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線城市(非廣州),30出頭未婚女,男方二婚有子已讀高中,父母70,家庭結構簡單。

2、女方稅前60W,男方收入倍數多,男方房產多套無貸款,在前妻患病期間已經公證好屬於他和兒子。女方並不覬覦,表示過可以公證婚前財產與女方及女兒無關。(男方的性格特點和規劃里,雙方一生財務完全獨立)

感情背景:介紹認識,介紹人沒有交代男方不要孩子的事,在一起之後知曉,兩人感情很好很甜蜜發展順利。對方父母第一次見面主動說起過可以生,後沒再提。

事態發展:介紹認識還沒見面時考慮的是試管嬰兒生個女兒即可(直至目前仍然堅定試管生女即可),哪怕自己負擔試管費用,能家庭和睦就行,加上對方的兒子,兒女雙全。知道對方不想要孩子之後,一開始是接受的,男方給的規劃里感情好父母感念愛護孩子貼心,在一線城市高知高收入的家庭應該沒有太多糟心事。可住一起之後(租房陪讀,所以住一起),看到一家人愛孩子愛到融化,女方也暫時沒有融入到家庭結構里,男方沒有給到應有的關照疼愛。女方開始考慮漫長的後半生需要有自己的心理依靠,養兒不為防老,只是想著不至於心裡孤單,百年歸老時能安然閉眼。人走在前幾步也要看明白後幾步的事,老了萬一不能好生好死,有個癱瘓糊塗口歪眼斜失禁什麼的,能有個自己的孩子可以想念和被想念(此處不杠自己的孩子也有混蛋的當代極小概率問題),護工也不敢太過份。

已知:男方不想生的原因80%是因為不想再經歷一次撫育孩子的高壓過程,態度堅決,再好的感情都寧願放棄。戀愛後男方說,再找愛人的條件就是不生孩子,但是自己又不能接受離婚有子哪怕不跟女方的。(補充:男方和前妻戀愛結婚20年一直感情平和,喪偶打擊比較大。)

以上。

並感謝各位回答。


好傻!人家不是不想再經歷一次養育過程,人家是不想讓財產外流。

等年齡大了,他有孩子有寄託,你呢?指著繼子噓寒問暖?做夢比較好。

如果你是丁克主義,自己的選擇,什麼問題都沒有。如果喜歡孩子,百分百會後悔,就是遲早問題。


別,後媽是世界上最難的工程,要小孩感激後媽是地獄難度,恨上後媽只要親媽還活著並且不是要坐牢的那種惡人,基本上沒有不恨的。放過自己吧!


你能接受就在一起,不能接受就撤吧。人的一輩子需不需要有親生孩子,是你個人的想法,我們沒辦法代為給答案。


我建議撤

孩子還小倒無所謂,這麼大了。

我是屬於那種 曾經想著找個有孩子的男人免得自己生一個人。但是很多女性還是會希望有自己的孩子的。撤比較好,除非真的不在乎有沒有孩子


男方沒有給到應有的關照疼愛,撤吧,現在給不到,以後更給不到


男方已經很明確表明態度啦,他對女方的感情,比不過撫養孩子瑣碎的操心。

如果女方渴望有自己的孩子,又真的不看中男方的經濟,那就長痛不如短痛啦,趁早重新找個願意生寶寶的男人。

女方已經30+了,再拖幾年,做試管嬰兒都不一定懷的上咯。


你也不圖他的錢,那就不用找年齡差距這麼大的。我個人是可以接受有孩子的,這樣自己就不用生了,但是是有年紀比較小的,好培養感情。

這是一條不好走的路,還是不要挑戰自己了。我也三十齣頭,經常帶著娃跟朋友的娃一起玩,想想你的娃不是自己的,而且跟你朋友的娃年齡差距那麼大了,還怎麼在一起玩耍。

一線城市一輩子不生娃也不是問題,混的圈子就是單身圈而已,但當後媽真的就是問題了。


你是不是傻。。。這麼自私的男人你也要?

又不缺錢,至於嗎?

他這種人,就該找個無生育能力的,不然真是太欺負人了

因為生孩子(還是親生的)再好的感情也能放棄?那你重病他放棄不放棄?你有個七災八難他放棄不放棄?

沒有共同後代,不能一起抗壓力,請問你結這個婚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你倆即使一樣大,按平均年齡他也會早你七八年過世,等你老了,孤苦伶仃無依無靠的怎麼辦?

光有錢能解決養老問題嘛?能解決你就不用結婚了。別的不說,等你生病了,誰陪你做檢查,誰給你跑來跑去辦手續?

結婚不就是需要被愛被照顧!

我尤其討厭這位情聖的思路:前妻小龍女,後妻不算人。

那麼深情抹了脖子殉情唄,同生共死才是真性情。

肚子里揣著個小九九,面上立個深情人設給誰看!

這位內心需要的怕不是陪床保姆,一不佔財產二不生孩子,他捨得出這錢嘛?呵。


這個case by case吧

只有你自己可以用心體會男方是不是真的是他說的那樣想的

根據你的判斷 再問問自己是不是能接受吧

這世上十全十美的事少 多數要有取捨

取捨有學問

但無論如何取捨 都多看看好的一面

不要陷在另一面而無法自拔


不讓生自己的孩子,幹嘛還嫁給這種自私自利的男人?


我朋友他離婚女兒現在2歲,有次他和我談心,他說自己以後可能再婚也可能不婚,就算結婚了也會和後面的妻子說清楚,不要孩子這件事,他只想全心全意為了這個女兒。站在他和他女兒的角度,是完美,找了個老媽子。如果他未來找了個對象結婚,對那個女生太不公平了,且自私。

我爸爸有朋友就這樣,他前妻去世帶了個女兒,後娶了一個沒結婚沒生孩子的女的,女的當後媽真的做的很好了,還被這家父女各種嫌棄,她30歲的時候做試管嬰兒吃盡苦頭,最後也沒懷上,現在她也活明白了,就這樣過著。

我覺得她真的不是很快樂,從她本來有光的雙眸變得暗淡無光了。


首先,你收入是我的兩倍。其次,我不理解現在女孩子怎麼想的,我30歲,離婚有個女兒在外地上學,我目前在談的對象離異無子(我絕對不接受帶孩子的),雖然他條件沒我好,大我六歲,個子矮,但他至少對我誠懇,且拚命要和我生寶寶,畢竟孩子是愛情結晶,也是感情粘合劑呀。別人的孩子天天和你老公秀恩愛,你看了開心嗎?自己的孩子做什麼都放心,難道你百年以後,繼子取你的骨灰盒?不怕髒了還怕撒了呢。人心隔肚皮,隔層肚皮隔層山,外人永遠是外人。你先試婚一兩年吧,估計一年後你被噁心夠了,就走了。


如果你是丁克就可以,如果想有自己的孩子,建議撤。

否則以後會後悔。


對男方孩子是真心實意好,孩子已經失去媽媽,雖然是大孩又即將離家上大學,很難培養出深厚的感情。良心和責任也會對這個孩子好。只是理性少事,非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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