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開局,做雞收官,我最終還是淪為了夜店女銷售」

每當我聽到喝醉的女孩們大聲的炫耀自己的年齡,她們說自己的是03年、04年,她們才15歲、16歲的時候,我總是會感到一種無可名狀的悲傷。

我看著她們沉浸在狂歡里,在那些年輕富二代的包圍里洋洋得意。

她們看不起夜店裡的那些陪酒的,她們沒有想過十年後做什麼,但她們卻相信自己十年後一定會像童話故事裡的公主那樣,被一個開著蘭博基尼大牛的男孩好好寵愛。

她們的天真和對未來美好的遐想,有時候會讓我都信以為真,相信她們真的會擁有那樣美好的未來。

但很可惜,她們不過是一個輪迴下的產物罷了,而歡叔已經看過了太多這樣的輪迴。

每一個夜店的陪酒和女銷售的故事都是這樣的:公主開局,做雞收官。

她們出生在普通甚至差一點的家庭,但老天賞臉,給了她們一張不錯的臉,小學就會有男生給她們送情書,初中高中的時候,她們就已經自認為擁有遠超同齡人的成熟了。

她們不會讀書,但會去和社會上的大哥哥們玩,因為她們會在夜店裡看到,那些身著華服的大哥哥們,開著比她家房子還貴的車;她們也會看到那些比她們大一輪的叔叔們,開的一瓶酒就是她老爸一個月的工資。

而那些人對她的追捧會給她一種天真的幻覺,她覺得這一切都是毫無代價的。

無論是去旅行還是夜店,永遠有人提供免費的卡座和機票酒店,她沉浸在一個又一個派對活動里,她無需工作,亦接受了讀書無用論,因為永遠有一個用下體思考的男人為她買單。

這種夢幻會持續一到三年,直到她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會的時候,直到她開始思考自己未來該做什麼的時候。

那些她的好朋友則會開心的幫助什麼都不會的她,勸導她,「你看,你是不是可以嘗試一下當夜店銷售呢?我覺得你人超好的,很會社交,一定可以掙很多的。」

腦子不聰明的她就開始試著賣卡,結果卻發現真的賣的出去,而她恰好也愛蹦迪,幡然會覺得有種「愛好變成工作的升華感」,於是她就成了夜店的銷售。

這是每一代夜夜沉溺於蹦迪的女孩們的最終歸宿,用最近這一代舉個例子,你會發現,那些你在電音節認識的「天菜」們,是不是都開始慢慢變成了0731、E11這些Bounce廠牌和各大夜店的銷售呢?

夜店,是有輪迴的,一代一代的輪迴,一般是三年一個輪迴,開始大家都在一起夜夜笙歌,三年過後,有前途的退圈,破產的一小部分退圈,一大部分就淪到了夜店產業里去了。

歡叔已經見過太多個這樣的輪迴,你看這女孩們的朋友圈隨著時間流逝開始兩極分化,大部分人會沉下去,變成夜店裡工作的人。

不會有人能嫁給富二代的,那些富二代都門清。

結婚和談戀愛絕對是兩碼事,能跟你愛的死去活來,但結婚,這個甭提。

等那些女孩開始在夜店工作,更會明白「社會」二字的道理,她們太習慣被人捧著了,不懂敬酒、不懂髮菜、不懂討好上級,慢慢的,她們就連業績都沒有。

再過兩年美色衰退,可物質上的貪慾從不衰退,便要淪為陪酒小姐,有坐台,久而久之自然就有出台,有一次出台,自然就會有無數次。

沒人的道德大廈是突然崩塌的,都是慢慢被時間打磨光滑的。

你看現在跟富二代蹦迪玩的開心的女孩們,瞅見陪酒和外圍,還要帶著鄙夷的態度,心裏面唾棄下去。

殊不知,人家就是六七年後的她,不過是長江後浪推前浪罷了。

那些俄羅斯轉盤裡的女孩,誰五六年前還不是頂級女神呢?那個時候她們一個人釣著五六個頂級富二代和小叔叔,可最後,結局卻只是能拿到錢就好。

不間斷的蹦迪和曖昧,會消磨愛情和道德上的正確三觀,無知和懶惰,會慢慢的讓一個女孩滑倒陰溝里。

但以上歡叔講的女孩們,都是北上廣面容姣好的女孩們。

她們之所以沉淪,是因為自己對物質的貪婪而沉淪,其實憑藉姣好的面容,她們做些正當生意也能順風順水。

但最悲慘的女孩,是那些從一開始就只能混在低端圈子裡的女孩們,這是二三線城市裡二三線夜店很常見的事情。

如果你去的只是TAXX、OT、BEEHIV、BBR、SPACE這些檔次的酒吧,你是斷然無法理解那些低端酒吧的。

帶著假金鏈子的社會大哥坐在卡座上,圍繞著他的是一幫一五六歲的小孩們,失敗的中年人在二線夜店裡尋回最後一次心靈慰藉。

卡上的男生學著社會禮儀,拉著那個16歲的女孩,把杯子往下放,恭敬的給大哥敬酒,給女孩介紹著大哥。

這些女孩們的家庭都不會太好,她們來自這個城市裡職高、或者很差的高中。

父母給不了她們應該接受的家庭教育,也管不住她們,所以她們未成年的時候就被那些男生帶著去了夜店。

卡座上喝的是兩三千的啤酒,大哥開的是普普通通的寶馬或賓士,從任何一個受過高檔教育或事業有成的人眼裡,這些大哥不過就是社會底層的小財主。

但在那些女孩的世界裡,這些大哥比她們的爸媽還要牛逼,能和這些大哥交往,是她的資源和人脈,她覺得自己比班級里的那些好學生,更有未來。

而這些喝廉價啤酒的女孩最後會和大哥們混的在二十歲不到的年齡就像三十歲一樣的女人,她們甚至連被老實人接盤的資格都沒有。

她們的臉就連做陪酒和外圍的資格都沒有,而他們人生的唯一出路就是找一個酒精上癮,有家暴傾向的男人結婚。

而她們的孩子也會繼續步父母的後塵,如無意外,這個家族會世世代代沉淪在社會底層。

但這樣絕望的未來,是在夜店裝模作樣甩頭的她們,斷然無法理解的。

她們的人生,就在無數人的玩樂和歡樂中作為消耗品被毀掉,被淪陷。

有時候朋友圈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尤其是以十年為尺度進行觀察的時候,你會看著一個個熟悉的面孔,逐漸的沉淪下去,看著她一步步變得醜陋,繼而自己摧毀自己的人生。

沒什麼比看著美麗的事物被玷污和毀滅更讓一個富有同情心的人悲傷的事了,更何況你是看著一朵美麗的花,魯莽而愚蠢的向著自我毀滅狂奔。

而歡叔給所有喜歡蹦迪的女孩的建議是:

一,一周去一次已經是極限了,不要讓你的生活變成夜店。

二,不管多上頭,永遠不要跟夜店認識的男孩戀愛。

三,永遠別依靠男人或朋友活著,永遠不要中斷你的學業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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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想以過日子為主的男人肯定不會娶這種女人。但是想混日子的男人大把,跟誰過、怎麼過、他們無所謂,開心就好!

現在社會開放式,有少數年青女孩嚮往西方文化,抽煙喝酒,夜店狂歡,飲酒作樂,夜不歸宿,勿守一個女孩子的人生潛規則,這樣的女孩從小就養成不良習慣,將來結婚成家,一時難以改變之前的不良習慣,將會對自己的家庭有不利影響,對小孩教育不力,甚至會影響下一代。

再說,整天花天酒店式狂歡,也會造成夫妻之間感情矛盾化,夫妻之間沒有共同點,將會產生道不同不相謀合的局面,甚至有一天會走向婚姻的盡頭,夫妻雙雙不歡而散。就於上述種種原因,假如這樣的女子形象,我不會結交,更不能找這種女孩結婚,否則,會有吃不盡的婚姻苦果。


你會嫁給一個每!天!去夜店並且夜!不!歸!宿!的男人嗎


謝邀,個人來說,別說夜不歸宿,去酒吧迪廳的女孩子,始終都不是理想的結婚對象。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話,倒也無所謂。純屬個人觀點。


你不是已經有答案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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