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你曾經被綠,萬幸的是她不想綠你一輩子,真是不幸之中的萬幸!讓她霍霍別人去吧!


如果你足夠好,你老婆也不至於出軌,如果你被出軌了還被逼離婚,說明她心裡早已沒有你了。一個沒有你的人,讓她去吧,何必再糾結。好好反省自己,準備新的生活,自己的下半生過好才是最好的報復!


起訴要求賠償


別覺得你是對她不夠好或者是你自己不夠好她才出軌的,能在婚姻裡面背叛另外一方的人都是三觀不正有問題的,卻把問題都壞到別人身上,覺得自己的愛人不夠優秀,大可離婚即可,這個世界沒有誰離不開誰的

另外,被綠這件事,既然你們已經離婚了,離婚了代表你們兩個在法律上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走在路上遇到了都可以忽略的那種關係了!所以,和曾經說再見吧!開始你的新生活,原來的都過去了!


有愛嗎?有的,但已經過去了;

有恨嗎?有的,但恨的對象已經離開你了。

愛與恨都離你而去,只剩下你在原地,孤零零的。那場景,想想有點可憐,但那又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呢?

既然和一個不愛你的人在一起得不到幸福,而讓「恨」和你如影隨形也得不到幸福,而你剛好還有想幸福生活的念頭,那麼,打起精神,去尋找那個能讓你們彼此幸福的人,哪怕是自己一個人生活,也要過得體體面面,不是嗎?


如果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出軌,婚都離了,還計較那些,太沒必要。


你想報復,就去報復~

你想遠離,就去遠離~

別人的雞湯,真是他媽的雞湯,千萬不要當真~


何必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萬一被綠還被凈身出戶,不是更慘?


2020年十月出差打電話給前妻,打不通,給家裡打,發現還沒回來,到十點才回話說是和客戶聊天聊忘了,沒看手機,她是銷售,手機從不離身,跟她爭吵一陣,但她否認,後來自己覺得是自己多心了,11月10號她提出了離婚,找了一些荒繆的理由,勸了平穩了一些,一個星期後再次提出,然後提出分割財產,我們家兩套房,一套婚前購買,一套婚後她賣了之前自己婚前公寓買的,我大概出了三四十萬,她說沒錢,要我只要二十萬,而且還要分期給,我建議先分居,在離婚,不同意,然後說她自己過不下去,心理已經有問題了,她就想自己過,為了挽回她在滿足她全部要求的前提,離婚了,由於小孩這學期還沒結束,另一所房子租出去還沒到期,她還要重新買車,所以暫時還是住一間房子,車也給她開,元月一號以後,房子她收了回來,收拾好了之後,他開始著手搬家,偶爾會過去住,偶然間,發現了她出軌了,因為堵門後沒抓人,只是強行進去後,只找到試孕棒和用過的保險套,還有男士用品,還新買了男女浴衣,然後一口否認,說是自己離婚後幹什麼都是可以的,還報警到派出所說我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房子還沒過戶,錢也沒給一分)後來了解這種情況並沒犯法,屬於正常糾紛,敲詐了五千塊錢精神損失費。即便這樣我還覺得她是被婚外情沖昏頭腦,想她回歸,甚至以為她被人洗腦了,想挽回,最後在一兩天回想她的種種,然後復盤從十月份到現在,才發現自己不但被出軌離婚,人財兩空還被人pua,各種打壓,覺得是自己的錯,明明是她出軌在先,還搞得我覺得自己不對,想她回來,就如一隻默默等待她的sb舔狗,她得意的掌控這一切,到現在心裡還在隱隱作痛。但還是希望自己走出去。否則不但綠帽,就更傻逼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