起首付一起還貸。名字雙方。就這麼簡單。親戚沒意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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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

我都不想說,典型的把自己賣了。

本來說好是嫁的,結果男方哄女方,把女方名下父母買的房賣了,買車和貸款新的房子。孩子還是女方養。我都想說不認識她。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她有沒有弄清楚都不好說。

和沒有錢,沒有能力的男的結婚還要倒貼,勞累父母。大概是真愛吧……我預估之後還有的磨,孩子長大要的錢是不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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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看你們的感情和想法,以及未來的規劃。我頂著鍋蓋跑了。


肯定不加,法律都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了你咋還要把自己出賣,那就是要當舔狗咯,或者被女方忽悠。做舔狗是沒有意義的,女生也看不起被自己呼來喚去跪舔的男生,做這種事很大幾率是人財兩空。

女生如果非要你加,除非她也出錢了,那不然她就沒有真的愛你,只是圖你的條件,又利用你對她的迷戀信口開河坑你的錢。


感情到位。就去結婚領證再加吧


有風險。但是你和你父母都願意的話,也不是不可以。


我覺得這個要看你們怎麼付款及你們感情是否穩定深厚了。我和我老公結婚時候男方付的首付,沒領證先買房,寫的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因為覺得一定會結婚吧。


謝邀,我記得從去年十月開始有規定沒有領證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全款無貸款就不要加了,一般正常人也不會讓你加,你主動加會讓感情更好。全款有貸款或者你借錢買的,那肯定得加,對方一般也不傻。


問問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再思考他(她)是什麼樣的人,再想想你們的感情如何,答案如果有,那就去做。如果沒有,那你就想想你究竟想要什麼。

不知道你是什麼人,不知道你的另一半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問題怎麼會有答案?


你要能接受婚姻出現問題後對方無償取走一半房產就加吧


看他願不願意出錢裝修 和你一起還貸款


我是很羨慕能被加的了,我婚後也沒有加


這是一個偽命題,具體事情具體分析。


全款付清的話不寫,需要婚後共同還貸的話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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